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上訴機構裁定中國稀土出口政策違規 我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

新華社消息:商務部7日深夜消息,日內瓦時間8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公佈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産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訴機構報告。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表示,對於上訴機構維持專家組關於中方涉案産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裁決,中方感到遺憾。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上訴機構未支持美方的上訴請求,在世貿規則部分條款的法律解釋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訴請求,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這位負責人表示,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與專家組報告將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後,成為生效裁決。中方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式規則妥善做好本案後續工作。


這位負責人指出,出於保護可用盡的自然資源和保護環境的需要,中國政府近年來不斷加強並完善對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資源性産品的綜合管理。這也是對保持全球可持續發展所作出的重要努力。中方認為,世貿組織既強調貿易自由,也尊重自然資源主權,並允許成員採取必要手段實現資源保護目標。中方將認真評估世貿組織裁決,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産品的管理,促進資源保護,維護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


【2012年3月13日,美歐日提出磋商請求將我稀土等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當年6月27日,美歐日就訴中國稀土、鎢、鉬三種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案正式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


2014年3月26日,世貿組織公佈了美歐日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産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一審”裁定中方涉案産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