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 強化法官履職保護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司法責任制被稱為本輪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根據中央有關部署,司法責任制改革任務要在今年內基本完成。16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有關會議上表示,目前,全國法院已基本完成以司法責任制為中心的綜合性改革總體框架,遴選産生員額法官超過10萬名,法官辦案主體地位基本確立。今年將繼續堅持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方向,加強對審判權的全方位監督,強化對司法人員的履職保護。
過去一年,司法責任制改革在全國法院深入推進,超過8成法院完成員額法官遴選,共産生員額法官105400多名,優秀人才流動到審判一線。與此同時,隨著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的明晰,裁判尺度的統一,信息化監管的完善,對司法權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加強。
在16日舉行的全國高級法院政治部主任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肯定各地法院的改革進展,同時也指出了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一方面法院領導不敢充分放權,一方面一些法官不敢獨立用權,司法責任制落實存在這個問題。還有就是一些法官機械執法、就案辦案問題依然存在。”
徐家新表示,處理好充分放權與有效監督之間的關係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關鍵,今年要切實解決一些領導幹部不想放權的問題,真正做到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放權不是片面強調‘去行政管理’,更不是‘去監督管理’,而是監督管理的內容、方式、方法要作改革,要從微觀的個案審批、文書籤發,轉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品質效率監管和把握。建立院庭長職責清單,推動院庭長規範有序放權、規範管理監督,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以公開透明、全程留痕的方式,實現對法官辦案過程的全方位監督,實現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對於如何將審判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落實到位,徐家新提出:“通過隨機分案、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加強審判工作標準化建設、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等方式,加強對審判權的事前監督。通過建立案件甄別、發現、報告機制,辦案流程信息全程記錄,發揮專業法官會議、審判委員會作用,加強對審判權的事中監督。通過案件品質評估、法官業績考評、錯案責任追究等制度機制,加強對審判權的事後監督。”
近年來,法官因為依法履職遭受恐嚇威脅、跟蹤騷擾、暴力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去年春節後,北京昌平區法官馬彩雲在家中遭當事人槍擊遇難;今年春節前,廣西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被當事人持刀殺害。徐家新表示,加強法官履職保護是當前的重要任務:“要把履職保障設施建設、維護審判秩序和法院安全、維護法官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措施落實到位。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地方各級法院也要抓緊成立,力爭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要切實把推進法官參加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因公負傷幹警緊急救治綠色通道,鼓勵地方政府建立犧牲、傷殘、特困幹警資助資金制度等這些政策真正落實好,讓廣大幹警增強依法履職的安全感。”
據了解,今年全國法院的員額制改革將全部完成,同時要落實員額退出機制,不辦案或辦案達不到要求的領導幹部要退出員額,擔當不夠、能力不足、違紀違規的法官也要及時退出員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