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對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本報訊(記者牛旭東)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廳長陳國慶在做客“最高檢廳局長系列訪談”時表示,檢察機關去年公訴的省部級以上官員職務犯罪案件數量較往年有大幅增長,全年對令計劃、蘇榮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
據陳國慶介紹,2016年以來,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法嚴懲各類刑事犯罪,從多方面保障了人民的安居樂業。公訴部門對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四起顛覆國家政權案、龐紅衛母女非法經營疫苗案提起公訴,依法辦理了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等社會廣泛關注的嚴重刑事案件。同時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建立危害生態環境犯罪案件優先辦理、快速辦理等工作機制,對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案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快訴,增強震懾力。
2016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突出,給人民群眾財産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影響社會安定。對此,陳國慶指出,去年,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積極投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堅決懲治電信詐騙、網絡投資詐騙、黑電臺等犯罪。“最高檢聯合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掛牌督辦了‘山東徐玉玉被詐騙案’等重大典型電信詐騙案件,公訴廳先後派員會同公安部工作組赴老撾、西班牙參與打擊電信詐騙窩點行動,共打掉兩地犯罪窩點十余個,涉案人員數百人。”陳國慶説。
職務犯罪公訴工作是依法懲治腐敗犯罪的重要環節,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持續深入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特別是去年,反腐敗工作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陳國慶説:“2016年,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認真落實‘兩高’《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指控職務犯罪,對令計劃、蘇榮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職務犯罪案件提起公訴,審查辦理了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系列案件等一系列社會廣泛關注的職務犯罪窩案、串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6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五年規劃是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部分。為促進法治經濟建設,一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公訴部門依法懲治經濟領域犯罪,突出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依法懲治證券期貨市場犯罪等。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對“e租寶”非法集資案件、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等提起公訴,其中,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已于2017年1月23日一審宣判。
對於2017年公訴工作安排,陳國慶表示有兩項重點工作。一是繼續強化職務犯罪公訴工作,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對重大案件堅持快審快訴與嚴格依法辦案並重,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同時,積極參與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依法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式。
二是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著力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積極構建新型訴偵、訴審、訴辯關係。依法規範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確保自願認罪。同時,研究探索非羈押訴訟和刑拘直訴程式;加快“智慧公訴”建設,推進大數據等現代科技的深度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