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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正研究制訂防治學生欺淩和暴力行為的指導手冊

2017-05-05 09:39:34|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林維):為健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把校園建設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教育部在4號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目前有關防治校園欺淩的指導手冊及校園應急疏散演練技術規程正在制定當中。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著學生安危、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一直受到各界高度重視。為了形成更完善的校園安全教育與預防應對機制,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了《關於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意見》對校園安全風險的預防、管控和處理分別作出了系統規定。

  據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透露,《意見》進一步落實了學校安全各相關主體的責任:“《意見》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了學校安全各相關主體的責任。提出學校要切實承擔起校內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要為學校配備必要的安全保衛力量;在學校建設規劃、選址,校舍建設、安全設施設備配置等方面要嚴格執行相關標準,建設安全的校園環境;要進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機制,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等制度。同時要求,與學校安全相關的各個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職責體系;要形成廣泛參與的學生安全保護網絡。”

  針對近年來在不少校園發生的學生欺淩事件和暴力行為,《意見》還提出了一系列新制度和新要求。例如探索建立由民警實施訓誡的制度、要求完善專門教育制度等。《意見》起草專家組成員、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説:“(《意見》)專門提出要構建防控學生欺淩和暴力行為的有效機制。其中包括學校內要設學生求助電話和指定專門的聯繫人,及早發現、及時干預和制止欺淩、暴力行為。同時,要引進權威和專業性的力量來介入校園欺淩的防治,比如(探索)警校合作機制,讓民警擔任法治副校長、輔導員,利用警察的權威來防控校園欺淩,包括駐校的民警可以對實施欺淩的孩子實施訓誡。同時,對於嚴重的、惡性的校園欺淩實施者,要堅決依法打擊。”

  學校安全工作講究教育為先,預防為主。鋻於此,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指出,《意見》不僅將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內容納入學科課程標準中;還要求中小學定期開展疏散演練。其中,要求細緻到中小學每學期要開展5次、幼兒園每季度開展1次演練;並且規定中學生和小學生應分別在2分鐘和3分鐘內完成疏散。俞偉躍説:“所以我們發這個指南,就是根據學校的人數、規模、各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等,來進行幫助和指導。另外我們現在還在制定《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技術規程》,進一步細化流程,解決(實施過程中)最後一公里問題。”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意見》中關於安全風險防控的各項要求,教育部將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儘快制定具體細則或辦法;同時,加強對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學校落實監督檢查,將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落實情況,作為考核學校依法辦學和學校領導班子工作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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