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以前結婚儀式冷清:“以修婦道”

 

結婚是人生的大事和喜事之一,因此要大擺酒宴,以表歡喜之情、慶賀之情,這是中國人的常情,也可以説是國情。殊不知在周朝以前,人們並不時興將婚禮儀式辦得熱熱鬧鬧,反而是很冷清的。他們的理由很古怪,《禮記·郊特牲》曰:“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這是什麼意思?孔穎達這麼解釋:“幽,深也。欲使其婦深思陰靜之義,以修婦道。”原來,是要在嚴肅安靜的氣氛中,讓新娘子領會為人要陰柔寧靜之義,而大肆慶祝,熱熱鬧鬧則不符合這個宗旨。因此可以斷定,周朝以前的人結婚,都是在冷清中度過的。

 

這個習俗到漢朝都還存在,不少地方太守還是堅守著這個標準。從民間走出來的漢宣帝則看不下去了,下聖旨説:太守不準民間以酒宴慶祝婚娶,這是“苛政”,必須廢除。婚姻是“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是用來行禮樂的,沒什麼不對,所以,完全可以大張旗鼓地慶祝,以對得起人倫之大者。有了漢宣帝的行政許可,從此,人們開始堂而皇之地把婚禮辦得喜氣洋洋、熱鬧喜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