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了解到,日前印發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關於在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外匯業務創新的通知》中提出,陜西自貿試驗區將開展直接投資、跨境融資以及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七項外匯創新業務。
受惠面更廣
進一步優化自貿區內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業務,擴大企業受惠面,降低企業的“腳底成本”和銀行的操作成本。新政策大幅降低了企業準入門檻,擴大了政策受惠面,將“近三年無重大外匯違法違規行為”調整為“近一年無外匯行政處罰記錄”,取消了“外方實到註冊資本大於1000萬美元(含)”和“單筆外債簽約提款金額大於1000萬美元(含)”的額度限制;調整降低了銀行審核事後抽查比例,上述政策顯著擴大了試點創新政策的企業受惠面,也大幅降低了企業和銀行業務辦理和事中事後管理的操作成本和“腳底成本”。
業務辦理地更多
允許自貿區內企業可在陜西省分局轄內任一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變更與登出手續。原有政策是外商投資企業應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及時到註冊地銀行辦理基本信息登記、變更與登出手續。按照屬地管理,即各地市的企業只能在各地市中心支局轄內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新政策實施後,自貿區內企業可以在陜西省內任意一家銀行辦理此項業務,極大地便利了市場主體的業務開展。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
放開自貿區內一般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政策。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按實際投資規模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突破了現有政策中“境內一般性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境內股權投資原則上其經營範圍中須含‘投資’字樣”政策限制。以鼓勵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境內再投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可重新選擇跨境融資模式
給予自貿區內外商投資企業重新選擇跨境融資模式的機會。原有政策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第一次辦理外債簽約登記時,應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書面備案報告,明確其在過渡期內選擇的跨境融資管理模式是“投注差”模式還是宏觀審慎管理模式,跨境融資管理模式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便利區內企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融資模式,對凈資産規模較大的外商投資企業提升外債可用額度具有較大意義。
放寬跨境融資簽約幣種
放寬自貿區內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的要求。原來外債管理政策要求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企業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致),這給了企業借用外債時自主選擇幣種的權利,有利於企業規避匯率風險,降低借債成本。
取消外債登出登記時間限定
將自貿區內非銀行債務人外債登出登記業務下放銀行。原來外債管理政策規定“非銀行債務人外債未償餘額為零且不再發生提款的,應在辦妥最後一筆還本付息之日起1個月內,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外債登出登記”。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企業的外債登出登記業務由陜西省分局轄內任一銀行直接辦理,並取消企業辦理該業務的時間限定,將明顯增強企業自主選擇權,有效降低企業的財務成本和“腳底成本”。
降低跨境資金
集中運營管理準入門檻
降低自貿區內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門檻。新政策實施後,自貿區內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其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由超過1億美元調整為超過5000萬美元。有利於自貿區內企業開展境內外資金歸集,打通境內外資金通道,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形成集聚效應和總部效應,吸引跨國公司將其資金中心或地區中心落戶陜西自貿區,助力陜西追趕超越。(記者 張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