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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電信詐騙是兩岸共同的責任

近日來,有關台灣電信詐騙犯罪的事件延燒不斷國臺辦新聞發言人安峰山27日表示,電信詐騙是兩岸民眾都深惡痛絕的犯罪行為,給兩岸同胞帶來了嚴重的財産損失和身心傷害。兩岸同胞都強烈要求,將罪犯繩之以法。我們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來辦理此案,切實維護和保障兩岸同胞財産安全和合法權益。

 

安峰山表示,至於由民進黨、“時代力量”黨團發起,台灣“立法”機構發表的所謂“聲明”,完全無視事實,不分是非,罔顧受害人的權益,甚至還包含明顯的“一邊一國”的內容,意圖破壞兩岸現狀,製造兩岸對立。這既違背了兩岸同胞的意願,同時也損害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以及兩岸關係發展的基礎,理所當然會遭到兩岸同胞的共同反對。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日前表態稱,只要是犯罪就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大家要將心比心,理解被詐騙人的心情,不要讓台灣成為了詐騙分子的輸出地,否則真的很丟臉。洪秀柱認為,兩岸互信的基礎不能夠遭受破壞。 

 

台灣青年聯合會理事長何溢誠24日投書檯灣《旺報》,直批民進黨“逢中必反”,碰到大陸就抓狂,趁機作秀、騙選票,實為攪局,試圖利用民粹挑起兩岸對立,並非解決問題。

 

上海台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臺海研究》主編倪永傑表示,肯尼亞向大陸遣返台灣詐騙嫌疑人合情、合法、合理;兩岸應加強共同打擊犯罪,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倪永傑指出,對於違法犯罪行為,不能模糊是非。面對台灣少數政治勢力有意炒作,營造“反中”氣氛,政治人物與輿論不應跟著民粹起舞,而應理性客觀看待。台灣方面應務實配合大陸依法處理此次詐騙案,避免傷害兩岸同胞情感、損害民眾利益的事再度發生。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政治學系教授王英津撰文表示,對於這一司法問題,台灣方面人為地進行政治炒作,使得問題偏離了原來的性質和發展方向。目前,島內政治人物若不出來發聲抗議,似乎就要失去“民意”;而出來發聲,就是天然的“政治正確”。這樣一個司法案件,現在似乎將要變成了一個政治事件。理性地看,問題的解決還要回歸到其本來的司法領域,按照司法領域的相關協定去辦理。

台灣青年批民進黨利用“電信詐騙案”作秀騙民意

2016-04-26

台灣電信詐騙事件頻繁發生,從“肯尼亞案”開始,民進黨便一再使手段,試圖利用民粹挑起兩岸對立。對此,台灣青年聯合會理事長何溢誠24日投書檯灣《旺報》,直批民進黨“逢中必反”,碰到大陸就抓狂,趁機作秀、騙選票,實為攪局,並非解決問題。

 

文章指出,台灣法務主管部門20日派代表團前往北京“撈人”,成果難料。依法論法,就事論事,當“獨派”人士聲嘶力竭吶喊“台灣‘主權’遭到踐踏”時,卻刻意忽視刑事案件乃以屬地主義為主要管轄原則。《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形成默契,兩岸警方在破獲跨國犯罪後,各自帶回己方的犯罪嫌疑人受審,創設出獨特的“實質屬人主義”管轄,這種默契甚至從未形諸文字,屬人屬地,端視兩岸政治氛圍與主事者一念之間。

 

如今,台灣人將純熟精湛的詐騙技術輸出移轉,夥同大陸人在第三地擴大營業,細膩分工,“騙”布全球,被害人不計其數。由於被捕的車手通常是詐騙集團招募的社會邊緣人,事發後即遭切割,難以追查出上游首腦,最後只能讓“車手”單獨承擔罪責,但以其固有財産,根本難以償還被害人損失。

 

文章認為,因此《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才將詐騙列為重點,透過跨境聯手,情報共享,讓集團上下游互相指認,使元兇伏法、被害人權益得以伸張。但執行協議過程中,如果雙方貌合神離,無意協力發現真實,只追求“主權”宣示的耀武揚威,這份協議也就真如綠營“立委”所稱,形同廢紙了。

 

文章指出,“財産權”乃台灣法規保障“完整人格權”最重要組成部分,在台灣詐騙嫌犯的重罪輕罰,致使詐騙集團肆無忌憚,屢試不爽。民進黨及其友黨“立委”佔據了“立法院”絕對多數席次,不思亡羊補牢,立即“修法”完備對加害者的遏阻制裁和受害者的司法救濟,卻不停用情緒性、煽動式的民粹語言,謾罵“部會”首長。

 

“立委”拍桌罵人,重點全放在“搶人”,把陸方塑造成“邪惡軸心”,以如此方式伸張台灣“主權”,動員群眾,是否曾考慮反噬力道?台灣是否因此要承擔“詐騙技術輸出”的污名?難道政治現實及公理正義完全站在台灣這一邊?

