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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食品安全監管 保證舌尖上的安全

全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6月11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食品安全關係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廣大群眾的心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要求。要以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創新工作思路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最嚴格的覆蓋生産、流通、消費各環節的監管制度,完善監管體系,全面落實企業、政府和社會各方責任。以基層為主戰場加強監管執法力量和能力建設,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以持續的努力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10月1日起,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正式實施,這部號稱“史上最嚴”的新法已經引起了全國範圍的廣泛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在《食品安全法》通過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説,新法對8個方面的制度構建進行了修改,著力解決現階段食品安全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包括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範;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監管完善;加強對高毒、劇毒農藥的管理;加強對食用農産品的管理;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等。

 

實現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一直是社會各界呼籲的問題。新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採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生産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一直民眾最關心的問題。隨著近年來台灣地區食品安全事件頻發,兩岸之間關於食品安全之間的交流也日益密切。2008年海協會和海基會便簽署了《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民的安全與健康提供了制度化依據。協議簽署六年多以來,雙方共相互通報了2300多件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信息,對於發現的問題産品嚴格執行協議約定,即時停止輸出、即時下架召回,把問題産品的影響減到最低,有力維護了兩岸民眾的安全與健康。

 

6月22日上午,2015兩岸食品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開幕。此次會議由台灣的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和大陸的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共同主辦,旨在推動兩岸食品産業再升級。與會的300多位兩岸食品産業專家及從業人員圍繞“兩岸食品産業未來展望及關鍵合作”、“兩岸優質食品追溯追蹤與産業鏈運作”、“兩岸科技發展與産業升級轉型”、“兩岸食品安全透明升級及兩岸合作”四大議題展開了深入的討論和分享。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理事長孟素荷表示,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兩岸經濟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兩岸的食品行業更加緊密相連、休戚與共。希望兩岸業者齊心協力,在推動兩岸食品再升級的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

李克強: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2015-06-12

李克強對全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作出重要批示強調

 

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以持續的努力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張高麗作出批示 汪洋出席會議並講話

 

李克強: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新華社 龐興雷 攝

 

全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6月11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食品安全關係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廣大群眾的心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基本要求。要以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創新工作思路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最嚴格的覆蓋生産、流通、消費各環節的監管制度,完善監管體系,全面落實企業、政府和社會各方責任。以基層為主戰場加強監管執法力量和能力建設,以“零容忍”的舉措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以持續的努力確保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主任張高麗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傳力度,抓好貫徹落實,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格落實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源頭防範、全程監管、社會共治,依法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汪洋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大力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建設,加快構建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式控制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汪洋指出,近年來,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易發多發,必須長抓不懈。要加強食品生産經營全程監管,強化源頭治理,堵塞漏洞盲區,消除風險隱患。加快制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食品品質追溯體系。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隊伍建設。

 

汪洋強調,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業要依法進行生産經營,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消費者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切實加強社會共治,不斷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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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修舊法三硬傷 建嚴厲懲罰制

2015-05-05

【宏觀·政策】“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亮相

 

建立嚴厲懲罰制度,修補舊法三大“硬傷”

 

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服役”近5年的食品安全法完成首次修改。

 

新食品安全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第十二次會議兩次審議,三易其稿,新法共10章154條,比起現行食品安全法的10章104條,多出50條。

 

新食品安全法被冠以“史上最嚴”的稱號,那麼,這部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將為“舌尖上的安全”帶來哪些新的保障?“史上最嚴”又嚴在哪?

 

新法亮“利齒” 建立嚴厲懲處制度

 

4月24日,在全國人大就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廣告法舉行的專題新聞發佈會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介紹,新一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此次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四個最嚴”的要求,即“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來體現食品安全監管的執法力度。”

 

相較于老法,新食品安全法加重了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表示,此次修法就是意在以重典治亂,更好地威懾、打擊違法行為。

 

具體來看,新法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做了較大的改革。

 

首先,新法規定,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執法部門先要對違法行為進行判斷,如果屬於刑事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門進行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才由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而修訂前的食品安全法對此僅在法律責任一章的最後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增這一條充分體現了嚴厲處罰的原則,也回應了廣大社會公眾的關切。”滕佳材説,為強化對違法犯罪分子懲處的力度,新法還有兩條規定。一是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的經營管理工作。

 

二是新增了行政拘留的處罰,而現行食品安全法沒有對不適用於刑事追責的違法行為做出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規定。滕佳材指出,實際上,很多違法者不怕罰,但怕關,怕抓人。針對這個情況,新法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經營病死畜禽、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等屢禁不止的嚴重違法行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處罰。

 

