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處理香港政治事務不能偏離香港體制和憲制

中新社香港1月15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在立法會出席《施政報告》答問會時表示,無論經濟問題或者政治問題,“我們都要有所警惕。警惕是什麼呢?就是我們不能夠偏離香港的體制和憲制來處理香港的政治事務”。

 

他強調,所謂“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的決定亦不可能推倒重來,“重啟政改”的想法不切實際。在政改問題上,一定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我們才可以向前行”。

 

梁振英呼籲立法會議員放下成見、求同存異,務實參加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第二輪諮詢。“只要我們依法辦事,在《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框架下推動政改,我們就可以讓500萬合資格選民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

 

他回應議員相關提問指,去年的違法“佔領”事件,非但無助推動普選,反而破壞了法治,衝擊了社會的核心價值。面對違法的“佔領”行為,特區政府和警方一方面是果斷執法,同時又都是用最大的容忍度,希望能夠比較妥善地解決這起由於政改引起的違法群眾事件。

 

他説,“總的來講,香港社會法治和守法的精神還是十分好的。我認為是值得我們驕傲的”。今後,特區政府會繼續做好執法和依法守法的工作。

 

梁振英説,香港是一個有充分言論和表達意見自由的社會,希望香港人不要再以任何違法方式來表達個人的要求,政治上或其他方面有任何訴求,都應該用一個守法的方式來表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