 

文章稱,我們固然關心台灣人受公正審判的權利,但是,一旦讓大陸藉此坐實台灣包庇犯罪,也將激發大陸民眾對台灣人民及當局的敵意與仇視,這對兩岸和平的維持及伸張司法正義,是否有正面效應?説穿了,這完全是“逢中必反”,碰到大陸就抓狂,趁機作秀、騙選票,實為攪局,並非解決問題。

 

文章指出,本來大陸民眾以為,“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現在卻發現都在騙人。當下大陸最流行的順口溜,“十個人民九個騙,台灣同胞是教練,全球都有連鎖店,誓把中國全都騙”。山寨倣冒、傳直銷、電信詐騙、P2P吸金,都是台灣人指導傳授,大陸人有模學樣,台灣在大陸眼中儼然成為“詐騙集團”的培訓基地與逃罪天堂。民進黨現在叫囂的越大聲,520之後處理起來將更棘手,“肯尼亞案”絕非空前絕後,台灣若未能防範未然,燙手山芋將一個接一個,馬來西亞、越南、澳洲,連環爆,“送與不送間,妾身千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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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打擊電信詐騙 台灣拘捕55名疑犯

2016-04-25

兩岸共同打擊電信詐騙 台灣拘捕55名疑犯

 

貴州省日前破獲特大電信詐騙案,主嫌多為台灣人。 網上圖片

 

據港媒報道,貴州省日前破獲特大電信詐騙案,主嫌多為台灣人,機房據點設于非洲國家烏干達。台灣刑事局第七大隊長黃建榮表示,今年初大陸已派員抵臺研商,並已在桃園等地逮捕55名疑犯,沒有“台灣不知情”等等的事情。

 

台灣刑事局表示,此案發生在去年12月,貴州警方深入追查後發現主嫌為台灣人,並將詐騙機房設于非洲烏干達,向大陸地區機關、人士行騙。全案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偵辦。

 

大陸年初派員抵臺研商

 

據台灣刑事局第七大隊長黃建榮介紹,今年1月5日大陸派遣5人工作小組抵臺研商,2個月內陸續在桃園市、新竹及台中市等地逮捕55名疑犯(17名車手、38名疑犯),並查扣大陸銀聯卡1983張、贓款新台幣6686000元,分別移送台灣各地的地檢署偵辦。

 

兩岸持續交換情資

 

黃建榮表示,在台灣查獲的55名疑犯不包含在陸方逮捕的62人中,且這62名疑犯中有10人為臺籍人士,目前仍與大陸追緝台灣主嫌及黨羽下落。他説,兩岸共同打擊機制運作相當順暢,也持續與對方交換情資,非有外界稱“台灣從案發迄今完全不知情”一事。

 

烏干達案曝光後,台灣外事部門向烏干達警政高層了解,初步獲告未聞有臺籍人士因電信詐騙在烏干達被逮捕。台灣法務主管部門表示,已向大陸公安部進一步確認,並無臺籍人士在烏干達遭陸方逮捕。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方面逮捕的臺籍嫌疑人,逮捕地點都是在大陸境內,同時陸方並已完成人身自由限制之通報。

 

據悉,該特大電信詐騙案是大陸近年來單筆最大的一宗電信詐騙案,涉案金額、涉案區域、涉案人員、作案手段等方面都創下了歷史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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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電信詐騙術:“公檢法”來電 你的信用卡在洗錢

2016-04-25

起底電信詐騙術:“公檢法”來電 你的信用卡在洗錢

 

2015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59.9萬起,被騙走222億元,這兩個數字觸目驚心。騙子下了哪些套子?鑽了哪些空子?我們該怎樣識別,如何預防?從今天起,央視新聞將推出系列調查報道《起底電信詐騙》,為您逐一掀開六大騙術的底牌。

 

騙子冒充“公檢法”來電

 

“我是警察 你的信用卡在洗錢”

 