在罰款方面,新法也對一些違法行為大幅增加罰款額度。比如對生産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生産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違法行為,修改前的食品安全法規定,最高可以處罰貨值金額10倍的罰款,而新法則提高到30倍。

 

此外,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非法提供場所的行為也增設了處罰,強化了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

 

除了對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此次新法還增設了問責制度——監管部門負責人約談制。

 

新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未及時發現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未及時消除監督管理區域內的食品安全隱患的,本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而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食品安全職責,未及時消除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其中,被約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整改。

 

“九龍治水”、“監管鏈條斷裂”、“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三大“硬傷”獲改善

 

2015年2月9日,在北京舉辦的一場食品安全法研討會上,專家指出,現行食品安全法存在的“多龍治水”、“監管鏈條斷裂”、“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是目前亟須解決的三大“硬傷”。(2015年3月9日,《中國經濟週刊》曾以“專家爭議《食品安全法》三大‘硬傷’ 呼籲立法重時效更重實效”為題進行報道)

 

而此次修法對這三大“硬傷”也並沒有回避,通過新法條文可以看到,上述“硬傷”都得到明顯改善。

 

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輿論多認為原因是多頭管理,呈現出“多龍治水”的局面。在這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著墨不少。新法要求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由分段監管變成食藥監部門統一監管。

 

對此,黃薇表示,2013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根據這樣一個方案,國務院對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做了一個重大調整,原來是分段監管,分別由質檢、工商和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産、流通和餐飲服務實行分段監管。新的監管體制把分段監管調整為由食藥監部門對食品生産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監管。此次新法的完善,正是明確新的體制變化,為監管部門執法提供法律依據。

 

同時,食品生産經營是一個完整鏈條,如何對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加強監管,避免監管鏈條斷裂也是新食品安全法要解決的問題。

 

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兆彬,曾指出我國在食品安全監管鏈條方面的漏洞,“從國際社會看,美國、日本、歐盟的食品安全法,基本做到了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鏈條管理,而我們的鏈條是斷裂的,食品安全法只是從食品加工開始,到流通和餐飲。”

 

對此,新食品安全法規定了對生産、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環節最嚴格的全過程管理。

 

新法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産經營者採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生産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

 

黃薇表示,食品安全鏈條長,從農田到餐桌,涉及的環節多、問題多,在監管過程中如何加強生産經營過程的全鏈條控制,加強風險的管理,此次新法可以説對這些實踐中提出的新的問題予以了回應。

 

此外,“小攤小販仍處監管真空”也是現有食品安全法三大“硬傷”之一。據統計,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針對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全國30余省份由省級人大立法的不超過8個,加上制定政府規章的省份不超過15個。也就是説,我國食品攤販幾乎處在監管真空狀態。

 

劉兆彬直言,這是當前食品安全最大的隱憂,“中國食品加工小微企業有35萬家左右,佔到食品企業總數的80%,食品安全法實施五六年過去了,這部分的監管竟無人問津。”

 

新法要求各地方應當制定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而按照新修訂完成的立法法,法律規定明確要求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做出配套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應在法律實施一年內做出規定。

 

新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説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必須制定對小加工作坊和小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鄒堅貞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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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年內建成

2015-06-29

本週是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記者上午從國家衛計委獲悉,目前我國正在進行的食品安全標準整合將於年內完成,屆時行業標准將被整合為1000多項。同時,目前已公佈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單”64種。衛計委透露,目前正在重新清理和討論“黑名單”,新名單將於今年7月公佈。

 

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截至目前,共設置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點2489個,覆蓋了全國86%的縣級行政區域。去年以來,會同有關部門共監測食品樣品49萬份,食品相關産品1.3萬份,進口食品1.9萬份,涵蓋種養殖,糧食收貯、生産和加工、銷售及餐飲服務、進出口等各環節。

 

此外,衛計委正在努力構建我國食物消費量數據庫。

 

孫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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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兩岸食品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在台北開幕

2015-06-23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關遠芳)6月22日上午,2015兩岸食品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開幕。

 

此次會議由台灣的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和大陸的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共同主辦,旨在推動兩岸食品産業再升級。與會的300多位兩岸食品産業專家及從業人員圍繞“兩岸食品産業未來展望及關鍵合作”、“兩岸優質食品追溯追蹤與産業鏈運作”、“兩岸科技發展與産業升級轉型”、“兩岸食品安全透明升級及兩岸合作”四大議題展開了深入的討論和分享。

 

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理事長孟素荷表示,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兩岸經濟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兩岸的食品行業更加緊密相連、休戚與共。希望兩岸業者齊心協力,在推動兩岸食品再升級的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

 

