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修法解禁當地民眾收養配偶的大陸子女
| 編輯: 劉燕楓 | 時間: 2014-04-03 19:29:44 | 來源: 台灣“中央社” |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行政機構會議今天(3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未來台灣人民收養配偶的大陸子女,不受法院不予認可限制。
臺行政機構會議通過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擬具的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機構審議。
陸委會表示,“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12號解釋,宣告“兩岸條例”第65條第1款有關台灣人民收養其配偶的大陸子女,法院應不予許可部分,與“憲法”第22條保障收養自由的意旨及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解釋公佈之日起失其效力。
大法官解釋也指出,為減少干預人民收養的自由,相關機關對台灣人民收養大陸人民的其他相關規定,適時檢討修正。
因此,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12號解釋意旨,並使“兩岸條例”第65條更為周延,陸委會邀集學者專家、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共同研商,擬具第65條修正草案。
陸委會表示,該草案修正要點為增列第65條第2項,台灣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子女為養子女者,不受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法院應不予認可規定之限制。
新聞推薦
- 一場跨越海峽的青春共創2026-08-05
- 兩岸同心聚烏蒙 青春逐夢話交融——台灣青年“音樂+文旅”研學交流活動走進畢節2026-08-05
- “以天下之利為利”——中國元首外交的世界情懷與大國氣派2026-08-05
- 成功産生並鑒別稀有原子核!我國大國重器取得新成果2026-08-05
- 出口中國 大市場帶來大機遇2026-08-04
- “中國智造”通全球 開放合作促共贏2026-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