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現"天價司法鑒定費":簽名、指紋和印章需17萬
求實司法鑒定所給賀某的收費通知。受訪者供圖
四川王萬瓊律師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代理一起案件,期間需要進行簽名、指紋和兩枚印章的司法鑒定。其當事人卻被鑒定機構“漫天要價”,開出17萬元的收費單。
2月8日上午,負責鑒定的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回應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稱,四川新的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尚未出臺,收費仍按照已廢止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2月7日下午,王萬瓊律師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她接手的這起案件開始只是民事案件。其當事人賀某作為被告,被指為一筆3千萬債權的擔保人,原告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但賀某表示從未簽署過3千萬債權的擔保合同,自己的簽名、指紋還有兩家公司的印章都被倣冒了。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涉及財産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
因此,王萬瓊律師認為該案件涉嫌私刻企業印章、虛假訴訟等犯罪行為,向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擔保合同中賀某的簽名、指紋和兩枚印章進行司法鑒定。
按照相關程式,成都中院委託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求實司法鑒定所開出的收費單卻讓王萬瓊律師嚇了一跳:17.28萬元。
王萬瓊律師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她從來沒有遇到過做四個簡單的司法鑒定要收取如此高的費用。
王萬瓊律師表示,這起案件涉及金額3千萬元,如果按照訴訟標的來算,訴訟費大概也就19萬左右,“鑒定費竟然快比訴訟費都要高”。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廢止。
劉芝貴是四川求實司法鑒定所負責這起案子的工作人員。2月8日上午,他向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解釋稱,賀某這起案件的司法鑒定費是按照國家發改委、司法部2009年出臺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計算的。儘管該辦法已經在去年廢止,但四川還沒出臺新的收費標準,因此仍按此計算。
2月8日上午,四川省司法廳司法鑒定管理處工作人員回應稱,四川新的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確實仍未出臺。目前四川省按照什麼標準收取司法鑒定費用,該工作人員未予回復。
王萬瓊律師表示,舊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在2016年5月1日已廢止,四川省新的辦法還沒出來,在法律層面處於真空狀態。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了解到,按照2016年7月1日正式印發的《上海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上海某司法鑒定機構對這起案子的鑒定收費大概在6萬元左右。
(原標題:四川現“天價司法鑒定費”:簽名、指紋和兩枚印章需1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