來自台灣經濟主管部門的沈榮津先生表示,台灣經濟主管部門將繼續促進兩岸食品産業合作,加強兩岸産官學研各界互動,共同推動食品産業鏈安心工程的建制和升級,創造兩岸食品安全安心的價值商機。

 

石家莊君樂寶乳業有限公司執行總裁仲岩、旺旺集團生産總處總處長曹永梅等兩岸食品企業代表就産品品質管理等內容發表主題演講。

 

據悉,自2009年12月在台北召開首屆會議之後,兩岸食品産業合作及交流會議每年輪流在兩岸共同舉辦,今年是第七屆,該會議已成為近年來兩岸食品産業互動的重要活動與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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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進口台灣食品首次啟用“源頭管理、口岸驗放”模式

2015-05-11

台灣百家珍釀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入境的2050箱果醋,近日在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片區完成快速驗放。這是福建首次啟用“源頭管理、口岸驗放”的進口台灣食品。

 

據福州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源頭管理、口岸驗放”模式為福建自貿試驗區所特有,旨在發揮福建對臺的區位優勢,大陸駐閩檢驗檢疫機構通過運用風險評估、註冊、認證、認可等合格評定技術,對台灣食品生産企業的安全衛生控制體系和産品品質安全控制過程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要求的企業産品可以在口岸進口時實施快速驗放,從而達到“保障安全、快速通關”的目的。

 

百家珍釀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一家老牌的飲料生産企業,每年通過福州馬尾口岸向大陸出口約16萬升、9個品種産品。實施“源頭管理、口岸驗放”模式後,該企業産品的檢驗放行時間將從原來的5至7天縮短到1至2天。

 

據了解,廈門檢驗檢疫局還探索實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原産地證書便捷化簽證模式,對企業使用自台灣地區輸入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加工生産産品,認定其符合産地規則的,即時發放ECFA原産地證書,指導企業用足優惠原産地政策。(記者胡善安 劉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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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檢總局將完善進口食品全過程監管體系

2015-06-15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林偉15日指出,質檢總局將以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為契機,建立健全進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評估等有關配套制度,完善進口食品全過程監管體系,保障進口食品安全。

 

2015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主場活動暨第七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當日在北京開幕,林偉出席並作上述表示。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進口食品農産品貿易持續快速增長,從2004年的279.8億美元增長至2014年的1214.8億美元,10年間增長了3.3倍,進口食品已成為百姓餐桌上食品的重要來源。

 

林偉在通報今年1至5月份進口食品品質安全有關情況時指出,2015年1至5月,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來自179個國家或地區的進口食品實施嚴格檢驗檢疫監管,共檢出不合格進口食品927批次、4142噸、1275萬美元。不合格進口食品涉及79個國家或地區,不合格進口食品幾乎涉及所有食品種類,國家質檢總局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了相關國家或地區的主管部門,要求其採取措施,保障輸華食品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造成進口食品不合格的原因較多,食品添加劑超範圍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標等安全衛生問題較為突出,佔到不合格進口食品總批次的46%。”林偉表示,對於檢出的不合格食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均按照有關規定做了退運或銷毀處理,未進入國內市場。(中新社北京6月15日電 記者 董子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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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尚無專門針對兒童的食品標準 專家建議加強標簽制度和消費者指引

2015-06-29

海峽飛虹報道(記者林維):兒童餅乾、兒童醬油、寶寶麵條……近年來,標榜著“兒童食品”的産品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受到了廣大家長和孩子的歡迎。然而,因兒童食品引發的消費安全問題仍時有發生,“添加劑牛奶”、“五毛零食”等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專家透露,目前中國尚無專門針對兒童的食品標準,消費者注重健康飲食的同時也需理性消費。

 

近年來,中國市場上悄然涌現許多以兒童為主要消費對象的食品:兒童醬油、核桃油、兒童面……這些産品價格昂貴,但因標榜少鹽、營養等因素受到家長消費群體歡迎。家長們表示:買過嬰兒餅乾、米粉。我們買的有機醬油,專門兒童用的,裏面含鐵、含鋅、含鈣;另外它更多的好處是説沒有添加劑和防腐劑,雖然貴點,反正就一個孩子,貴點就貴點吧。”另一位家長表示:“吃兒童醬油,還有兒童核桃油,一百塊錢一小瓶,小的那個醬油也是70塊錢一小瓶。不過小孩嘛,就一個寶貝。”

 

然而,這些“兒童食品”就真的健康安全嗎?此前,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對114份標示為兒童營養食品的産品進行了檢驗。結果表明,其中1/3的食品沒有營養成分,1/3的食品有營養成分但未能達到標簽標示的指標。中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韓軍花研究員表示,在中國,除三周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目前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相關標準。市面上標注“兒童食品”的産品只是商家的宣傳手段,這些産品品質只能按普通食品標準進行管理,是否真的適合孩子食用,完全由商家的良心決定。

