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吉寧:北京PM2.5三年下降18% 全國其他地區下降超30%

2017-03-09 16:56:35|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葉玉龍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谷士欣):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將於3月9日16:15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問:老百姓都希望天天看到像今天這樣的藍天白雲,但是我們經常也會遇到一些重污染天氣。《大氣十條》出臺實施已經3年多了,請問秋冬季節重污染天氣頻頻出現的原因是什麼?目前我們治理的路子對不對?什麼時候能夠看到重污染天氣的狀況能夠有所好轉?謝謝。

  陳吉寧:謝謝您的提問。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已經實施三年多了,大家都很關心這三年到底有沒有進展,特別是去年入冬以來出現了多個大面積的重污染天氣,大家有一些困惑。我今天就你這個問題先談一點概念,我們怎麼看這個問題。空氣品質包括PM2.5,主要受兩個變數的影響,一是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氣象條件。其中氣象條件是邊界條件,決定了這個區域有多大的環境容量,也就是説,這個區域可以接受多少污染物的排放量,而環境品質不超標。污染物的排放量,我們認為它是一個自變數,是引起環境品質變化的決定因素。這兩個變數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

  在這兩個因素中,氣象條件是自然因素,是不可控的,而且它有一個突出的特點,這個特點是氣象條件具有很強的波動性。隨著小時、每天,甚至再長一點的時間尺度,每週、每月、每年都會有很大的變動。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在一個地區環境的容量是隨著氣象條件變化的,在冬季更容易形成靜穩天氣的條件,所以冬季的環境容量是比較低的。但是冬季我們要取暖,又會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這一減一增,導致了冬季頻繁出現重污染天氣。這是氣象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排放量。排放量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所以它是一個可控因素。我們環保工作的目標就是把這個人為污染物排放量盡可能減下去,減到什麼程度呢?減到最小環境容量允許的排放量,就會減少甚至不發生重污染天氣。這個環境問題就解決了,就達標了。

  一般來講,環境問題不是短期兩三年可以解決的,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所以當我們判斷一個環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需要把這些起波動作用的氣象條件排除出去。這樣我們才知道採取的措施方向對不對,力度夠不夠,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方法。

  國際上一般有一個通用的辦法,不是簡單地今年和去年比,而是用三年滑動平均法進行評價,這種方法是用更長一個時期,盡可能把氣象的波動因素給剔除掉。中國的《大氣十條》已經實施三年多的時間,所以我們是可以做一個三年的類似比較來看,我們採取的措施方向對不對、力度夠不夠。這就回答了剛才這位記者的問題。

  陳吉寧:我把這三年的情況在這裡給大家看一下。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2016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這是我們三個控制PM2.5的重點地區,平均濃度分別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相比,分別下降33.0%、31.3%、31.9%。

  陳吉寧:另外還有一組數據,2016年74個重點城市,去年PM2.5平均濃度是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大家可以看,除了北京之外,所有控制PM2.5的地區,在過去的三年裏都減少了30%以上。隨著這30%的減少,與此同時,優良天數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氣發生的頻次也在明顯降低。

  陳吉寧:如果從三年來的情況看,我們的變化是實實在在的,是顯著的。可以講,它是一個整體的、全面的改善。這個改善方向是對的。力度夠不夠,我們也可以跟發達國家解決這一問題三年時間改善的程度做比較,即使從改善速度上看,我們也不慢,甚至比一些國家還要快。但是我們解決這一問題的條件跟他們比要難得多,發達國家解決大氣污染問題,基本上是分階段解決,先解決燃煤的問題,再解決機動車問題,是分階段、比較長的一個時期解決的。我們不同,我國産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主要是以煤炭、化石燃料為主。同時,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我們的生活方式也不夠綠色,比如説現在使用量仍然較大,汽車的保有量增長也很快。所以,我們單位面積上的人類活動強度比他們高很多。在這樣一個比較難的情況,三年時間取得這樣的成績,充分説明我們當前大氣治理的方向和舉措是對的,是有效的。

  陳吉寧:去年,我們請中國工程院集合了各方面的專家對《大氣十條》的執行情況做了中期評估,他們獨立得出的結論也説明瞭當前的治理方向和路徑是正確的,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所以我們對大氣污染治理要有充分的信心,這個信心是在事實的觀測基礎上得到的,不是一個盲目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