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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一農行原行長受賄30萬元潛逃12年 自首投案

2017-01-17 10:46:10|來源:雲南網|編輯:李邵鵬

  

  12日下午,普洱市思茅區檢察院迎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不是別人,正是該院追捕了12年的涉貪犯罪嫌疑人管祥明。

  悲慘的逃亡生活

  2003年底,思茅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現,時任中國農業銀行普洱市分行寧洱縣支行行長的管祥明涉嫌受賄30余萬元。案發後,思茅區檢察院迅速組織幹警前往調查,但管祥明已倉促潛逃。

  管祥明今年59歲,但滿頭的白髮和滿臉的皺紋,仿佛已經到了古稀之年。出逃的12年間,管祥明遠離親人、做苦工,輾轉逃亡……和其他被捕的外逃貪官們一樣,管祥明從人生的巔峰跌落。

  “在出逃的第二年,我的父母雙故。在父母病重的日子裏,我害怕被抓捕不敢回家,只能默默咽下痛苦的淚水……”管祥明出逃後,輾轉經過雲南普洱、昆明、廣東中山、惠州等地,最後落腳在廣東省電白縣嶺門鎮清湖村,以種地為生。

  “一沒錢,二沒合法身份,只有種地才不需要身份證”,管祥明拿出在湖南親友那裏籌集來的少量資金租了70多畝耕地,種玉米、芋頭等農作物。

  “每到農忙時期,我淩晨三四點鐘就起床,拿著手電筒到地裏幹活。別人問我為什麼那麼拼命,我只能忍受病痛、苦苦掙扎……”因為害怕被查身份證,管祥明不敢把農作物拿到大市場去賣,只能等著別人來地裏買。

  這樣,買家自然都會壓價。“到最後錢沒有賺到,還欠下數十萬元的地租和化肥費……”回憶起不堪的往事,管祥明不禁老淚縱橫。

  反貪幹警的堅守

  管祥明出逃12年在煎熬中度過,但思茅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卻是12年的堅守。

  管祥明的老家在湖南祁東縣的農村。自2004年2月10日對管祥明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的12年間,思茅區檢察院每年都針對管祥明制定了追逃計劃並認真執行。

  “我已經記不清有多少個春節、元宵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我們放棄和家人共享天倫,在天寒地凍的湖南農村管祥明的老家門外蹲守。”一位反貪幹警説。

  除了蹲守,思茅區檢察院不定期給管祥明在思茅區的妻子做思想工作,讓其勸説管祥明投案自首。吃閉門羹,遭白眼,對於承辦管祥明一案的檢察官們而言已是家常便飯。

  據了解,自管祥明出逃以來,思茅區檢察院已經換了5個檢察長和反貪局長,管祥明受賄一案的卷宗已經泛黃,但檢察官們始終堅持著。

  終於,親友們在檢察官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真誠的勸説中被打動,也逐漸加入了勸説行動。

  自首方能救贖

  “堂哥告訴我,我的女兒已經結婚生子,我漸漸年老,死在外面也沒有歸宿。”管祥明回憶,“出逃以來,我只在老家見過父母一面,他們告訴我,雲南的檢察院找過我,勸我回去自首。”

  當時一心想著賺錢退贓的管祥明,並沒有聽父母的建議,而是選擇了逃亡,“忘了是在什麼時候,我住的村子裏人們都知道了我是逃犯。”

  管祥明説,在《刑法修正案(九)》出臺的那段時間裏,鄰居們都勸他自首,“説我總有一天會被檢察院抓捕的,現在回去判不了多少刑期了”。

  管祥明交代,他在新聞裏看見“紅通人員”楊秀珠等人也自首了,更加堅定他回來投案的決心。

  “父母臨終,我不敢在他們跟前盡孝;女兒結婚,我不敢出現見證她一生中最美好最重要的時刻,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出逃以後,管祥明就再也沒有見過妻子女兒,他此次回來最大的心願就是能見上女兒和外孫女一面。

  聲音

  “我自殺過多次都沒有成功。我就想,不能到死了還是個畏罪潛逃的人,這樣對上對下都沒有交代。我決心回來自首,凈化心靈,做回正常人。”

  ——管祥明

  雲報全媒體記者 程權 通訊員 賴金雁 攝影報道

  原標題:受賄潛逃十二年 農行寧洱縣支行原行長管祥明自首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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