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南海契約精神,構建區域合作機制”——中外學者談如何加強南海合作

綜合新華社和中新社報道:“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精神”第二次國際研討會14日在中國海南省海口市舉行。會議由中國南海研究院主辦,來自中國、印尼、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及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的涉海部門官員與專家學者40余人參加會議。與會學者著重探討如何在南海問題持續升溫的背景下加強南海合作。

 

在為期兩天的會議期間,與會者圍繞“保護南海生物資源:問題、挑戰與實踐”、“養護海洋生物資源多樣性:國際經驗與實踐”、“構建南海海洋環境保護與合作機制”、“打擊海上犯罪合作機制”、“落實《宣言》:現狀與困難”以及“南海問題的中國—東盟關係”等議題展開深入研討。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在主旨發言中説,“自2002年中國與東盟十國簽訂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宣言》在推動雙邊合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且有力維護了中國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鋻於近年來南海問題的持續升溫和地區局勢的複雜化,《宣言》所倡導的合作原則及共同合作的氛圍受到不利影響,南海合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亟須踐行契約精神,凝聚共識,逐步構建區域合作機制。

 

印度尼西亞前巡迴大使哈希姆·賈拉勒説,近年來南海海洋生態環境日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中國、新加坡等國在南海海洋環境保護方面都做了積極努力,然而由於各國獨立的保護工作缺乏溝通難成合力,至今南海地區的海洋環境仍在進一步惡化。

 

越南河內國家大學副教授阮周惠説,“南海周邊國家快速經濟發展和高速人口增長,導致南海海洋環境正遭受更為嚴峻的威脅,海洋生物的棲息地大量消失和退化,不僅造成漁業資源的減産,也對資源的可持續開發産生了極大影響。”周惠説,南海保護亟須區域性的合作機制助力,“網絡”周邊國家海洋保護力量將能夠有效解決目前共同面對的難題。

 

馬來西亞海洋事務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謝麗爾·麗塔·考爾説,雖然一些民間組織及研究機構在海洋生物救助等方面正在嘗試一些合作,然而由於缺乏常態化的資金保障,嚴重制約了海洋保護行動的效率和作用。“目前多國共同保護之所以無法實現,最大的障礙是沒有一個公共資金平臺,因此按照單一項目制等方式運行的保護行動不具有長期延續性。”考爾建議,南海周邊國家應該儘快討論建立一個南海海洋環境保護共同基金,在增進共識與互信的同時,確保各項保護行動能夠常態化推進。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説,“共同參與海洋保護等行動將成為南海周邊國家開展海上合作的重要嘗試。”他認為,在落實《宣言》共識與精神的基礎上,各國應優先加強海上合作的對話協商,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深化南海海上合作,增加各方利益交匯點,同時各方應以《宣言》為框架,借鑒學習國際海上合作成功經驗,共同獻計獻策推動建立南海海上合作機制,通過構建促進南海長期合作資金保障機制,逐步補齊海上合作的資金短板。

 

吳士存説,南海和平穩定關係到整個地區乃至世界範圍內的繁榮和發展,在學術交流的基礎上,各國應充分利用對話契機,提升南海有關各方的合作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