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贈臺熊貓寶寶“圓仔”創意商品蘊藏商機

台北市政府産業發展局9日召開發佈會稱,大陸贈臺大熊貓“團團”、“圓圓”第一胎寶寶“圓仔”專用圖案即日起開放申請營利使用權,預計與“圓仔”相關創意商品將有很大商機。

 

開放申請的“圓仔”專用圖案包括“大貓熊圓仔”名稱、200多張成長照片,還有6個卡通設計圖案。所有台灣商業、法人或機關團體都可以向台北市産發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的廠商繳納權利金及保證金後,便可使用大熊貓“圓仔”專用圖案從事商品開發。

 

六個卡通設計圖案包括“圓仔”搭乘台北市捷運、搭乘貓空纜車、騎便民自行車的形象及圓仔頭像卡通圖案等。

 

據台北市産發局局長黃啟瑞介紹,這幾個圖案由一位台灣知名文創設計師設計。設計師曾幾易其稿,並和圓仔保育員進行多次討論,最終設計圖得到保育員的認可。其中圓仔臉型下寬上窄的弧度、“蠶豆眼”以及眼睛和鼻子的比例等都和圓仔有高度相似性,這也是該款設計圖的辨識標識。

 

黃啟瑞説,如果其他廠商選用一般小貓熊圖片或辨識度低的形象,則不會涉及侵權。如果未加申請便使用和圓仔高度相似的圖案,例如之前公佈的圓仔四腳朝天的照片、緊抱保育員小腿的照片,以及“大貓熊圓仔”這五個字,都屬侵權行為。

 

發佈會上,一些廠商拿來自己設計的“圓仔”産品展示,包括“圓仔”公仔、印有“圓仔”圖案的雨傘、文具、悠遊卡、數碼相機等。但要想註冊為“圓仔”授權商品,廠商還需向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等待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