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好編纂民法典的第一步

2017-03-14 09:07:02|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編輯:葉玉龍

  

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與會代表聽取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説明。記者 李 舸攝

  這些天,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正在審議、討論民法總則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在集中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並進行修改後,草案將在3月15日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會上進行表決。

  制定民法總則的意義何在?草案有何亮點?中國人為何需要一部民法典?代表委員們進行了熱烈討論。

  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

  要了解這份草案,需要先弄清民法、民法總則、民法典三者的關係。民法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規範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民法總則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是民法典的總綱。綱舉目張,民法典各分編在總則基礎上對各項民事制度作具體規定。

  談及中國為什麼需要制定民法典,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孫憲忠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十分感慨:“縱觀世界近現代史,一部好的民法典往往會在規範市場行為、激發社會創造力方面提供強大動力。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關鍵期,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社會交往規則發生深刻變化,利益格局出現重大調整,改革成果需要民法典來確認、保護。這不僅對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具有重要意義,也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

  2013年當選為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後,孫憲忠提了近20個議案建議,不僅包括民法典、民法總則等宏觀方案設計,還對民法總則里民事權利等具體條款提出建議。“我衷心希望草案能順利通過,邁好編纂民法典的‘第一步’。”他説。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與全球化智庫副主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表示,草案被提交全國人大審議,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事。去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5家參與起草單位分別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從專業角度看,如此廣泛徵求意見,本身就證明了中國的制度優勢。

  體現時代性和前瞻性

  “草案規定了對個人信息、數據和虛擬財産提供民法上的保護等,體現了時代特徵。另外,對一些難以界定權利屬性或範圍的新形態,草案為將來權利確立留下了空間,體現了前瞻性。”全國政協委員、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段祺華認為,草案對物權法、民法通則等進行了科學整理,實現了法律界一直以來的願望。

  吸收群眾智慧是草案的又一重要特點。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虹儲居委會黨總支書記朱國萍所在的虹橋街道,是全國4個基層立法聯繫點之一。全國人大法工委多次前來調研,收集群眾關於民法總則的意見。她結合自身工作經歷和社區居民意見提了幾條建議,大部分被採納了。

  她給本報記者舉了個例子。社區裏有一個跟著父親生活的孩子,一次,這名父親犯事被行政拘留7天。這家人的親戚朋友都不願照顧孩子。她只得在這7天裏全程陪護孩子,吃住都在居委會。她説,“當我看到草案二次審議稿中規定,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由居委會直接擔任監護人,我當時就提出來,居委會實在有心無力。”翻開草案,她驚喜地發現,這種情況已被修改為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我本來以為,立法離基層百姓很遙遠,但這次參與民法總則草案制定,讓我感受到了法律也很接地氣、有溫度。”朱國萍説。

  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此次公佈的草案分為11章,共210條。雖然條數不多,但是字字千金。

  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中央委員、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鞏富文重點關注了草案中保護民事權利、擴大民事主體的內容。比如,草案對民事權利種類、取得、行使予以專章規定,強調財産權平等保護、民事權利不得濫用;增加個人信息受保護,對胎兒合法權利進行保護的規定;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下調;首次確立了符合條件的非法人組織的民事主體地位,特別是規定了像農村集體組織經濟等一些具有中國特色的民事主體等,都讓他印象深刻。

  “這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我國國情和時代要求、科學完善的民事基本法,將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鞏富文説。

  “草案積極回應了社會關切。”全國政協委員、新疆誠和誠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潘曉燕向本報記者表示,草案亮點之一是非常關注弱勢群體,“弱勢群體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胎兒。草案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強調公平、公正的原則,這一點讓人欣喜。”

  她特別注意到保護老年人權益的內容。民法總則對監護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擴大了監護範圍,尤其是注意到對失能老人的保護問題。“以前的民法通則主要關注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礙人群,欠缺對老年人的關注。草案把失智、失能老年人納入被監護人範圍之內,是很大的進步。”潘曉燕説。

  讓民法典經得起歷史檢驗

  今年,孫憲忠提交了關於修改物權法的兩個議案。他表示,“中國社會近年來出現了一些新類型的物權案件,因此借民法典編纂之機修訂物權法是妥當的。”對於未來民法典的編纂工作,他希望尊重市場經濟、保護民事主體基本權利、更加強調法律的體系性和科學性等思想導向,能繼續得到延續。

  在這些天的審議、討論中,代表委員也對草案細節、未來執行落實等提出了意見或建議。例如,有代表認為,保護胎兒合法權利中的“胎兒”究竟應該從孕育時算起還是從發育3個月後算起,草案未做明確界定。有委員建議,草案如果被表決通過後,將出現民法總則和民法通則並行的情況,應該抓緊出臺法條對照表,闡明民法通則中哪些法條適用等。

  3月11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會議研究了代表委員們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形成了審議結果報告和草案修改稿。下一步,草案將再次被提交各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草案制定、修改以及未來民法典各分編編撰過程中,最大的困難就是如何取得共識。“但是總體上説,往前走是大方向和目標。在使整個民事法律體系、民事規範體系更加科學這一點上,大家的意見是一致的。我相信,我們一定能夠編纂出一部符合國情、高品質的、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民法典。”張榮順説。(記者 彭訓文 任江華 潘旭濤 申孟哲 劉少華)

  (原標題:邁好編纂民法典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