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規劃建議劃定兩岸經濟合作新框架

一、“十三五”時期兩岸經濟合作的機會與挑戰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國際國內形勢,研究了“十三五”時期我國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提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三五”規劃建議》)。“十三五”規劃緊緊圍繞實現到二○二○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個奮鬥目標來制定。根據《“十三五”規劃建議》,“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包括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準和品質普遍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生態環境品質總體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實現上述目標,《“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理念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

 

《“十三五”規劃建議》的上述整體建議,實際上要求中國大陸經濟加快發展轉型步伐,必將對“十三五”時期的兩岸經濟合作特別是大陸台資企業再發展産生相應影響,提出相應要求,同時也提供了新的機會與空間。事實上,改革開放發展經歷了30多年的中國大陸經濟體,目前需要並正在經歷多個層面的轉型發展,由此已經並還在調整其宏觀經濟政策。中國大陸經濟的轉型發展與政策調整,必將或多或少地影響到兩岸經濟合作的環境,特別是必將影響到大陸台資企業的經營發展。

 

(一)生産要素投入層面的轉型與影響

 

因應生産要素成本上升、資源能源環境壓力,《“十三五”規劃建議》顯然要求當前大陸經濟發展在生産要素投入層面要加快從粗放型發展(資本、勞動力、土地等生産要素大規模低效率投入)向集約型發展(提高生産要素産出率)轉型。在引進外資方面,體現為從過去的招商引資到現在的挑商選資。

 

這顯然衝擊到粗放型生産經營的台資企業,衝擊到許多科技含量不高的中小台資企業,衝擊到對環境有污染的台資企業。因此,新形勢下,台資企業需要走集約化生産經營道路,進行研發、生産與行銷等業務的重構與戰略整合,提高生産要素産出率。

 

(二)市場需求拉動層面的轉型與影響

 

因應人民幣升值、國際市場需求衰退、國內收入成長消費水準提升,《“十三五”規劃建議》顯然要求當前大陸經濟發展在市場需求拉動層面要加快從外需拉動發展為主向內需拉動發展為主轉型;從過度依賴公共投資拉動發展向更多依賴民間投資、消費需求拉動發展轉型。

 

這顯然衝擊出口生産型台資企業,需要並可以轉向內需市場。但與此同時,開放私人投資,私人消費與內需市場增加,台資企業也因此面臨新的投資機會、合作機會。

 

(三)産業結構層面的轉型與影響

 

隨著工業化的初步完成與人民收入生活水準的提升,《“十三五”規劃建議》顯然要求當前大陸經濟發展在産業結構層面要加快從工業化向後工業化發展,需要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包括生産性服務業與生活性服務業。

 

這顯然會衝擊到先前的傳統製造業台資企業,但在先進製造業與服務業方面將帶來新的投資與合作機會。

 

(四)效率與公平層面的轉型與影響

 

因應貧富分化與社會矛盾,《“十三五”規劃建議》顯然要求當前大陸經濟發展在效率與公平層面要加快從先前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向縮小收入差距、構建和諧社會的方向發展。

 

這將導致勞動力成本的上升,衝擊到勞動力密集型産業的台資企業;但與此同時,大陸內需市場將進一步成長,有助於高端市場的形成和産品差異化經營,從而帶來新的投資與合作機會。

 

(五)兩岸産業分工模式層面的轉型與影響

 

至今,藉由直接投資與産業轉移進入大陸形成的台資企業與當地企業少有緊密的合作關係,多數仍是“你是你,我是我”,類似“飛地經濟”,尚未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發展格局。但隨著大陸産業經濟的發展,當前兩岸産業正在從垂直分工(産業間分工、微笑曲線環節分工)邁向水準分工(産業內分工、微笑曲線環節競合),在互補性基礎上競爭性日益增強。

 

新形勢下,台資企業若不與大陸企業合作,搞單打獨鬥式的發展,將面臨與大陸企業的不利競爭與衝突。兩岸企業需要互相參股、相互協作,進行研發、生産、行銷、通路等合作,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合發展和互利共贏格局。

 

二、《“十三五”規劃建議》劃定兩岸經濟合作新框架

 

在上述整體建議的基礎上,《“十三五”規劃建議》還就“十三五”時期的兩岸經濟合作提出建議。《“十三五”規劃建議》要求:“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秉持‘兩岸一家親’,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推動兩岸産業合作協調發展、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打造平潭等對臺合作平臺。擴大兩岸人員往來,深化兩岸農業、文化、教育、科技、社會等領域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

 

