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2017年財稅改革:攻堅克難,重在落實

2017-03-10 09:26:1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梁生文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2017年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包括了預算改革、稅制改革和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三項主要內容,這與2014年啟動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確定的三大任務相配吻合。這意味著,2017年財稅體制改革,將繼續按照既定的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穩步推進。

  改革漸入深水區

  2016年,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是營改增。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全年降低企業稅負5700多億元,所有行業實現稅負只減不增。這是我國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以來流轉稅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其影響不僅僅限于稅種本身,還有助於降低企業稅負,促進結構優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此外,制定實施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全面啟動資源稅改革、出臺《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等等,可以認為,2016年財稅體制改革穩步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

  然而,必須認識到,財稅體制改革仍然面臨不小的挑戰。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所處的大環境是經濟增速放緩、經濟下行壓力未有根本性緩解,這與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時經濟高速增長的情形有著明顯區別,也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迴旋空間。一方面財稅體制改革要完成自身改革任務,另一方面要通過自身改革來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改革壓力只重不輕。而且,一些改革內容,如社會普遍關心的個稅、房産稅以及央地財政關係調整,涉及方面面面利益關係的重構,都是長期以來財稅體制改革中的老大難問題,改革難度只大不小。正是因為此,政府工作報告將財稅體制改革列入“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內容,凸顯了財稅體制改革的攻堅性。

  踏實推進啃“硬骨頭”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繼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主要改革內容包括: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由四檔稅率簡並至三檔;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制定收入劃分總體方案,健全地方財稅體系,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深入推進政府預決算公開,倒逼沉澱資金盤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上述改革任務,有的相對簡單些,有的卻要複雜些,比如央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及其相應的收入劃分,屬於財稅體制改革中的“硬骨頭”。要啃“硬骨頭”,除了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還需要針對性強且可操作性高的具體改革方案以及勇於進取的改革精神。改革方案要做實做深做細做透,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能夠協調好各方利益關係,激發各方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形成改革合力。

  貫徹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改革則是“求進”,財稅體制改革亦是如此,比如,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深入推進政府預決算公開。按照《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確定的時間表,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以此時間表和改革目標來衡量,不妨可以在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17年財稅體制改革任務的同時,再進一步,深入謀劃個稅、房産稅改革方案。這兩種直接稅,與每個人每個家庭都密切相連,社會關注度十分高。這就需要改革方案適應新形勢,既要有助於完善稅制,也要從惠民生角度出發,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發揮財稅改革的支撐助力作用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其收與支都無時無刻不牽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脈搏。財稅體制改革不僅是財稅體制的自我完善,同時也要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其他改革發揮“保駕護航”作用,促進經濟平衡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並提高有效性,依靠創新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結構優化升級,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等,都離不開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也是衡量財稅體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17年重點工作任務,除了財稅體制改革,其他八項都與財稅體制改革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比如,為了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財稅體制改革除了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還應該將降費列為重點,全面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徵中央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適當降低“五險一金”有關繳費比例等,都應是2017年財稅體制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再如,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引導資金更多投向補短板、調結構、促創新、惠民生的領域,都或多或少地要有財政資金相應的支持,需要通過財稅體制改革,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把錢花在刀刃上。一言蔽之,2017年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財稅體制及其改革要擔起“鋪路搭橋”的重任來。(張德勇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