浙江溫州的陳女士在2015年12月接到了一個陌生來電。來電人自稱是溫州市鹿城區公安局刑偵大隊隊長劉威,為了讓陳女士相信,電話裏的這名男子説出了包括身份證號在內的陳女士一系列的個人信息。劉威稱陳女士最近用一張信用卡洗黑錢做犯罪的事情,隨後這名男子隨即話鋒一轉,表示可以幫助陳女士證明清白。

 

挂斷電話後,陳女士在撥打114查詢剛才的來電號碼的真偽後,又按照對方給所謂的北京市公安局電話打了過去。

 

之後陳女士收到了兩份文件,一份是逮捕令,另外一份是保密協議。此時,陳女士已經徹底相信自己惹上了麻煩,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陳女士聽從陌生男子的話,將總計六萬元轉入到了對方提供的一個所謂的公證賬號裏。

 

接連幾天,對方每天都會打來電話對陳女士進行審查,陳女士又追打27萬元給對方。自此,以各種名義逼迫陳女士匯款的電話接連不斷。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裏,陳女士又陸續轉給對方53萬,總計轉賬113萬。最終,她的異常舉動引起了家人的注意並最終到派出所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113萬元匯款已經被轉移到了境外。

 

詐騙原聲錄音揭電信詐騙五步驟

 

受害人一旦上鉤 吃幹榨盡

 

冒充公檢法進行電信詐騙,是所有電信詐騙犯罪中涉案金額最高的一類騙術。在貴州警方最近偵破的一起案件中,僅一名受害人就被騙走了1.17億,令人震驚。整個詐騙過程中,最關鍵的環節就是電話中的演技,按照詐騙劇本的要求,要聲色俱厲、聲情並茂,誘騙他人入局,在警方公佈的一段詐騙原聲錄音裏,可以清楚聽到騙子是如何按照劇本進行“詐”與“騙”的。(點擊觀看視頻,可聽到原聲錄音)

 

整個詐騙過程嚴格按照精心編寫的劇本進行:

 

第一步,騙取受害人信任。

 

騙子通過網絡購買的受害者個人信息,例如身份證號、住址等隱私來取得受害者初步信任,同時會通過改號軟體將來電顯示為警方辦公電話,讓受害人撥打114查詢驗證,進一步增強信任。

 

第二步:震懾受害人。

 

騙子會通過聲色俱厲的語氣,強勢震懾並控制受害人。

 

第三步:恐嚇受害人。

 

騙子會讓受害者徹底相信自己捲入了一個重大案件,隨時可能被逮捕。為了增強恐嚇,讓騙局更加逼真,騙子會通過虛假政法機關官網或網絡傳真讓受害人收到一份通緝令,此後,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緩和語氣,進行整個騙局。

 

第四步:入局轉賬。

 

騙子會給受害人提出“證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進行資金調查。所謂的資金調查,就是要求受害人把將銀行卡插入ATM機,然後把卡內的資金轉到指定的賬戶。

 

第五步:遙控轉賬,吃幹榨盡。

 

騙子會電話遙控受害人轉賬全程,直到受害人卡上的存款全部落入騙子手中。但這還不是騙局終結,很快,受害人還會繼續接到威逼轉賬的電話,詐騙劇本要求,一旦上鉤就要吃幹榨凈,直到賣房!

 

電話中那位普通話略顯生硬,自稱姓姚的檢察長,現已被警方證實是台灣屏東縣人。這段長達3小時的詐騙錄音是她自己同步錄製的,目的是作為培訓教材使用,結果卻作繭自縛,成為了自己的行騙證據。

 

鉅額資金如何流出 在台灣提現?

 

詐騙所得分上千張銀行卡化整為零

 

溫州警方在對陳女士被騙案件進行調查後發現,打入騙子指定賬戶的匯款,迅速從一張卡分散到了幾張卡、再到幾十張、幾百張,金字塔狀逐級分散,層層分發,最終化整為零,滿足了每張卡最多取兩萬現金的條件,在台灣被分別提現。

 

通過對資金流的偵查,警方發現犯罪集團手中持有一千多張銀行卡,分別涉及我們國內四十多家銀行。

 

在大陸辦卡,隨後寄到台灣,在台灣取款提現,大宗資金會在很短時間內在境外被整存零取,提現瓜分。而銀行卡正是此類詐騙轉賬的關鍵工具。

 

今年3月,一條有組織辦理銀行卡,然後出售給台灣地區詐騙集團的黑色産業鏈。被溫州警方和瀋陽警方聯合打掉。26名收販卡人員中,有3名組織者,其餘23人均為專業開卡人員,每人開戶辦理的銀行卡都在10張以上。

 

