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一詞産生於19世紀末 張之洞首用

 

我國“語文”課程承擔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運用學習和國學文化傳承的重要任務。這一課程的名稱原為“國語”“國文”,為何將“國”字去掉而成為沒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標識的“語文”,究其因,除了對於“言文一致”“言文並重”的強調以及新時代除舊布新等重要因素外,還與上世紀40年代我國課程建設所處的整體文化語境有關。可信者往往不可愛,這一更名的背後凸顯的是國人“把中國從過去的‘天下中心’變成現代民族國家之林的一員”(梁文道語)的進程中的內在緊張與糾結,有著一種無奈、自卑和一種深刻的文化之痛。

 

“語文”一詞産生於19世紀末。張之洞首用“語文”一詞,1887年他在所呈的《創設水陸師學堂折》中就寫有“挑選博學館舊生通曉外國語文演算法者三十名為內學生”“其水師則學英國語文”“其陸師則學德國語文”“庸下之才,語文但取粗通”等數句。“語文”的本義是“言語(口語)文字(書面語)”。經過幾十年使用,這一詞語在解放前已經是一個常用詞了,但其成為一門重要課程的名稱有著特殊的文化背景。

 

二十世紀上半葉,許多人把中國教育的落後歸罪于中國漢字書寫的繁難上,於是紛紛提出廢除漢字的主張。陳獨秀提出“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的主張;黎錦暉提出《廢除漢字採用新拼音文字案》;蔡元培也憧憬著一種世界通用的文字,提出 “漢字既然不能不改革,盡可直接的改用拉丁字母了”;錢玄同在《漢字革命》一文中也“大膽宣言:漢字不革命,則教育決不能普及,國語決不能統一,國語的文學決不能發展”;魏建功(建國後擔任過北大中文系主任,參加過第一套語文教材的編寫和審定工作,1950年與葉聖陶、宋雲斌等五人被推舉為中學語文科課程標準起草員)也發表了《打倒國語運動的攔路虎》等文章,提出“驅逐方塊鬼、建設新文字”的主張。

 

當時國內的掃盲運動和文字拉丁化改革的世界潮流相契合,使得拉丁化新文字運動受到了許多學者和官員的支持。後來被並稱為“魯郭茅巴”的這些文壇泰斗以及語言學家黎錦熙、郭紹虞、呂叔湘、王力和詩人柳亞子等人當年也都積極支持和倡導過拉丁化新文字運動。1935年葉聖陶(10多年後在建國前夕任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建國後任出版總署副署長、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長、教育部副部長)、郭沫若、巴金、周揚、胡愈之(建國後任第一任國家出版總署署長)、胡喬木,胡風、胡繩(1949年任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副主任)、張春橋、夏衍、董純才(解放後任教育部副部長)等688人簽名《我們對於推行新文字的意見》提出:“中國已經到了生死關頭,我們必須教育大眾,組織起來解決困難。但這教育大眾的工作,開始就遇著一個絕大難關。這個難關就是方塊漢字,方塊漢字難認、難識、難學……中國大眾所需要的新文字是拼音的新文字。”茅盾在《關於新文字》一文中説:“站在大眾的立場上,只有廢除漢字,才是中國文字改革運動最正確的道路。”郭沫若在《請大家學習新文字》更是直截了當地提出:“現在已經不是討論新文字要不要的時候,而是我們應該趕快學、趕快採用的時候了。”1937年底至1938年底,在上海新文字研究會倪海曙等人主持和教育家陳鶴琴大力支持下進行了3萬難民的掃盲實驗試教新文字。1940年3月,“國民參政會”召開第五次大會,參政員董必武、沈鈞儒、陶行知等聯名教育部要求實驗新文字。

 

在解放區,三十年代的大眾語文運動的主張在40年代末的時代變化中也有了實踐的條件,許多人對利用這種新文字掃除文盲和半文盲寄予了厚望,認為用拉丁化新文字比漢字更容易做到“話文合一”。無論是開展“新文字冬學”還是建立陜甘寧邊區新文字協會,都得到了大力支持。1940年12月邊區政府頒發的《關於推行新文字的決定》規定新文字與漢字有同等法律地位。1941年6月4日的《解放日報》社論《推行新文字與掃除文盲》指出:“只有用新文字代替了方塊字,才能創造出真正合乎科學、合乎文法、合乎口語、善於溝通國際文化、善於發表現代思潮的中國大眾語文,而使中國的文化大大提高一步。新文字不僅在掃除文盲、普及教育上是鋒利的武器,而且在提高文化、發揚學術上,它也是比漢字更高一級的文字工具,這是1933年以來大眾語文論戰中得出的結論,也是中國前進的文化界所一致公認的真理,曾經魯迅一再解釋過的”。柳亞子也在《我對於拉丁化中國字的關係和以後的希望》中提出:“我以為凡是象形文字都是落伍的,拼音文字才是進化的。尤其在中國,要掃除大多數的文盲,象形文字萬萬不能勝任,更非擁護拉丁化新文字不可。”

