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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158名潛逃境外職務犯罪嫌疑人已歸案

2017-01-05 13:27:3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谷士欣

  國際在線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今日指出,自2014年9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經勸返、遣返、引渡、緝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額17.3億元人民幣。

  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相關內容並回答記者提問。

  對於近年來檢察機關境外追逃追贓的基本情況,萬春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積極開展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自2014年9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經勸返、遣返、引渡、緝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158人,涉案金額17.3億元人民幣。其中2016年1-11月,共從18個國家和地區引渡、遣返職務犯罪嫌疑人41人,追回涉案金額人民幣5.16億元。在這些歸案的案件中,目前已經判決了40件,正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有13件,法院已經開庭審理的有7件。另外檢察機關做不起訴決定的有11件。

  萬春表示,具體情況是:

  一是通過國際私法協助開展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國際形勢司法協助是檢察機關開展境外追逃追贓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國已經與有關國家簽署了54個省市司法協助條約和41個引渡條約,同時我國還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公約的成員國。這些司法協助條約和國際公約為檢察機關開展追逃追贓的國際合作提供了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以及13個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中方中央機關。檢察機關充分運用有關公約、條約積極開展境外追逃追贓工作,請求有關國家司法執法部門對轉移境外的贓款進行查詢、凍結,對逃犯進行引渡和遣返,成效顯著。

  二是與有關國家建立檢警合作等執法合作機制。通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與美國在追逃、遣返、追繳犯罪所得方面進行了深度合作,與北歐四國駐京警務聯絡官探討建立檢警直接合作的機制。2014年以來,通過與加拿大皇家騎警、新西蘭警察和澳大利亞聯邦警察駐京聯絡處的直接合作途徑,促成多起跨國腐敗案件的境外調查取證工作。

  三是積極發揮國際組織在追逃追贓工作中的優勢。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報,查找犯罪嫌疑人,獲得基礎信息以後,通過司法協助等途徑向有關國家提出查詢凍結贓款的請求。通過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等國際反洗錢組織,開展對轉移境外贓款的監測與跟蹤,為正式的司法協助提供情報、證據等方面的支持。

  四是充分發揮區域檢察合作機制的重要作用。注重發揮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機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機制和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機制等多邊檢察國際合作機制的作用,利用有關國家司法檢察界領導人共同參加國際會議的機會,推動和促進有關刑事司法協助個案的解決。區域檢察合作機制的深化,也帶動了邊境地區檢察機關直接合作更加頻繁和深入,司法協助案件的審批手續進一步簡化,與有關國家在多個方面發展了更為便捷、靈活和高效的司法協助工作。

  五是通過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追繳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産。2012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增設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這一特別程式的設立對於誠摯和預防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具有重大意義,在犯罪資産追回和返還的國際合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貫徹實施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指導各級檢察機關正確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不斷加大貪污賄賂犯罪案件追贓工作力度。

  2013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共受理違法所得沒收程式案件62件,決定向人民法院提出違法所得沒收申請38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適用在跨國追贓工作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積極挽回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質損失,對貪污賄賂犯罪形成有力震懾。

  萬春指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正確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司法解釋,加強追逃追贓國際合作,充分運用雙邊或多邊刑事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條約或公約以及對等互惠原則等,與有關國家開展緝捕、引渡、遣返和資産返還等形式司法合作,力爭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讓腐敗分子在境外無處藏身,盡最大努力追繳違法所得,絕不允許犯罪分子在經濟上佔了便宜。

標簽: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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