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表態:禁摩限電不針對快遞
原標題:深圳交警表態:限電不針對快遞 各方詳解深圳嚴查電動車
羊城晚報記者 李天軍
深圳從3月21日開始,開展了新一輪“禁摩限電”集中整治。據交警局透露,截至3月31日,行動開展10天,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拘留無證670人、非法拉客擾亂公共場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採集非法拉客人員771人次。而媒體上更爆出“4家快遞企業800輛車被扣,50名快遞員被拘留!”指責深圳交警“禁摩限電”行動針對快遞業,不少快遞公司派送延遲問題突出。知名博主蔡慎坤一篇《深圳究竟發什麼瘋》在網絡上瘋傳。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羊城晚報記者兩日來對此進行了實地調查採訪,數位政協委員、知名律師、作家、大v接受本報採訪,對此發表了各自的見解。
實地訪談——快遞業受傷重不重
記者3日採訪了順豐深圳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他表示:“影響不大,我們都是兩輪,也早就在交警局有備案”。記者在南山採訪了兩名順風快遞員工,據反映順豐也有被抓(拘留)的。中通快遞南山區某分部負責人:“(禁摩限電)有影響,公司被抓了一些人。怎麼撈出來不知道,老闆出面吧。這事肯定要協調好。”?圓通快遞員:“我們公司已經抓了三個了。都是要拿錢去撈。”?上述幾家快遞公司明確表示,三輪車只敢在小區裏騎了,絕對不敢行駛到外面馬路。以往三輪車拉貨,現在改由兩輪電單車派送,可能要運三到四次。
據媒體報道,某公司已經有上千名快遞員辭職。針對此消息,行業協會和交警表示,快遞員屬於流動性較強的行業,在平時,七萬餘人的隊伍中這樣數量的辭職也屬於正常。
面對迅速升溫的輿情,4月1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邀請郵政、物流協會和6大快遞企業進行溝通座談,交警局宣佈了四項措施;宣稱將增加5000輛電動二輪車配額,取消兩年一次的特殊行業電動自行車的備案審核;適當延長“過渡期”,給予相關快遞企業“緩衝”;儘快消化庫存的郵件,主動清理違規車輛。
深圳交警表示,因為快遞公司買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需要時間,所以經過與快遞企業的座談,第一批先增加5000個配額的二輪電動車,今後還會根據行業需求適時動態調整。針對適當延長“過渡期”這個問題,深圳交警回應説,只備案二輪電動車的原因是考慮到,目前國家只制定了關於二輪電動車的行業標準,而三輪車尚未出臺國家標準。根據現有的國家行業標準,目前的上路行駛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機動車,無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駛。
記者4日上午來到南山區交警大隊第一扣車場實地考察,該扣車場位於南頭關前立交橋下,扣車場裏秘密密麻麻地堆滿了兩輪、三輪電單車,目測達數千輛之多。記者詢問扣車場工作人員,可以不可以取回暫扣電單車?該人員回答,可以取,要到大隊交罰款,辦手續。
記者隨即採訪了南山區交警大隊大隊長戴登福,戴大隊長對上述説法表示認可,對於拘留人數、暫扣電單車數量,因為在休假中表示還不十分了解。
來龍去脈——備案與實際缺口達三萬輛之多
據了解,深圳快遞行業發展迅猛。深圳市郵政管理局2015年透露,近年深圳快遞業維持年均35%以上的高速增長,全市快遞業年産值已經佔到全市GDP的比重約1.18%,佔全市現代物流業産值的比重約為13%。深圳快遞業務量全國排名第四,快遞業務收入全國第二。而且,人均年發快件90件,快遞從業人員7萬多人。目前深圳擁有1.3萬輛備案二輪電動車,是否能夠滿足深圳快遞行業發展的需要?深圳市快遞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小梅向媒體表示,目前深圳超過7萬個快遞員當中,從事一線的大約有4萬人,如果按照2012年的配額指標,和實際需求就會有很大差距。如此大的需求缺口,使得不少快遞企業,被逼著採用違法的方式,冒著被罰款被扣車的風險來運營。
2012年,深圳市出臺了《深圳市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管理意見》,快遞行業所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統一管理後,將不受限制行駛措施限制。深圳市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協會(下稱協會)是市工、公安局交警局指定的唯一受理市快遞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申請的行業協會,協會受理全市快遞行業電動自行車備案申請。凡在深圳市依法註冊登記並有快遞經營許可證的快遞企業,均可提供相關材料申請快遞電動車配額。協會將根據企業申報材料對申請備案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初檢,並將合格的電動自行車信息預錄入市公安交警局互聯網。車輛使用單位向車輛行駛區域轄區市公安交警局所屬交警大隊提出申請,交驗車輛。待轄區交警大隊核對協會預錄入的電動自行車資料,並查驗車輛合格後,予以備案並會産生備案車輛編號,車輛編號將噴塗于備案車輛的電池箱上方。屆時,獲得編號的車輛才准予上路。
據介紹,《備案》非常細緻。備案要提供單位及個人證明,購車發票出廠合格證,每部車要投保。車架貨架不得超過車把0.15米。更換駕駛人要重新登記備案,變更行駛區域要新備案,車輛駕駛員退出單位要登出備案。備案要求非常嚴格,例如,單位電單車一年被處罰數佔備案數20%的,交警局將對其消減配額的5%。不少媒體界人士表示,這比管公交車還嚴呢!
