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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發佈指導性案例 對依法提起公益訴訟進行案例指導

2017-01-04 15:42:1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范琪妍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檢察院以公益訴訟人身份提起公益訴訟是2015年以來中國檢察機關試點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1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新一批指導性案例,從一年來辦理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中精選5個“樣本”,作為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的適用法律和規範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表示,提起公益訴訟已逐漸成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一種新型工作方式和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的全新領域。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中醫院的負責人説:“法院庭審判令我們停止污水排放,建議我們在三個月時間內上污水處理設備。”去年2月,該醫院因違法排放醫療污水被當地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告上法庭,檢察機關同時還對該醫院上級主管部門監管失職提起訴訟。當地法院依法作出行政判決和民事判決,判令該醫院上級主管部門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監督該醫院在三個月內進行有效整改。判決後,當地政府撥款90萬元用於購買安裝醫療污水凈化處理設備,對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進行了全面治理。該案入選最高檢新一批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指出其指導意義:“該案是公益訴訟試點後全國首例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實際上確立了檢察機關提起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為檢察機關提起行政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適用範圍和訴訟程式提供了參考,對於節省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也具有重要意義。”

  發生在江蘇省常州市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中,兩名被告人非法從事廢樹脂桶和廢油桶的清洗業務並排放到露天污水池,雖然二人因污染環境受到了刑事處罰,但是環境污染的侵害後果並未消除,現場還留存上百隻廢桶以及傾倒的殘渣和污水。鋻於當地沒有符合可提起公益訴訟條件的社會組織,常州市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人身份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訴求兩名被告清除環境污染危險,賠償環境修復費用。法院最後依法判決被告賠償150萬元人民幣,支付到常州市環境公益基金專用賬戶。

  萬春表示:“該案涉及大量環境領域專業性問題,常州市檢察院在庭審時申請了環境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發表意見,同時由於本案環境污染所致生態環境損害無法通過恢復工程完全恢復,常州市檢察院建議採用虛擬治理成本法計算環境污染修復費用。該案做法為類案處理提供了參考。”

  除這兩起案件外,最高檢當天發佈的指導性案例還包括3起行政公益訴訟案,分別是針對林業、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履職提出的訴訟,這些案例對界定“公益”範疇和判斷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是否依法履職提供了參考。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法律制度是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提出的明確要求。2015年7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北京、內蒙古、吉林等13個省區市檢察機關率先開展為期兩年的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主要針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鄭新儉廳長介紹,檢察機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包括訴前程式和訴訟程式是兩種方式。“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前,應當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是應當先向相關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糾正行政違法行為。經過訴前程式,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依照規定提起民事或者行政公益訴訟。”

  截至去年底,13個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超過4000件,其中大部分為訴前程式案件,提起訴訟案件近500件。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通過訴前程式,可充分調動其他適格主體保護公益的積極性,發揮了行政機關糾正行政違法行為的主動性,有效保護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通過訴訟程式強化了公益的剛性,推動了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有效保護。”

  據了解,在13地兩年試點期滿後,最高檢將全面評估試點成效,總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依法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檢察職能特點的公益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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