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新能源“靠邊站”

不能讓新能源“靠邊站”

 

兩會聲音

 

“數據是可喜的,現實是可惜的。”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綜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昝聖達為一組新能源數據感到“悲喜交加”。

 

可喜的是:截至2015年底,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超過4300萬千瓦,是“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兩倍。

 

可惜的是:2015年前三季度,全國光伏棄光電量約30億千瓦時,棄光率為10%。實際上有些地區的棄光率更為嚴重,甚至達到70%。2015年12月5日,新疆數十座光伏電站當日上網電量為“0”。

 

被白白拋棄掉的,不只是光能。全國政協委員、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為另一組數據“痛心”。

 

2015年,全國風電全年棄風電量達到339億千瓦時,四季度部分省份的棄風比例甚至超過60%,全國棄風限電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180億元。

 

理應優先發展的可再生能源為何在現實中遭遇“靠邊站”的尷尬?

 

從技術角度看,新能源波動性大、負荷變化梯度大,對現有電網衝擊也較大。我國70%以上的清潔能源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區,本地難以消納,而且距離中東部負荷中心一般超過1000千米,大規模開發後必然面臨突出的棄風、棄光問題。

 

“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不在於技術瓶頸,而是電力市場新舊主體之間的優先級排序問題,歸根結底是機制安排問題。”朱共山一語道破。

 

以德國為例,棄光率只有1%,真正做到了可再生能源的高效開發和利用。

 

昝聖達指出,與國外相比,我國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市場化機制已經嚴重滯後,僅局部地區開展了風火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等試點。由於缺乏常規電源提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火電企業普遍沒有為新能源調峰的積極性。

 

“國家應明確電網應承擔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的主體責任,並承擔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統計和分攤可再生能源棄發電量等責任。”朱共山説。

 

他們認為,應引入歐洲能源交易所採用的“優先排序原則”,讓光伏發電能更容易交易出去。同時,加快建設打通西部能源基地和東部負荷集中地區的電力輸送通道,依託特高壓大電網,將風電、光伏發電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從根本上解決棄風、棄光問題。

 

“我國能源發展的首要矛盾就是傳統能源産能過剩,而‘去産能’的關鍵不是‘去掉’多少産能,而是怎麼‘去’,‘去’什麼?”昝聖達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