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晉: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須準確把握三點規律

2017-03-08 14:16:18|來源:新華網|編輯:葉玉龍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盧俊宇)8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晉做客“2017新華網全國兩會特別訪談”,與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目前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無先例可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在試點階段體現四大特點:一是大多數案件涉及環境、民生和發展問題,人民群眾關切度高,敏感性強,需要我們的辦案人員具備較高的政策水準。二是辦案環節多,既要調查取證,又要出庭,還有大量溝通協調工作,要求我們的辦案人員是交叉業務的多面手。三是法律關係特別複雜,一個案件往往涉及多個行政機關,民事、行政法律關係交叉,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並存,要求檢察機關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四是目的上具有多重性,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既是為了促進依法行政,又是基於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出發點,還有為推進公益訴訟制度完善提供實踐支撐的目的。

  湖北檢察機關通過辦理公益訴訟案件,也深刻體會到在試點工作中必須準確把握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一般規律。一是要把握檢察機關公益訴訟人的法律定位。檢察機關行使的是法律監督職能,是代表國家起訴,不同於一般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原告,在程式設定以及對外溝通協調中必須牢固把握。二是要注意把握檢察監督的界限。檢察機關不能“包打天下”,要注意節約司法資源,積極促使和充分尊重行政機關的自我糾錯。這要求我們不唯訴訟為先,儘量選擇低成本的方式履行職責。事實上,湖北70%以上的公益訴訟案件通過訴前檢察建議就實現了督促行政機關糾正不作為、違法作為的問題。三是在公益訴訟的庭審程式中,要尊重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的訴訟規律,也要體現公益訴訟的特殊之處,反映其獨有的訴訟特點。

  (原標題:王晉: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須準確把握三點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