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去年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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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華偉製圖

 

環境保護部近日公佈《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2014年度考核結果:截至2014年底,全國5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20.8%,規劃重點項目完成72.4%。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2014年《規劃》實施總體情況良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項目實施進度加快,重點企業環境管理進一步加強。根據2014年考核結果,天津、浙江等2個省(市)為優秀;上海、江蘇、遼寧等13個省(區、市)為良好;湖南、貴州、陜西等13個省(區、市)為合格。

 

儘管2014年《規劃》實施取得積極進展,但近30年涉重金屬産業的快速擴張造成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於高位水準,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與2007年相比呈明顯上升趨勢,河北、內蒙古、福建、四川、陜西、新疆等省(區、市)控制新增排放壓力大。

 

據了解,2014年度的考核結果作為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2015年中央財政下達30個地市專項資金約28億元,其中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增幅過快的煙臺市、郴州市、婁底市、岳陽市、涼山州,適當扣減2015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015年是《規劃》收官之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進度滯後省份加快《規劃》實施。2016年環境保護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規劃》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到期未完成《規劃》目標的地區進行環評限批。

 

“重金屬污染防治,要控新治舊。規劃從任務、項目到政策措施都有具體的要求和安排。關鍵是要進一步嚴格落實相關規定。”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表示,一方面,要嚴格控制涉重金屬産業新增産能過快、無序擴張,加大涉重金屬落後産能淘汰力度。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加快規劃治污項目實施,一些地區規劃項目進度不是很理想,需要通過考核等綜合手段倒逼工程進度。此外,對重點企業和小微企業都要強化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還要落實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23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