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順:民法總則草案擴大了民事主體的範圍

2017-03-09 11:33:51|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葉玉龍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谷士欣):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9日10:45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副主任許安標,刑法室主任王愛立就“民法總則草案與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張榮順:擴大了民事主體的範圍。草案規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三類民事主體。第一類民事主體原來在民法通則裏是“公民(自然人)”,這次就直接規定為“自然人”,而不是以公民作為界定的標準。第二類是第一次把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三類。第三類,非法人組織,第一次確立了符合條件的非法人組織的民事主體地位。實際上對於我們整個國家民法中的民事主體內容做了很多擴展,使很多新出現的社會組織、經濟實體獲得了民事主體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