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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新規”惹爭議 從嚴管理還是權力“越界”?

2017-01-20 06:38:57|來源:新華網|編輯:杜軍帥

  新華社北京1月19日新媒體專電(記者付光宇張漫子)近日,一則貴州出臺的“酒席新規”在網絡上引發熱議。眼看春節臨近,“移風易俗”的新規為何沒能成為節前的“一股清流”,反而成為大家吐槽詬病的談資?“中國網事”記者採訪發現,日前一些地方出臺嚴控大操大辦的“酒席新規”,卻引來不少網民質疑,“權力之手”是否“越了界”?

  多地出臺“酒席新規”嚴管大操大辦

  據貴州當地媒體報道,貴州凱里市日前印發了《凱里市規範操辦酒席行為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重新對婚喪操辦酒席範圍、規模和申報程式進行了修改。其中,復婚、再婚不得操辦酒席,一事多辦、一事多地辦等情況也屬違規操辦酒席行為。

  按照其中的“辦酒席審批程式”要求,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嫁酒席須由辦酒席家庭中職務最高的黨員幹部申報,事前填寫《凱里市幹部職工操辦婚嫁酒申報表》,報紀委備案;群眾操辦婚嫁酒須填寫《凱里市村(居、社區)群眾操辦婚嫁酒申報表》,報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備案。

  無獨有偶,據河北媒體日前報道,河北邯鄲磁縣的258個村全部建立紅白理事會,制定了有關婚喪的村民村規。比如酒席不超過20桌,酒的價格不能超過20元,煙不超過10元……

  而在山東,鄒城市石墻鎮張樓村早在十年前就開始提倡村民節儉辦理紅白事,目前已有80%的村民簽訂了移風易俗承諾書,婚喪嫁娶等事宜簡辦。在今年1月張樓村的喜宴上,新郎自家親朋只能吃一頓飯,且這頓飯每桌只有一個菜,引發了大家的關注。

  除了“管住嘴”,在江蘇鎮江,市政府明確要求公務人員春節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作為一條紀律,公務人員執行不允許打折扣。

  網友吐槽“管得太寬”“矯枉過正”

  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的惡習,一直以來備受人們詬病。但如果不是大操大辦,卻也要被“一紙公文”“移風易俗”,似乎就顯得有些不近人情了。不少網友肯定了貴州凱里印發新規的出發點,但對於這樣行政干預的做法卻難以接受,以至於引來一片質疑之聲。也有媒體評論稱,移風易俗的事兒,豈能“霸王硬上弓”?

  “婚宴只上一個菜是不是有點矯枉過正了?”“簡直就是作秀。”“看著這樣的婚宴場面,一桌子人圍著一碗菜喜笑顏開,畫面有點滑稽,不合常理啊……”對於山東張樓村的那場婚宴,網友們也紛紛吐槽留言。

  不少網民表示,政府應該管的是那些巧立名目濫辦酒席、以權謀私借機斂財的“不正之風”,而非正常的民風民俗。單靠一紙“紅頭文件”,工作方法是否過於簡單粗暴了?是否管的太寬了?

  與此同時,一地黨委政府有沒有權力約束本地普通群眾辦婚喪嫁娶酒席的行為也遭受了質疑。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主任潘強認為,在當前大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地方政府出臺此類規定其實是不嚴肅的,從法律角度來説這樣的規定甚至有違反憲法和行政許可法之嫌。“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法治時代對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因此,對於此類要求,只能對群眾進行號召、提倡,不能硬性規定。”

  專家:需避免權力“越界”、執行“走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這些“奇葩規定”反映出目前治理大操大辦的行政行為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值得警惕。如果把一切沿襲至今的傳統儀式都當成繁文縟節摒棄,那不是幫助民風民俗“風清氣正”,而是在扼殺民間風俗,讓民間文化失去了豐富性。“權力在引導與提倡節儉辦理紅白事時,要能堅守法律邊界,多引導與提倡,避免權力粗暴插手。”

  “多地出臺這樣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在應對奢靡之風等不當行為時還沒有找到理性對策,處理方式簡單粗暴,科學決策的能力還尚有不足,需要在實踐中改進、修正。”中共中央黨校中國幹部學習網當代家風研究院院長黃鶴春説。

  汪玉凱、黃鶴春等專家認為,行政權力的“手”應當厘清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邊界。即便不是普通群眾,公務人員在不行使公共權力時在道德規範範圍內應享有與普通公民相同的權利。

  多位受訪的專家表示,在具體實踐中,既要對民風多一些正向引導,也要避免政府用力過猛,同時對“提倡”和“規定”的邊界需予以劃分,而不是簡單地搞“一刀切”,否則政府有懶政之嫌,且易引發民怨、適得其反。

  (原標題:“酒席新規”惹爭議,從嚴管理還是權力“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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