犯罪嫌疑人梁某告訴記者,一張用真實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包括密碼可以賣60到80元;如果包含網銀、U盾及身份證複印件,可以賣100元;最多的一個人共賣掉了自己名下的62張銀行卡。為了規避銀行單人開戶數量的限制,他們會在網上公開買卡。幾經轉手,這些銀行卡最終以每套800元到1200元的價格,落入到了台灣詐騙集團手中。

 

有了足夠多的銀行卡,在台灣的騙子們就能把騙到的錢化整為零,在當地的ATM機上提取現金。在貴州都勻特大電信詐騙案中,警方查實騙子為了提取1.17億詐騙所得資金,動用了9942張銀行卡轉賬提現。

 

傳真“通緝令” 重點詐騙老年人

 

記者調查發現,冒充公檢法詐騙,犯罪嫌疑人會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及身份證照片製作成假通緝令。針對會上網的年輕人,嫌疑人會通過偽造的檢察院官網給受害人傳送“檢察院通緝令”;老年人是騙子重點侵害對象,針對不會上網的老年人,犯罪嫌疑人會通過傳真的方式送達假通緝令。

 

值得關注的是,騙子使用的傳真,並不是我們平常習慣使用的傳真機,而是近兩年才出現的網絡傳真,也叫電子傳真。它的原理是通過互聯網可以將文件傳送到全球各地的普通傳真機上,由對方在傳真機上接收傳真件。

 

因為發件人不需要傳真機,所以此手法隱蔽性強,記者對相關資料梳理後發現,2015年12月29日,貴州省都勻市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出納被詐騙1.17億元案;2015年10月浙江省金華市群眾潘某、蔡某分別被詐騙65萬元和71萬元;2015年11月25日,浙江省衢州市群眾徐某被詐騙53萬元;2016年1月浙江省溫州市胡某、陳某分別被詐騙164.46萬元和113萬元等案件,犯罪嫌疑人都是通過網絡傳真發出的通緝令,而且租用的是同一家公司。

 

【編後】

 

切記:公檢法人員絕不會用電話通知你已涉案!

 

冒充公檢法詐騙,儘管這是所有電信詐騙中案發數量最大、詐騙金額最高的,但對於手機用戶來説,防範這類詐騙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只需要記住公檢法人員是不會電話通知你已涉案,更不會把通緝令或逮捕令寄到個人手中,但要讓騙子無從下手,無孔可入,還需要管住銀行卡買賣、明確虛擬運營服務的相關責任。明天,我們繼續起底電信詐騙。(央視記者 吳闖 趙學榮 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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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電信詐騙受害人:希望台灣司法還我公道

2016-04-22

按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有關安排,台灣方面派出代表團于20日抵達北京,與大陸公安機關就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得知此事後,10多位大陸電信詐騙受害人紛紛趕到北京,強烈要求當面向台灣代表團“討一個説法”,表達嚴懲電信詐騙嫌犯、追回被騙財物的迫切訴求。

 

“向台灣討回公道為何如此之難?”

 

來自天津的李先生告訴記者,2013年9月,他被騙走697萬元。天津警方調查發現,李先生的錢先是被轉到70多個賬戶裏,後又被轉到130多個賬戶,在台灣被陸續取走。

 

“想死的心都有了。”李先生説,這些錢是他一輩子的努力,事發後他就病倒了,在醫院躺了半個多月。本來想給兒子買房子結婚,現在沒錢買不了房,而他也要靠借錢度日,到現在已經借了50多萬元。“痛苦熬著每一天,整夜難眠。”

 

與其他受害者苦苦等待不同,李先生為了討回血汗錢,曾經親赴台灣。

 

李先生説,他與台灣警方保持聯繫,還找到相關部門了解到更多消息。2014年5月,李先生得知,取錢的8名“車手”(專門替電信詐騙團夥取錢的人)在台灣被抓獲。當年11月,李先生收到台灣檢方寄來的一份函件,上面有取款過程、取款數額和取款人情況,每一筆都很清楚。

 

李先生仿佛又看到了希望。他給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寫信,求助怎麼追回自己的財産。但等了兩三個月,寄出的信石沉大海。

 

李先生不甘心,又給台中地方檢察署的檢察長寫了一封信。2015年9月,李先生終於盼到了回信,對方告訴他,如果要想求償,必須按照台灣的法律爭取他的權利。

 

