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小的惡,都不能慣
去東南亞旅遊時,有一件事讓中國人體驗了一把電影裏經常有的情節,那就是向“地頭蛇”交“保護費”,而這些“地頭蛇”,就是某些國家的海關,他們竟然主動向中國遊客索取通關小費。但是對其他國家的遊客,他們就不敢這麼明目張膽了。有的中國遊客事後得知這個所謂的“保護費”竟然只向中國遊客收取後,感到了“深深的恥辱”。這種收取“保護費”的行為終於在近日由於被壓迫方的反抗而演變成了一樁暴力事件,成為不能忍受之“惡”。
2月7日,遊客謝某一行三人途經越南芒街口岸回國時,被越南邊檢人員強索小費,謝某不從慘遭毆打致三根肋骨骨折。15日,越南外交部回應稱,正在加緊查明事實真相。這事持續發酵。而在此之前,東南亞某些國家的海關人員向中國遊客強行索要小費的事件,行內已將之視為不宣之秘,去越南旅遊過關時要交10元“門票錢”也被寫進了旅遊攻略。這樣一來,雖然官方明令禁止向外國遊客收取小費,但私底下,這樣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人們不禁問道,這是為什麼?
有一種典型的説法來自旅遊界專家:許多中國遊客有“花錢消災”的心理,特別是對於數額不大的錢。為了能順利通關,在護照中夾帶“小費”意思意思,久而久之,越方邊檢人員慢慢感受到了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明白了這些小意思的意思。所以有人説,這是被國人“慣出來的惡習”,維權還得靠國人自己。
不可否認,這説出了某種可悲的事實。一些中國人在他們的現實生活中,多少都被規則“潛”過,“守規則吃虧”是他們的心理暗示。具體到通關上,如果給點小費就能順利過關,何樂而不為?這種心態被邊檢海關人員掌握後,胃口被“慣”得越來越大,結果成了一不吃肉就要打人。也許可以説,這都是旅行社的領隊和遊客共同慣的。這種説法,乍一聽十分有理,但細思恐極。
服務行業確實有收取小費的行業慣例。越南受法國、俄羅斯和美國影響較深,提供服務的同時獲得小費在該國是很正常的心理。但是邊關關員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收取外國公民的通關小費就是受賄,違反了邊關條例,于法于理于情都講不通。這起越南邊關惡索小費事件,索賄不成就拳腳相加,這種情形不僅碰觸了行業底線,而且是赤裸裸的流氓變態暴行,是一種不能“慣”的更大之“惡”!
試問,如果不是被無數次地反復查證、滯留詢問、延長通關時間,有誰願意多花錢去意思意思?不是遊客慣出了他們的惡行,而是他們在長久以來的有意阻撓當中撈足了油水,一個普通老百姓,面對這些問題,最便利的解決方式就是給小費。遊客花小錢買平安,是理性更是無奈,過度指責缺乏同情,更脫離現實。
也許,在事情沒有演變成大事件之前,遊客為通關行小賄也罷,關員惡索通關費也罷,都只是小事一樁。只是,哪怕你意思我意思的“小惡”都不能再“慣”下去了。政府有關機構、民間團體,應該有所作為,不守規則就該受到處罰。也只有對規則尊重的意思到位了,最終才能被規則尊重。(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