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鐘書書信手稿拍賣案 引隱私權討論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02-18 11:05:34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中新網2月18日電(上官雲) 1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錢鐘書書信手稿拍賣案,有了最新進展。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錢鐘書遺孀楊絳一審獲賠20萬元。近年來,名人手跡頻遭拍賣,也引發了公眾對書信文物價值和隱私權的熱烈討論。
錢鐘書及家人手跡遭拍賣 楊絳上訴獲賠20萬
2013年5月,一批總量逾百件的錢鐘書及其家人的信札、手稿將亮相北京中貿聖佳春拍的消息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據了解,錢鐘書及其配偶楊絳、其女錢瑗與這批書信、手稿的持有人李國強係朋友關係,三人曾先後向李國強寄送私人書信共計百餘封,上述信件由李國強保存。
2013年5月26日,楊絳發表公開信,堅決反對錢鐘書及其本人、女兒的私人書信被拍賣。27日,在制止無效的情況下,楊絳代理律師向中貿聖佳發出律師函,並於隨後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訴前禁令申請書。在二中院“叫停”之下,中貿聖佳最終宣佈停止該拍賣活動。
而楊絳于該裁定作出後15日內訴至二中院稱,李國強作為收信人將涉案書信手稿交給第三方的行為、中貿聖佳公司在司法裁定前為拍賣而舉行的準備活動已構侵犯自己及家人的著作權和隱私權,請求判令中貿聖佳公司與李國強立即停止侵犯自己隱私權、著作權的行為。
2014年2月17日,二中院在官網上公佈該案審理結果。法院最終判決中貿聖佳公司停止涉案侵害書信手稿著作權行為,賠償10萬元經濟損失;中貿聖佳公司、李國強停止涉案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共同向楊絳支付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並公開賠禮道歉。
名人書信頻遭拍賣引發有關“價值與隱私”討論
名人書信頻遭拍賣,也引發了公眾對書信文物價值和隱私性質的熱烈討論。主要的質疑聲集中在三點,即私人書信拍賣是否合法、拍賣委託人信息是否該保密以及物權、隱私權由誰先行等問題。
此前在楊絳努力叫停拍賣錢鐘書及其家人書信期間,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及文學界人士等紛紛發表意見,聲援楊絳。中國作家協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書信不同於一般物品,其內容的著作權仍屬於寫信人。在作者明確表示反對的情況下,拍賣私人信件涉嫌侵害作者的著作權、隱私權及名譽權,如開此不良之風會對作家之間的文筆交流帶來不利影響
北京和銘律師事務所主任邢萬兵律師也認為,書信屬於原創作品,應當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問題的複雜性在於書信作品的著作權與物權處於分離狀態:收信人享有信件物權,有權處置信件,但前提是不得侵害他人權益,“名人信札拍賣還得考慮一定道德底線。”
李國強則於此前回應對於楊絳和錢鍾書書信拍賣一事,談起時兩度落淚,表示不奢求再得到楊絳原諒。並表示真正有私密和敏感的信,很多年前已燒掉。李國強還自稱確實有過失,“看到楊絳的指責,特別特別難受。”
專家稱名人信札拍出高價因其折射歷史信息
事實上,名人手跡在業內一向被看好,雖曾引發一些糾紛,但成交價格卻一路攀高。此前亮相嘉德拍場的李大釗《致吳若男(章士釗夫人)書札》以414萬元成交,陳獨秀《致陶亢德書札》拍出230萬元,茅盾手稿《談最近的短篇小説》更以1207.5萬元成交,創下中國文人手稿拍賣新紀錄。談及原因,職業拍賣師季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名人手稿書信拍出高價屬於正常現象,“早先人們低估了它們的價值,亦對其重視不夠。”
季濤表示,首先這些手稿很難被發現,其次它們一般蘊含了很多信息,比如當時的歷史或一段故事,能夠折射名人所處時代。此外,有些手稿信札還具有書法價值,因此拍出高價實屬正常。
在藝術品收藏市場的眾多板塊中,名人手跡一向被視為極具人文情懷,兼其不可重復性,這些書信更顯珍貴,拍出高價也不足為奇了。“錢學”研究學者、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謝泳表示,名人信札都是歷史的孤本。“幾乎不可能有人會去重復寫同一封信。由於皆為發乎情之言,一封信往往成為解讀歷史的一把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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