支持禁摩限電VS執法要講“比例原則”
羊城晚報記者對數位政協委員、媒體知名人士、作家、網絡大V、知名律師進行了採訪。對各方意見,記者進行了梳理。
支持者——嚴重影響公共安全
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肖寒梅律師:“我注意到整治的是違規的電單車及電單車的違規使用,個人支持!但至於拘留司機應該視其違法行為依據法律法規及法律程式執行,而不會通過一紙公文執行的。交通秩序關係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此舉在大力整治安全隱患的同時,在現代多媒體發達的今天,也將執法機構的行為置於大家的監督之下,更利於法治化進步,因此嚴格執行是非常重要的,但前提是要嚴格依法進行,以前禁摩可能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確實有了很大改善,我認為在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更加嚴格、依規、常態執法非常必要!”
深圳媒體研究會副會長八分齋:“對於禁摩,絕大多數我身邊的朋友都是支持的,原因很簡單: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沒牌沒照,出事的概率又高,出事後的維權又難甚至毫無辦法。”
質疑者——案底如何消除
羊城晚報記者對深圳市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煒衡(深圳)律師事務所陳偉律師陳偉律師進行了採訪:“我們注意到,處理電單車引起了全國關注。請問,拘留電單車司機有無法律依據?此舉在社會意義影響如何?”
陳偉律師:“拘留電單車司機的法律依據是根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還有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深圳的公安機關可以採取拘留措施,但是這種做法應當是要先進行民意調查或者一個事先告知。而且我認為這個治安拘留做一種最嚴厲的制裁違法處理行為是最後的一種救濟途徑,一般情況下應該是要先進行警告或者罰款,然後再採取緊急措施,因此我認為深圳的這種做法有欠妥當,存在不合理之處。執法上也是要講究‘比例原則’的,對於社會的底層要多些寬容,擺小攤的、做小生意的、騎摩托的多是社會上經濟能力較差的,執法就是寬鬆一點。
執法原來還有所謂的‘比例原則’,特別這四個字是從一輩子鑽研公共行政的老教授口中説出來,更是令人感到印象深刻,原來所謂執法的‘情、理、法’是存在的。當我們強調要依法行政、建構文明社會時,是否忘了什麼是‘比例原則’,忘了法律要優先照顧社會上的弱勢呢?”
羊城晚報記者問:“還有一個問題。被拘留的快遞員出來以後,案底怎麼消除?如果不能消除,將對之後工作産生何種影響?這是職務行為,單位應如何賠償個人?”
陳答:“被拘留的員工,在拘留期滿以後那麼這個案底是存在的,不可能消掉。如果有這樣違法處罰行為的,那麼可能會影響他的家庭生活比如説信用貸款、出門旅遊等等。這種職務行為,也很難要求單位賠償。”
每經智庫專家、博客大V蔡慎坤談到:“快遞行業的發展,實際上方便了每一個深圳人,而政府考慮過,打掉電動三輪車,快遞靠什麼來配送,靠人力板車豈不更是有損深圳光鮮的城市形象?靠小汽車更不現實,既增加了物流成本,也加大了道路擁堵,不知道深圳的決策者是出於什麼考慮?如果説治理電動三輪車是出於安全考慮,那麼小汽車也不安全,全國道路交通死亡案例,至少有一半是小汽車所為。2015年深圳上報道路交通事故1150起,死亡431人,涉及摩托電動車的死亡數為41人,從比例看,只佔交通死亡人數10%左右。全深圳電動車加起來400多萬輛,而汽車只有320萬輛。”
官方態度:不針對快遞
對於網絡上流傳的禁摩限電讓快遞無法生存,深圳交警聲明,此舉並非針對快遞行業,並表示重點查處的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拼裝電動(機動)三輪車違規使用者,並要求不得使用備案車輛實施非法營運。
實際上,自2012年開始,深圳就對從事公共設施搶修、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以及運送桶裝飲用水、瓶裝燃氣等單位所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備案制,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納入規範管理後,允許上路行駛,並不受限制行駛措施限制。深圳市“禁摩限電”政策由來已久,因摩托車和電動車在日常交通事故中死傷率較高。此次行動重點打擊在地鐵口、公交站點、商業區等聚集非法拉客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本月5號,深圳交警計劃邀請全國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就這一問題,展開討論,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市政協委員王雪就提供了一種新的見解,王雪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説:“希望這次大規模嚴管行動,能倒逼電動車行業標準更新,提高電單車駕駛者遵章守紀意識,以及推動城市路權重新分配。電動自行車的標準是1999年的,後來搞了一個,2012年版的,被叫停了,一直停擺到現在。不光深圳,全國都是面對這樣的局面啊。標準缺位,生産、銷售在大面積違法。目前全國市場上90%、甚至100%的電單車都是非法産品,那到底是産品有問題,還是標準有問題?禁摩限電需要多方聯動,交警查違章,交委負責電動自行車道規劃建設+公交覆蓋,解決最後一公里,市場監督局監管超標不合格電動車售賣。我覺得現階段交警已經做的很到位了,不用再加強了。我個人的願景是:收窄現有機動車道,隔離出一條窄幅電動自行車道,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儘快出臺,合格産品上牌管理,司機與車都在交警備案管理,並進行道路安全教育,違章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