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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用於辦公 物業費為啥繳得多
三秦都市報  2018-07-27 14:18:02

  自己買的房子,出租後用來當辦公室,為何水電物業費要按照辦公費用收取?近日,西安北郊豪盛花園小區的業主李先生向本報反映稱,同住在小區的同棟樓上,卻要繳納不同標準的物業和水電費,他覺得不妥。

  李先生説,豪盛花園小區在未央路上,屬於沿街小區,自己多年前在這裡買了一套180多平米的住宅。後來,因工作需要他搬離了該小區,便將房子長期出租。“不久前,我租給了一個公司用於辦公。”李先生説,説是用於辦公,其實就是給房間裏放了幾張桌子和電腦。

  “僅僅是擺幾張桌子和電腦,水電物業費卻全部按照辦公場所費用收取。”李先生説,他們小區因地段優勢,約有30%左右的房屋都被出租給了公司,但這個小區的性質還是住宅,為什麼物業卻按照辦公標準向他收費,這讓他很是不解。

  李先生告訴記者,除了物業費外,水電費物業都只是代收,如果有明文規定房屋外租後用於辦公使用,就要按照辦公收費標準實施,自己一定會按照政策執行。但如果是物業一方所為,他表示不能接受。

  針對此事,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在詢問了多位住戶後,了解到該小區的確有不同的收費標準,一位女業主告訴記者,她們這裡同一棟樓同一層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主要是看你的房子幹什麼用。

  隨後,記者來到豪盛花園小區西安怡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看到辦公室內醒目地懸挂著幾張“物業服務及代收代繳價費公示牌”,上面清晰地寫著,住戶水費為3.8元/立方米,電費為0.55元/度,經營服務的水費為6.5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的水費為17元/立方米,一般工商業的電費為1.3元/度。

  就此問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張主任告訴記者,該小區共有A、B、C、D四座住宅樓,一些住戶將房子出租或自己用來辦公商用,就是改變了房屋的性質。為了加強管理,物業公司長期以來,就對住宅區用於辦公和商用的業主水電費和物業費按照辦公場所的費用進行收取。(記者 葛蘭)

編輯: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