李先生認為這回有希望了,開始辦理入臺證,又借了2萬多元作為路費。到台灣後,李先生找到地方檢察署的專案組,但對方給他潑了一盆冷水,“説找他們沒有用,只能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等到李先生找人寫了起訴書,卻發現8個人已經都不在押。“為什麼要放呢,怎麼能這樣呢?”李先生氣憤難平,當受害人還在苦苦地煎熬著,不但一分錢沒見,還要借錢去台灣爭取自己的權益,“可這些罪犯早已經逍遙法外了”。

 

李先生找到辦案人,想見檢察官了解案情,可對方的答覆是見不了。

 

“我是受害者,我有知情權吧?”李先生既悲憤更無奈,在台灣呆了10余天,沒有任何結果。“還有人告訴我,想要這個錢很難,即使法院判了,還要有錢來申請強制執行。”

 

“為什麼發生這樣惡劣的詐騙案後,受害人想要討回基本的公道如此之難?”對於台灣方面的做法,李先生表示實在無法理解,“我們都是同胞兄弟,都有人性,希望台灣方面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感受一下我們受害者的心情,我們怎麼活呀?”

 

“活下去就是要看到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

 

“如果對這些犯罪嫌疑人不能嚴厲打擊,那就是縱容犯罪;如果台灣警方不能恪盡職守,那就是瀆職,有悖人之常情,有悖倫理道德。”同樣來自天津的受害人、63歲的程先生説,一想到台灣多次輕易釋放電信詐騙分子,心情就特別悲憤。“我向台灣警方大聲疾呼,應該從我們受害人的角度考慮問題、實施嚴厲打擊,還善良百姓一個公道。“

 

2015年12月,程先生被台灣電信詐騙分子以身份信息被犯罪集團冒用、遭“最高檢通緝”為由,電腦被種下木馬病毒、網銀信息被竊取,騙走90多萬元的畢生積蓄。回想起當時被騙的情形,老人都悲憤不已。

 

“報案以後,我的老伴當場暈倒,我心臟病突發被緊急送醫院,醫生説再晚到十分鐘就沒命了。”程先生説,他現在一聽到電話鈴聲就感覺恐懼,本該安享晚年,卻突然陷入絕望和困頓中,只能靠撿破爛賣錢。

 

“每當撿破爛的時候,説真的,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樣,眼淚吧嗒往下掉,老伴兒跟著我辛辛苦苦40年,我沒有給她帶來幸福,現在看病的錢都沒了……”程先生訴説時雙手抖動、老淚縱橫,一度説不下去。

 

他的家人介紹,程先生還被診斷出抑鬱症,幾次要自殺,親人們幾乎寸步不離看護他。現在對於程大爺來説,活下去的一大信念,就是要親眼看到電信詐騙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受到應有的制裁。

 

21日淩晨,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作出裁定,將因涉詐騙被馬來西亞於15日驅逐出境的20名台灣嫌犯中的18人羈押禁見,對其餘2人限制出境。此前,這20人被台灣警方以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為由陸續釋放。

 

“被騙的錢一旦進了台灣,為什麼就出不來了?”

 

“有一個問題我特別要提到,被騙的錢一旦進了台灣,為什麼就出不來了?”李先生説,“我認為這種現象是不正常的,錢也能進去,就應該返還,這些被騙的錢是我們這些受害人辛辛苦苦甚至是幾十年積攢下來的這麼點積蓄。”

 

受害人、山東某企業總經理劉先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2015年6、7月間,公司財務被台灣詐騙分子用“通緝令”恐嚇誘騙,在電腦裏植入木馬病毒,騙走900多萬元;同時,因資金鏈中斷,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蒙受了更大損失,經營和聲譽都受到很大影響,目前企業已經難以為繼。

 

“我們為了補償損失,把家裏能抵押的都抵押了,真的太難了。”劉先生説,這些錢流入台灣,一部分被犯罪分子揮霍,還有一部分作為贓款被上繳,為什麼不能返還被騙的大陸受害人?

 

“在法治社會,只要是犯罪,就要依法處理,還受害人一個公道。”被騙1630萬元的某企業負責人孫先生説,作為受害人,不僅希望能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還要努力追回被騙錢款,最大程度地挽回被害人的損失。

 

“不可思議,是個人就知道電信詐騙是違法犯罪,怎麼能這樣處理?”另一位受害人、來自河南開封的張先生憤怒質問。2015年3月底4月初,他的愛人被騙走100余萬元,不僅存款全部沒了,還欠下40多元債務,不得已賣房抵債,生活陷入困頓。

 

“希望台灣能真正重視這件事,合理地處理這件事,把我們被騙的錢盡可能地追回來,給我們一個負責任的交待。我相信,這不僅是我的心聲,也是大陸所有受害人的共同心聲!”張先生説。

