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簽署CEPA新協議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11月27日,國家商務部與香港特區政府在港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新協議。這次協議的簽署參照去年在廣東“先行先試”的措施,規定了153個部門對香港開放、62項服務實行國民待遇、減少12項不符國民待遇的限制性措施,于跨境服務、文化及電信領域增加28項開放措施。本次協議的簽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國家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列出協議的三大亮點:一是開放力度大、水準高,內地對香港開放服務部門將達到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160個服務部門的95.6%,其中62個部門實現國民待遇,比《廣東協議》增加四個部門;使用“負面清單”的限制性措施僅120項,比《廣東協議》“負面清單”中的132項限制性措施減少12項,其中28項限制性措施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跨境服務、文化、電信等使用正面清單的領域,新增開放措施28項;其二,明確在內地全境給予香港最惠待遇,“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只要有優於CEPA的措施,均將適用於香港”;其三,進一步建立健全與“負面清單”模式相適應的配套管理制度,除協議內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電信、文化領域的公司,金融機構的設立及變更外,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協議內開放的服務貿易領域,其公司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更加便利香港業者進入內地市場。

 

加大宣傳確保協議實施

 

中央政府官員在回應香港媒體提問時表示,“兩地的法規及管理體制有區別,很多方面都不同,有時候要了解內地的安排,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他強調,香港服務業提供者在內地執業獲得國民待遇,就要按照內地的規定經營,要明白很多地方跟香港不一樣。他認為,最重要是香港的企業要了解和適應內地的規定。

 

同時,特區政府官員表示,特區政府在CEPA實施前後都會多做宣傳工作,讓服務提供者清楚明白協議的內容,包括針對內地省市做宣傳推廣,讓內地了解新協議。港府官員強調,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與商務部有溝通機制,設有聯合工作小組及港商的電話熱線,當地企業在法規或細節上遇到困難,可透過港府駐內地辦事處人員,經機制向商務部反映,找出解決方法。港府官員指出,留意到香港企業家由2003年至今對國情熟悉不少,逐漸掌握到在內地營業的規則,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一直從中協助,例如近年積極爭取更多內地城市增設“CEPA綠色通道”,讓港企“一站式”取得不同行政部門的批文,節省逐個部門疏通的時間。

 

擴大專業人士執業範圍

 

這次簽署的協議,允許在建築、設計、城市規劃領域取得內地建築領域各專業資格,包括城市規劃師、監理工程師等的香港專業人士試點註冊,執業範圍由廣東擴展至廣西及福建。

 

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岑延威指出,新開放的廣西及福建,位於廣東的“左右兩邊”,範圍一步步推進,有利業界進一步打入內地市場,而廣西及福建的市場潛力亦大,故對該開放措施表示歡迎。

 

岑延威承認,不少業界人士在進入廣東市場之初,曾遇到困難,主要因為兩地在此方面的體制不一樣,存在一定的“技術信任”問題,但最近一年,已陸續有不少行家開始在廣東成功執業,相信問題可逐漸解決,在廣東的經驗亦有利於業界在其後的時間裏開拓內地其他市場。

 

個體工商戶業務增五項

 

在個體工商戶方面,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可從事的業務增加五項,包括食品、飲料批發、一般旅館、其他住宿業、房地産仲介服務及自由房地産經營活動。

 

香港食品及飲品行業總會主席黃家和認為,新措施可帶來雙贏局面,一來可讓業界將更多優質食材帶入內地,同時亦可幫助飲食業界更好開發內地市場。

 

黃家和説,CEPA簽訂至今已經超過十年,不少本港企業對內地的法律及相關制度都逐漸有更深的理解,相信業界能較好地適應內地市場。

 

香港旅遊業賓館聯會主席劉功成亦對有關的進一步開放措施表示歡迎。他認為,措施能夠幫助業界打入內地市場。

 

便於港會計師北上執業

 

前會計師公會會長趙麗娟指出,香港會計師以前即使考到內地執業資格,也不能在內地執業,CEPA新協議可幫到一部分香港會計師北上執業,但由於合夥會計師行的控制權必須屬於內地居民,因此要先“找到好搭檔才開業”。

 

對於協議規定香港會計師合夥人須固定居住于內地不少於六個月,趙麗娟表示感到奇怪,因為香港及外地並沒有此規定,“做審計的人不一定長期逗留在一個地方,好多時工作都要周圍飛(常常去不同的地方出差)”。

 

助兩地金融界拓展業務

 

香港銀行公會主席黃碧娟表示,協議有助於金融業界在內地拓展業務,而本地銀行在內地開設業務的年期要求取消,有助於充分利用香港作為試驗田,協助內地服務業的開放。

 

香港銀行學會也歡迎兩地簽署CEPA框架下的新協議。學會行政總裁梁嘉麗表示:“在CEPA下,學會與中國銀行業協會已簽訂《資格互認安排─補充協議》,進一步鞏固內地及香港銀行業人才跨境流通的基礎系統,擴展兩地資格互認工作,積極協助銀行從業員發展跨地域事業,促進兩地金融業人才之間的交流和流動。”(汪閩燕 徐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