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山西頻道報道(陳佳):1月23日,山西省財政廳和山西省稅務局下發通知,明確了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和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兩項政策。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實施後,將使山西省近80%的納稅人受惠;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政策實施後,將使山西省100%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受惠。1月24日,山西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山西省實施兩項減稅降費政策的有關情況。
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陳佳
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隨後,山西省財政廳和山西省稅務局加緊研究測算,及時提出了山西省的貫徹落實意見並下發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山西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最大幅度50%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2”稅費)。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常國華表示:“山西省小規模納稅人佔全部增值稅納稅人近80%,也就是説,政策實施後,將使山西省近80%的納稅人受惠。”
此外,在按照國家最大限度授權落實“6+2”稅費政策的基礎上,山西省還出臺了進一步減稅的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將山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按現行標準的75%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平均降低25%。
值得一提的是,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説,這兩項減稅政策是疊加享受的。如某企業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繳城鎮土地使用稅10萬元,降低稅額標準後,可少繳2.5萬元;減半徵收後,再少繳3.75萬元。企業實際減稅6.25萬元,減負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