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出臺互聯網食藥經營企業責任約談制 未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將被約談
西安市食品藥監局日前出臺《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企業責任約談制度》,規定企業有未及時妥善處理投訴舉報等4種情形之一將被約談。
《制度》規定西安市轄區內從事食品、餐飲、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餐飲、藥品、醫療器械企業,適用該制度。有下列4種情形之一的,由監管部門依照本制度對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發生食藥安全或醫療器械品質安全問題,可能引發食藥安全或醫療器械品質安全風險的;未及時妥善處理投訴舉報的食藥安全或醫療器械品質安全問題,可能存在食品安全或藥品醫療器械品質安全隱患的;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或藥品醫療器械品質安全隱患,未落實食品安全或藥品醫療器械品質安全責任的;監管部門認為需要進行責任約談的其他情形。
約談小組由約談發起的監管部門組織,根據不同情形對被約談對象,作出以下相應的處理決定:責令作出限期整改書面承諾;通報批評;提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記者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