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玉米獲刑農民:沒想到這麼受關注 望改判無罪
王力軍
“我本是普普通通的農民,突然變成了罪犯,不僅收不成玉米,沒了收入來源,判了緩刑後,我在社區矯正,想出臨河區,還要跟司法所報告。”46歲的王力軍説,他現在的生活一團糟。
王力軍是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腦包鎮永勝村十組農民,因無證收購玉米並販賣,2016年4月15,他被臨河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原來販賣玉米賺的6000元也被上繳。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審決定書,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再審。2017年2月13日9時,巴彥淖爾市中院將開庭再審此案。王力軍説,屆時,他的妻子、弟弟和女婿將參加旁聽。
2016年4月,在王力軍獲緩刑之前,臨河區社區矯正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對他作過一份評估,上面評價道:“王力軍在村組居住期間表現很好,為人和善、友好,鄰居相處和睦,積極配合村組工作。贍養老人,愛護子女。在此前無違紀違法行為記錄,這次犯法是因為法律知識欠缺。”
王力軍對澎湃新聞説,他和家人都希望最高法指令再審後,法院能改判其無罪。
諮詢懂法律的親戚後去自首
澎湃新聞:你是怎樣開始收購販賣玉米的?
王力軍:我家有十來畝地,掙不了多少錢。2013年,我家買了一輛農用車,主要是販賣一些有季節性的農産品,如秋天時販運瓜、番茄、白菜等,有時別人雇用我的車拉運,等到冬天閒下來時,想出門掙點錢,就和妻子一塊去收購玉米,然後再賣。
澎湃新聞:你當時是怎樣收購玉米的?
王力軍:收購的時候根據玉米的水分高低,跟農戶談好價格,一般是一斤玉米0.92元到0.97元不等,收上玉米後拉到附近的糧庫和玉米生産場子裏。賣出去的玉米也是根據水分高低確定價格,一般是1.04元一斤,我賺差價。在收購玉米時給農民付的是現金,賣給糧庫後,糧庫過兩天把款打到我的銀行卡上。
澎湃新聞:你收購了多久,賺了多少錢?
王力軍:收購的都是鄰村農民的,有十幾戶,幾戶湊一車,因為價格看水分定價,完全憑感覺,所有扣除水分和雜物後,有時掙錢,有時賠錢,我一共收了十來車,二十多萬斤。從2014年11月到2015年1月,賺了四五千元。
澎湃新聞:你當時知道收購玉米需要證件嗎?
王力軍: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收玉米要證,後來臨河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傳喚我,我才意識到我的行為可能有問題。
澎湃新聞:當初你為什麼去自首?
王力軍:我有個親屬在臨河區檢察院上班,我問親屬我的行為是否合法,親屬説沒有糧食收購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從事糧食收購違法,我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去自首了。
澎湃新聞:自首之後發生了什麼?
王力軍:我向警方如實供述了自己的行為,此後我被刑拘了,關了三天后,我被取保候審,又放了出來。
“收購玉米幫了農民的忙”
澎湃新聞:一審開庭時的情況如何?
王力軍:當天庭審一個多小時,我媳婦跟我弟弟旁聽了庭審。我不懂法律,法官問我什麼,我都如實供述。在庭審最後,我説我家裏有七八十歲的母親,還有兩個孩子,希望法庭對我從輕處罰。
澎湃新聞:一審判你犯非法經營罪,你有何感想?
王力軍:我感覺挺委屈的,我認為我的行為對社會沒有危害性,這樣上門收購,除了賺點差價,還可以讓農民省事,幫了農民。
澎湃新聞:當初判緩刑後,為何沒有上訴?
王力軍:我家裏經濟條件不好,上訴還得花錢請律師。因為這個案子,我掙的錢上繳了,還罰了兩萬元,加上其他費用,前後花了好幾萬,我得種多少年的玉米才掙得回來。我自己不懂法律,心想判了緩刑,不用去坐牢,在家可以種地,還可以贍養老人,就沒提上訴的事。
澎湃新聞:你認為此案對你有哪些影響?
王力軍:對我影響挺大的,我本是普普通通的農民,突然變成了罪犯,不僅收不成玉米,沒了收入來源,判了緩刑後,我在社區矯正,想出臨河區還要跟司法所報告。判了刑,對子女的聲譽影響也不好,家人感覺臉上沒光。
澎湃新聞:你現在在家主要做什麼?
王力軍:務農,除了自家十畝地之外,還承包了三十畝地,主要種玉米、葵花、南瓜,維持家裏生活。
沒想到案子會受到最高法關注
澎湃新聞:你的案子後來是怎樣引起關注的呢?
王力軍:經媒體報道後才受到關注的。2016年12月29日上午,法院電話通知我當天下午去領最高法指令再審通知書。我沒想到,我一個農民,判了罪,竟受到最高法的關注。
澎湃新聞:得知指令再審後,你的心情如何?
王力軍:我和妻子的心情一下子輕鬆了,今年過年,都比去年過得輕鬆,因為這個指令再審意味著原來判得有問題。
澎湃新聞:你對再審有哪些期待?
王力軍:期待改判我無罪。
澎湃新聞:若改判無罪,你有哪些打算?
王力軍:我還收玉米,我熟悉這行,不僅可以養家活口,上門收購還可以幫助很多種玉米的農民。
(原標題:“內蒙古收購玉米獲刑案”農民:今年過年較輕鬆,望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