 

公安部門統計顯示,每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大陸公安機關雖採取各種措施追贓,但至今僅從台灣追繳回20.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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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絕不允許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016-04-22

公安部:絕不允許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4月21日,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在公安部會見了台灣代表團團長陳文琪。中國警察網記者 張錚 攝

 

21日下午,來大陸協商兩岸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事宜的台灣代表團與大陸公安機關就兩岸合作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有關事宜進行協商,相互通報涉肯尼亞和涉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件情況,就協助偵辦案件、深化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的合作方式及雙方關心的其他事宜進行了溝通。

 

今年4月26日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7週年紀念日。雙方認為,7年來,得益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環境,兩岸執法部門在協議框架下密切配合,破獲了很多電信詐騙、毒品、傳銷等廣受關注的案件,相互遣返了一批通緝犯,認真開展調查取證等司法互助合作,為保護兩岸人民福祉、維護兩岸交流秩序、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對此,兩岸人民有目共睹,兩岸各界充分肯定。

 

當前,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愈演愈烈,涉案金額巨大,嚴重危害兩岸民眾利益,並存在犯罪向第三地蔓延、贓款返還難等突出問題。對此,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表示,加強執法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符合兩岸人民的心願,要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礎上,共同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在有利於打擊犯罪、有利於保護受害人利益、有利於實現司法公正、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原則下,堅定不移地打擊電信詐騙,無論電信詐騙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全力緝拿歸案、依法嚴厲懲處,決不允許他們逍遙法外。

 

孟宏偉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基礎,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基礎。希望台灣執法部門堅持《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框架,與大陸公安機關充分協商溝通,共同因應詐騙犯罪的新情況,探索新的路徑,不斷深化雙方各領域務實合作,切實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更加有力地懲治犯罪,更加有效地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不負兩岸人民的殷切希望。

 

台灣代表團團長陳文琪對大陸公安機關的週到安排表示感謝。她説,台灣方面珍視《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所取得的豐碩成果,希望與大陸方面充分協商,妥善解決肯尼亞、馬來西亞等地涉臺電信詐騙案件後續問題,並尋找新的方式,進一步深化雙方合作,共同打擊侵害兩岸民眾利益的各類犯罪活動。

 

雙方認為,要在珍惜和維護《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基礎上,針對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新情況,進一步探討深化打擊的具體合作方式。雙方同意協助對方核查嫌犯身份和相關信息、抓捕逃犯及追繳涉案贓款等,並就後續協助偵辦等事宜保持積極溝通。

 

21日上午,大陸方面還安排台灣代表團一行實地參觀了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了解兩岸犯罪嫌疑人偵審情況及羈押環境。大陸方面表示,將對兩岸犯罪嫌疑人一視同仁,充分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依法協助安排家屬探視等事宜。

 

4月9日和13日,大陸公安機關分兩批將在肯尼亞冒充大陸公檢法機關、向大陸群眾實施電信詐騙的兩岸共77名犯罪嫌疑人接返大陸。為徹底查明事實,大陸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對兩岸犯罪嫌疑人開展偵查工作,向臺方通報了有關情況,並邀請臺方警政司法部門人員來大陸研商共同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事宜。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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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明星倒苦水 在大陸也遭到電信詐騙

2016-04-21

肯尼亞警方一年半前在首都內羅畢破獲由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集團,這個詐騙集團以專門詐騙大陸老百姓為生,造成了許多家庭家破人亡。日前,這批詐騙嫌疑人被肯尼亞警方遣返到大陸後,台灣的部分政客捉弄民粹,在島內引起軒然大波。

 

據台灣東森新聞網報道,被電信詐騙的人中,有許多藝人與富二代都是受害者,其中不乏人在大陸的台灣藝人羅霈穎與俞小凡。而羅霈穎(台灣藝人和節目主持人)也在2015年農曆年前在節目中自爆,2014年在上海慶生時,孰料卻因為“一通電話”被騙走人民幣58萬元。

 

羅霈穎因工作關係,時常兩岸往返,她表示自己向來行事謹慎,但于2014年8月時在上海收到1個自稱當地電信局來電,對方宣稱她是詐欺犯、曾在松江開戶申請網上賬號,她當下還冷靜向查號臺核對電話,確認電話號碼是否正確。確認電話號碼正確後,她按照指示在銀行開戶又轉賬,然後才驚覺已上當被騙。

 

