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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買倣真槍被公訴預備役軍官:特別屈 我相信法律

2017-02-15 16:40:13|來源:澎湃新聞網|編輯:李邵鵬

  取保候審手續辦理完畢,按照當地風俗,家人先帶于萌去洗個澡,洗去“晦氣”。

  去年8月,38歲的鞍山預備役軍官于萌,因為10年前買的倣真槍被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2017年2月15日上午,他獲准取保候審。

  于萌告訴澎湃新聞,因為參軍的經歷,他愛好收藏各種軍事模型,不料卻因10年前購買的倣真槍被抓,“覺得特別屈,一直當玩具槍收藏的,打的也是塑膠子彈”。

  是否認為自己犯罪?于萌稱,“相信法律”。

于萌 家屬供圖

于萌家中收藏的軍事模型。家屬供圖

于萌被評為優秀預備役軍官的榮譽證書。家屬供圖

  澎湃新聞:警方查扣的倣真槍是什麼時候、在哪買來的?

  于萌:2006年在網上買了7支,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戶外用品店買了2支。

  澎湃新聞:因為愛好軍事收藏?

  于萌:我1994年參軍,義務兵三年。退伍轉業後在鞍鋼股份公司熱軋帶鋼廠綜合管理部工作,還是一名預備役軍官。因為是退伍軍人嘛,軍迷,家裏有兩個櫃子專門放軍事模型,飛機、倣真槍等。

  澎湃新聞:能不能講一下你被抓的經過?

  于萌:2016年8月1日下午,我正跟原來的戰友聚會,單位來電話説警察找我,讓我回一下單位。我回單位後警察説聽説我家裏有倣真槍,我説是有。他們帶有搜查證,後來我就帶著他們去家裏搜查。第二天,我被拘留,當時還以是治安案件。

  澎湃新聞:什麼時候知道自己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的?當時什麼感受?

  于萌:2016年8月底的時候律師會見的時候告訴我説,鑒定結果出來,超過1.8焦耳就涉嫌犯罪。當時覺得特別屈,一直當玩具槍收藏的,打的也是塑膠子彈。

  澎湃新聞:你認識當中什麼樣的“槍”才構成犯罪?

  于萌:至少是以火藥為動力或者打鋼珠之類的吧。

  澎湃新聞:你認為自己構成犯罪嗎?

  于萌:我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會給一個公正的判決。

  (原標題:對話|因買倣真槍被公訴的預備役軍官:覺得特別屈,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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