 

韓軍花説:“中國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有《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穀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以及《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這些標準可以保障3歲以下孩子的安全。”韓軍花透露,經過查閱資料後發現,目前世界上各國均無專門針對兒童食品的標準,但發達國家通過食品標簽、廣告指引等方式保護兒童,值得借鑒。韓軍花告訴記者:“針對3歲以上的孩子,在一些發達國家它通過廣告、標簽或對學校周圍的限制對(兒童)人群進行保護。例如美國規定不能給高糖、高鹽的食品做廣告;以及校園周邊多少米之內不允許售賣小食品等。”

 

因校園周邊出現不健康零食售賣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近期也廣受中國社會關注。大批價格低廉、製作簡陋的“五毛零食”,諸如“辣條”、“貓耳朵”、“脆皮炸雞”、“烤魚片”等在校園周邊出售,由於色彩鮮艷、味道濃郁受到孩子們熱烈歡迎。然而這些零食基本都存在添加劑超標的問題,像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在人體內積累具有誘發病變作用;有的“黑作坊”在生産過程中還可能混入砷和鉛等重金屬。

 

針對目前中國兒童食品多添加劑、多糖、多鹽、多油的問題,韓軍花表示,在今年5月開始實施的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針對兒童飲食方面有了諸多調整。韓軍花説:“比如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的修訂過程中,把膨化食品的含鋁添加劑的使用禁止了。因為這類産品小孩吃的更多一點,這樣可以保護孩子鋁的攝入量大量降低。在添加劑的其他方面,我們在評估時也考慮到兒童群體特殊的情況,例如體重不如成年人這麼大,所以在任何添加劑的使用時都會考慮到敏感人群,從安全形度來説,保障其食用無問題。”

 

韓軍花強調,在保障兒童飲食安全方面,最重要的是要引導消費者健康飲食的意識。例如中國衛生部門專門出過《中國兒童青少年零食消費指南》,把現有的零食分為3個等級,分別是“可經常食用”、“適當食用”和“限制食用”,家長可以參照此來給孩子購買零食,並給予孩子相應指引。此外,監管部門也應規範校園周邊環境,阻止不合規食品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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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屆台北國際食品展覽會開幕 特色美食匯聚一堂

2015-06-25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 關遠芳)6月24日,第25屆台北國際食品展覽會在台北世貿中心南港展覽館開幕,來自山東、河南、福建、河北、遼寧、浙江等地的大陸食品企業亮相其中的海峽兩岸食品展區。

 

此次展覽會由“台北國際食品展”、“食品加工設備暨製造機械展”、“包裝工業展”、“飯店暨餐飲設備用品展”和“清真産品展”五個部分組成,是台灣地區規模最大的食品産業展覽,也是台灣農水産、冷凍及加工食品向全球推廣的重要平臺。

 

在“台北國際食品展”上,來自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特色食品匯聚一堂,在為業者提供産銷採購平臺的同時,也給台灣地區普通消費者奉上了饕餮的美食盛宴。在展會上可以品嘗到新鮮的水果、魚丸、烏魚子、鳳梨酥、高山茶等特色的台灣食品,也可以領略比利時巧克力、新西蘭冰淇淋和日本果酒等各種異域美味。

 

據悉,此次展覽將持續到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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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森會見大陸媒體食品安全專題採訪團

2015-06-24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 關遠芳)6月23日上午,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在台北圓山飯店會見了大陸媒體食品安全專題採訪團。

 

在與採訪團的座談中,林中森介紹了《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落實與執行情況。他表示協議簽署六年多以來,雙方共相互通報了2300多件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信息,對於發現的問題産品嚴格執行協議約定,即時停止輸出、即時下架召回,把問題産品的影響減到最低,有力維護了兩岸民眾的安全與健康。

 

《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由兩岸兩會(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于2008年11月4日在台北簽署,包括信息通報、協處機制、業務交流、爭議解決等多項內容,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民的安全與健康提供了制度化依據。

 

應台灣中時媒體集團邀請,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組織了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國食品報、中國品質報、北京日報、河南電視臺、山東大眾日報、陜西日報、吉林日報、廣西日報、京華時報共10家媒體赴臺採訪,該採訪團是兩岸首次以“食品安全”為主題的專題採訪團。採訪團除報道2015兩岸食品産業合作交流會議、第25屆台北國際食品展覽會等活動外,還將赴台灣精緻農業産業園、食品加工廠、食品科研機構、消費者保護團體等,深入了解“從源頭到餐桌”的食品産業鏈,及台灣食品安全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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