 

正是在這種文化背景下,1949年5月,吳玉章、黎錦熙、葉聖陶等共同組建文字改革研究會。該協會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研究和試驗中國文字改革方法。是年10月,研究會正式成立,定名為“中國文字改革協進會”。葉聖陶出任該協會的編審出版委員會主任,吳玉章、沈雁冰、周揚、胡喬木、胡愈之、胡繩、徐特立、陳望道、陳鶴琴、郭沫若、陸定一、董必武、魏建功等任常任理事。而這個協會中的不少成員恰恰也親自參與了新中國第一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教材的編寫。有著倡導新文字背景的教育人共同促成了建國初第一套《語文》教材的誕生。這套教材和新的課程標準的推出使得“語文”作為一門課程名稱的正式確立。梳理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文化發展史,作為歷史誤會的旨在廢除漢字的新文字運動正是我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名稱中民族、國別標識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標識缺失的一大文化背景。那個時代潛在的思維邏輯就是:既然我國語文改革終點是拼音化,漢字將成為被替代的語言符號,那麼我國語文課程名稱中的有關標識問題的有無已無足輕重了。

 

課程名稱是課程本質屬性的語言凝結,各國社會母語課程的本質屬性均為民族性和言語性。“國”為中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標識,“語”和“文”則是語言文字的簡稱。將“國語”“國文”更名為“語文”絕非僅僅是文字的改變,其中暗含了對於民族性的忽視,實踐中也就代表了不同的教育思路。新中國成立後漢字拼音化曾經是國家戰略。上世紀50年代頒布並推行的目標曾被設定為“為推行簡化漢字和進一步採用拼音文字奠定良好的基礎”。新課改之前小學教學中要求學生直呼純拼音課文而忽視寫字和書法教學等,都留下了漢字拼音化的歷史遺痕。毋庸諱言,“語文”課程名稱內蘊著一種文化自卑情結,這種不自信必然造成課程建設上文化自覺意識的缺失。教育專家馬智強先生認為:“語文”是一個功利化技術化的名稱,更名“語文”,“代表國家、民族的‘國’、代表古國文化的‘文’都被轟下臺了,只剩下代表工具的赤裸裸的‘語’和‘文(書面語)’”。教育人畢唐書先生提出:“語文學科應該理所當然地稱為‘國語’,把母語文化——國語名之為‘語文’,是對其本質屬性的閹割。”北京十一中學校長李希貴也認為:“告別了‘國語’的當代中國語文教育,用了五六十年的時間,在幾代人身上生生地把母語的根基斷絕了,而且至今不從這方面反省,我們甚至已經喪失了這方面的反省能力,因為在我們幾代人的頭腦裏,從來就沒有‘國語’的記憶。”“我們不應當矮化漢語教育,工具化漢語教育,讓語文回到‘國語’,是名至實歸、天經地義的事。”王麗在《高考語文丟失了什麼》一文中指出:“‘國文’‘國文’,堂堂一國之文,中華民族的五千年文明之根,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的精神之根,文化之根。它喚起的是我們潛意識深處對自己國家民族文化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使我們從拿起母語課本的第一堂課——即開啟童蒙的第一天起,就意識到,‘我’是中國人。它給我們一個文化上的身份證。這個身份證烙在我們情感和意識的深處,無論走到世界的哪一個角落,都不會丟失。”“但‘語文’好像只是一個模糊的所指。……兩者無論是在符號學,還是語義學上的內涵都不一樣。”程更新在《“語文”“國文”,並非僅是一字之差》一文中也指出:“‘國文’這個詞,或許更加能夠激發起學習者對祖國傳統文學、文化的熱愛,能更直接地作用於人的心靈,更能夠讓我們把對課本中那些優美的文學作品的愛,轉換為對中華文化的愛。”

 

美國學者康索亞洛·克魯茲(ConsueloCruz)指出現代民族國家可以通過教育等話語系統,加強對統一國家的認同,從而獲得一種共同命運意識。近年來包括“國學”在內的“國”字頭語族詞彙的興起正是國人中華文化意識覺醒的標誌。漢語普通話是我國通用語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依法治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運用學習課程名稱中增加“國”字標識有助於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

 

中華民族現在正處民族國家構建的關鍵階段,在實現偉大“中國夢”的征程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課程理應起到強化受教育者的國家認同意識。筆者認為,在課程名稱中恢復“國”字標識有利於喚起學習者的愛國意識,有利於完成一個世紀以來中華文化救贖的歷史使命,增進國人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和尊重,這是我國“語文”課程改革進入深水區之後的破局之舉,同時也將是大陸教育文化界對台灣反台獨力量的有力支持。維護國家語言文化安全,成就語言教學的大國氣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形塑共有的國家認同,課程建設必須熔鑄民族之魂。

 

近年來國內已有高等教育出版社、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了多個版本的《大學國文》,口碑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