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批示對石油産品進口實施準照制度

澳門特區政府高度關注石油産品價格調整對社會民生可能産生的影響,行政長官崔世安9日簽署批示,決定對石油産品進口實施準照制度。

 

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當天發佈的新聞稿稱,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批示。批示自本月16日起生效。

 

本月5日,有澳門石油産品代理商宣佈調升各類石油産品價格,引起社會各界不滿,指責澳門油價存在“加快減慢”的不合理狀況。

 

新聞稿説,特區政府已密切留意有關調整對居民日常生活和社會營商環境所産生的影響,高度關注社會不認同此間調整石油産品價格。行政長官崔世安與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于剛過去的週六(2月7日)開會商討,決定對石油産品恢復進口準照制度。

 

特區政府重申,將繼續秉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盡力平衡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努力改善民生。相關部門將完善處理石油産品價格問題的短、中、長期部署,並繼續監控石油産品價格。(中新社澳門2月9日電 (記者 王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