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彭純)基層生態保護存在什麼問題?又有何解決辦法?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孝感市市長滕剛認為,目前的基層生態保護主要存在四方面問題。
一是“矛盾論”,認為環保過嚴影響經濟發展速度;二是畏難情緒,認為環保歷史欠賬大,投入多,一時難見成效;三是條塊分割,九龍治水、各自為政;四是治理不系統。對此,滕剛建議要加強産業協同、區域協同、社會協同、制度協同。
他認為,要通過加強産業協同破解環境保護與財富增長的對立。以環保來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堅持環保督察整改與企業去産能兩手抓,實現企業綠色發展、轉型升級。
據滕剛介紹,預計到2020年,全國節能環保産業規模可達2.7萬億元。應該將節能環保産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大培育力度。同時,把生態優勢變産業優勢。欠發達地區,不少是生態資源豐富的地方。通過項目整合發展觀光農業、生態旅遊,讓低收入人群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得到實惠,讓綠水青山變金山銀山。
針對九龍治水、各自為政的問題,滕剛認為應該加強區域協同。在治理上,突出源頭預防,系統治理,打好大氣、水、土壤聯動攻堅戰。如在水污染防治上,就需要上下游、全流域整體聯動。以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例,沿江的11個省市就需要統籌協調、聯動協作。湖北省提出的“2017年年底率先建成省市縣鄉四級河湖長制體系”就是全流域區域協調的具體實踐。執法上要形成合力,統一檢查和處罰標準,提高環保成效。
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全社會共同盡責。滕剛認為,可通過“社會協同”破解責任不明、主體單一的問題。
國家層面,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通過實施重點工程帶動環境治理。加快PPP立法,為民營企業公平參與提供法治保障,解決環保投入渠道單一的問題。地方政府克服“重發展輕環保”的傾向,出臺政策、新上項目,要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開展反向論證,防止損害群眾利益和生態環境的工程上馬。
企業要主動履行好生態環境治理的重要主體責任,積極接受監管,落實達標排放,把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廣大民眾要倡導節約、低碳生活,積極參加綠色公益活動,共同參與環境監督和治理。
滕剛還提出要加強制度協同。2016年,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修改了野生動物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家和省市生態環保方面的法律、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目前的主要問題是區域和條塊銜接不夠,機構職能錯位、管理範圍衝突等。
對此,他建議國家層面加強區域協調統籌,探索構建區域內、全流域環境協同立法機制,建立森林、草原、濕地總量管理制度、綠色稅收體系,研究建立生態價值評估制度,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統一環境規劃、環境標準、環境監測等。在長江流域、太湖流域、京杭大運河等重大區域可探索設置大區域環保執法機構,形成環境協同治理的體制機制。
(原標題:基層生態怎麼保護?全國人大代表滕剛提“四個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