她透露,當時對方表示有寄法院傳票,卻沒有等到她回復,指稱:你的網絡賬號涉及詐欺,要她向該單位報到。她當下雖然有仔細查證對方所提供的數據、電話,但最後對方告知“請確認戶頭的錢進出狀況是否正常,只要你馬上查就可以結案”,她為求省事,便依照指示開戶、轉賬,甚至提供帳戶密碼給歹徒,沒想到因此被騙走人民幣58萬元。

 

羅霈穎藉由自身的經歷呼籲大家,若發覺疑似有詐騙嫌疑又不能確定的話,最簡單的方法就直接到臨近警察局詢問,另外該注意的則是,不要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避免將所有存款放在同個帳戶,萬一真不小心發生,至少不會損失太嚴重。(中國台灣網 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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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方赴京協商電信詐騙案:不期望立即帶嫌犯返臺

2016-04-21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由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帶隊的“肯尼亞案”協商代表團20日中午抵達北京,展開協商行程。但據了解,協商團下午尚未前往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探視臺籍嫌疑人。陳文琪在出發前表示,接連發生“肯尼亞案”與“馬來西亞案”等詐騙事件,類似這種在境外犯罪的問題,“政府認為應該由台灣來有效處理追訴”。

 

由於兩岸對待案件的分歧,加之大陸方面公佈了一些確鑿案情,臺方對這次協商並沒抱過高期待,原先信誓旦旦要“把台灣人從大陸救回”的聲音幾乎不見。臺“行政院長”張善政在協商團赴大陸時也坦承:“大陸有其司法程式,不敢期望馬上帶嫌犯回臺。”台灣《聯合報》20日稱,臺“法務部”表示,希望朝“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建立原則”三方向與陸方協商。“共同偵辦”即採取2011年“菲律賓案”模式,由臺方檢察官赴大陸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疑犯及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審判。“分工合作”是指涉及馬來西亞詐騙案的臺籍、陸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應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並交換證據數據。“建立原則”部分,“法務部”表示,將就未來兩岸均有管轄權的犯罪,依類型不同建立不同的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能量的充分發揮。

 

“一捉一放,大陸凸顯台灣司法不力並釋出訊息”,“中央社”稱,45名台灣人因涉及肯尼亞電信詐騙案被遣送至中國大陸,臺“外交部”第一時間表達嚴正抗議,要求陸方立刻將人送回台灣。隨後又傳出50多名台灣人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恐遭遣送大陸,經臺當局交涉後順利返臺立即獲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永明表示,陸方以一擒一縱兩種不同方式處理兩案,就是要凸顯對比,呈現台灣詐騙犯遍佈海外,受害者多半是大陸民眾,並凸顯台灣司法對詐騙案的無奈與無力,因此打擊犯罪需要兩岸通力合作。

 

台灣今日新聞網20日則稱,分析認為,北京在處理肯尼亞詐騙案上存有政治動機,是要就這次事件向下月就任“總統”的蔡英文施壓,迫使她就兩岸關係闡明立場。對於島內的這種猜測,大陸海協會副會長葉克冬予以否認。《聯合報》20日稱,葉克冬表示,他不認為肯尼亞詐騙案是北京對即將上臺的民進黨釋出的信號,希望通過該案使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走向健全發展,不要因某些人,因為某些政治上原因,故意在此事上節外生枝。

 

雖然綠營政客一度利用該案大肆煽動民粹,但隨著案情逐漸為民眾所知,島內出現越來越多“檢討”的聲音。“黑白不分,‘立委’恐成另類詐騙集團”,《中國時報》以此為題稱,如今,騙徒認罪,滿臉豆花的“立委”們是該醒來了,別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鈔票。“綠委”應捫心自問,假若嫌犯被引渡至美國,他們還會以同等力道替騙徒打抱不平嗎?換言之,這到底是捍衛人權,還是打著人權旗號操弄“反中情緒”?

 

一名長期生活在台灣的香港媒體人在香港“經濟通”網站撰文説,肯尼亞電信詐騙案揭露出台灣詐騙犯“行騙天下”的醜陋真相。不少台灣人不分青紅皂白一面倒批評大陸作風蠻橫,我倒覺得這種“逢中必反”的意識形態,讓台灣丟臉的“詐騙王國”的稱號更加確鑿。馬來西亞詐騙案後,在機場採訪時印象最深的是,這批獲釋的台灣人出來時,個個惡形惡狀、耀武揚威、洋洋得意。相信他們在台灣法律關照下,現在已經重回“工作崗位”了!