《“十三五”規劃建議》就“十三五”時期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前提、理念、領域、路徑等層面提出的上述明確具體的建議,顯然是針對當前兩岸經濟合作中存在的問題,是意有所指,為“十三五”時期的兩岸經濟合作劃定新框架。

 

(一)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前提: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

 

經濟一體化雖然客觀上有助於政治一體化,但沒有必然聯繫。為確保和平發展為和平統一創造條件,而不是設置障礙,確保和平發展沿著和平統一的方向前進,就必須堅持把“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岸經濟合作的政治前提。沒有這一前提,大陸也就沒有透過經濟合作協助台灣民生經濟發展的政治正確性了。而事實上,台灣經濟體較之於大陸經濟體更有賴於兩岸經濟合作,而當前的兩岸經濟合作對大陸經濟發展而言已無足輕重。

 

(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理念:秉持“兩岸一家親”,以互利共贏方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

 

如上所述,兩岸經濟合作對大陸經濟發展而言意義不大,如何充分發揮兩岸經濟合作的政治效應,應是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主要考慮。就發揮政治效應而言,一方面要在兩岸經濟合作中厚植兩岸共同利益,以有助於國家認同的建構,另一方面要讓經濟合作利益惠及廣大基層民眾,以有助於爭取台灣民心。

 

而先前的兩岸經濟合作,比較多強調單方面的自身利益,對有助於國家認同建構的兩岸共同利益重視不夠;同時在推進兩岸經濟合作中,台灣方面較多注重台灣生産者利益特別是大財團的利益,而對廣大消費者利益、中小企業利益重視不夠,不利於讓經濟合作紅利惠及廣大基層民眾,不利於爭取台灣民心。因此,《“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新形勢下要調整兩岸經濟合作理念,要“秉持‘兩岸一家親’,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要“增進兩岸同胞福祉,讓更多台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

 

其一,推進兩岸經濟合作,應以形成兩岸經濟共同體、厚植兩岸共同利益為導向,以積極開放、平等互利為原則,不宜過分強調單方利益。如此,兩岸共同利益才能不斷增進,兩岸經濟合作才能持續發展,也才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發展格局,從而才能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更才能有助於共同觀念乃至國家認同的形成。事實上,只有相互開放,才能充分整合兩岸經濟的互補性優勢與比較優勢,才能擴展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從長期上看,只有在兩岸共同利益不斷增進的基礎上,兩岸經濟合作才能持續推進,合作雙方也才能持續獲得自身經濟利益。

 

其二,兩岸經濟合作是否推進,應以宏觀整體利益為依據,不宜僅以企業生産者利益為依據,而不顧廣大消費者與民眾的利益。如此,一方面才能切實並及時推行總體上利大於弊的經濟開放政策,以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另一方面也才能讓兩岸經濟合作的成果惠及兩岸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的兩岸基層民眾,以有助於經濟社會的均衡發展,有助於爭取到廣大基層民眾的認同與支持。

 

(三)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領域:推動兩岸産業合作協調發展、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擴大兩岸人員往來,深化兩岸農業、文化、教育、科技、社會等領域交流合作。

 

當前,兩岸産業的競爭性不斷增強,需要協調發展,以減小競爭,避免外溢到兩岸關係領域。與此同時,當前,兩岸金融業合作嚴重滯後於兩岸投資貿易合作。再有,貿易投資的不對稱性與不平衡性也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而台灣貿易壁壘導致進口不足,直接有損台灣廣大消費者的福利;台灣投資壁壘導致陸資入臺投資不足,有損台灣經濟成長與就業。最後,當前兩岸合作領域廣度與規模都相當有限,影響到合作紅利的惠及面。因此,《“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新形勢下,要“推動兩岸産業合作協調發展、金融業合作及貿易投資等雙向開放合作”,要“擴大兩岸人員往來,深化兩岸農業、文化、教育、科技、社會等領域交流合作”。

 

(四)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路徑: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打造平潭等對臺合作平臺

 

當前,兩岸經濟合作進程深受兩岸政治結構性矛盾(兩岸政治互信)、兩岸經濟差異性的約束,而步履艱難。一個可行的路徑,就是在兩岸整體層面通過ECFA等協議推進一定程度的制度化合作的同時,在有條件的兩岸區域層面(例如廈門與金門、大陸的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先行先試較高程度的制度化合作,為將來兩岸在整體層面推進這種較高程度的制度化合作探索經驗,累積互信,並構築必要的經濟、社會和政治基礎與動力。也就是説,當前的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宜採用“兩條腿走路”,即宜同時從兩岸整體層面與兩岸區域層面推進,在有條件的兩岸區域層面行先行先試。因此,《“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打造平潭等對臺合作平臺”。(本文作者唐永紅,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經濟平臺執行長、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