張德江:依法行使監督職權 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

2016-03-09 16:39:52|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雪瑩

  國際在線消息:3月9日下午3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草案的説明。

  張德江:

  二、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一府兩院”的工作和實施有關法律情況,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和制度安排,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常委會要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起來,緊扣黨中央提出的新發展理念、改革舉措、法治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監督與支持相統一,確保憲法法律得到有效實施,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十三五”規劃綱要全面實施。

  (一)加強憲法實施監督。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開展好國家憲法日有關活動,組織好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工作,對新制定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主動審查研究,有重點地探索開展對地方性法規的主動審查,認真做好對各方面提出的審查建議的研究處埋、反饋等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憲法法律權威。

  (二)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法、水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産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結合審議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産法等3個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跟蹤督辦,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法執行情況的報告。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

  推動形成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六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的報告,依法作出有關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三)加大對財政預算決算的監督力度。認真聽取審議2015年中央決算報告、2015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落實關於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聽取審議國務院相關整改情況的報告,把督促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工作與審查監督政府、部門預算決算工作結合起來;就常委會加強經濟工作監督、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兩個決定的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把加強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的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四)圍繞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加強監督。為加快形成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體制機制,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計劃執行情況、深化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國有資産管理與體制改革、農林科技創新等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專題調研;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圍繞制定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法規情況、城市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有關問題進行專題調研。

  為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作為監督議題,分別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