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前11月立案偵查環保領域涉濫用職權犯罪181人
國際在線報道: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今日介紹,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造成森林破壞、水體污染、土地侵佔等破壞自然資源産權的瀆職侵權犯罪。2016年1月至11月,立案偵查環保領域涉嫌濫用職權犯罪181人、玩忽職守犯罪384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意見》;通報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加強産權司法保護工作有關情況;發佈典型案例和回答記者提問。
王松苗今日介紹,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的職務犯罪,重點堅決打擊侵吞國有資産、侵害國有資産權益的犯罪行為,保障國有資本收益權。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私分國有資産犯罪案件187件440人。
二是深入查處農村産權流轉交易過程中侵犯農村集體産權、侵犯農民收益的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犯罪。
三是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造成森林破壞、水體污染、土地侵佔等破壞自然資源産權的瀆職侵權犯罪。2016年1月至11月,立案偵查環保領域涉嫌濫用職權犯罪181人、玩忽職守犯罪384人。
四是嚴厲打擊國家工作人員在産權確認、交易過程中利用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職務之便,向産權主體索賄、受賄等職務犯罪行為。2016年1月至11月,在商業賄賂領域産權交易環節,立案偵查涉嫌受賄犯罪47人;在土地領域審批出讓、開發利用環節,立案偵查涉嫌受賄犯罪142人,濫用職權犯罪142人,玩忽職守犯罪80人。
五是結合辦案,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發案規律,通過舉辦展覽、講座、開展預防諮詢等形式,對有關執法司法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築牢防範侵犯産權職務犯罪的思想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