 

國民黨新任黨主席洪秀柱20日表示,這次台灣民眾在海外涉及電信欺詐,造成受害者相當沉重傷害,也嚴重影響台灣的形象,台灣民眾應該支持當局按照國際法規範打擊跨境犯罪,“朝野”應一致譴責這些社會敗類。

 

(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記者 屠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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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信詐騙犯回臺就狂歡 酒店人員:真想揍他們

2016-04-21

日前,20名在馬來西亞詐騙大陸老百姓的台灣人,被送回台灣桃園機場後,在台灣的無良政客捉弄民粹之下,被台灣方面當場放人,引發台灣社會譁然。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爆料,這群人返臺第一站,就是到高檔酒店狂歡,還在包廂大談詐騙經過,讓酒店人員憤怒不已,表示“真想揍他們”!

 

據台灣東森新聞網報道,這20名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的台灣人,返臺後全部被“放生”,但據傳他們的第一站不是回家,竟然是集體跑到台北東區的高檔酒店狂歡,這裡一小時包間費就要1800元(新台幣,下同),許多名人都愛來這裡。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指出,“是酒店工作人員看不下去,才偷偷爆料的,這些人還在包廂大談詐騙過程、返臺細節,好像豐功偉業一般,他們説,‘聽了超生氣的,真的超想揍他們’。”

 

報道稱,詐騙犯回來台灣竟然還能飲酒作樂,讓台灣民眾超傻眼,“台灣的法律到底出甚麼問題”?甚至有台灣警察説,“抓電信詐騙很辛苦,但這些人常常被輕判,放出來又繼續騙”。對此,台灣當局“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20日)上午到立院質詢時響應,這事她也有聽説。(中國台灣網 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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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信詐騙"獨步全球" 兩岸處罰為何大不同

2016-04-20

台灣電信詐騙"獨步全球" 兩岸處罰為何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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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信詐騙騙錢又騙腦 兩岸當共憤

2016-04-19

近日,台灣電信詐騙嫌犯遣返事件及其引發的紛爭,成了海峽兩岸間比懸疑大片劇情更跌宕起伏的焦點。

 

先有台灣社會“群情激奮抗議”大陸從肯尼亞押回台灣嫌犯;後有國臺辦發言人指出曾有台灣嫌犯剛被押解回臺就被釋放;再有台灣警方“圖示”般從馬來西亞押回詐騙嫌犯在機場“就地解散”;還有電視臺滾動播出母親哭訴兒子被大陸“冤枉”,其子卻在媒體旁聽的審理中認罪……

 

一起手就不問情由、聲討大陸的這場鬧劇,于情蠻橫,于理虧欠,于法不通。

 

這件事從一開始就被不良政客從法律扭曲成政治,從打擊犯罪挑動成“欺負台灣人”,從本應該的兩岸司法互助模糊成“仇中反中”。坐享高薪和選票的某些民意代表不思打擊犯罪、維護台灣形象,反而興風作浪掀起了一場“搶人”混戰,仿佛自己是救世主,是台灣的英雄,對內羞辱實話實説的官員,對外抹黑謾罵大陸。政客的鼓噪,加上不良媒體毫無常識、不分晝夜的造謠生事,把司法這麼專業的問題弄得面目全非,一眾百姓不為妖言所惑,還真難。

 

電信詐騙騙錢,政客詐騙騙腦。口口聲聲“中國人強押台灣人”的某些政客,自己就是學法律專業的,以清新專業形象揚名立萬,對司法管轄權、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專業知識比誰都清楚,但遇到可以挑起“反中”的話題,專業、良知都扔到海裏,不惜愚民而綁架大眾以實現其個人的政治利益,全然不顧台灣居民自己也深受電信詐騙之苦,不在乎“台灣最美的風景是騙人”的揶揄,只要出風頭、有選票、能“台獨”,連陳水扁的“海角七億”都有“建國經費”的合理性,況乎“詐騙犯”?按照他們的“愛台灣”邏輯,詐騙大陸,錢匯台灣,何罪之有?

 

電信詐騙可恨,詐騙人心,扭曲是非,毀壞“三觀”,更可恨。一個社會,如果在“政治正確”的大旗下動員一切資源“搶救”罪嫌,對受害人毫無同情之心,對公理正義毫無覺悟之慧,對規則慣例毫無尊重之意,只靠仇視凝聚力量,從官方到民間不問緣由就喊打喊殺,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前途?

 

這場被網友譏為“全球搶人才,台灣搶人渣”的詐騙嫌犯紛爭,真相已經浮出謠言的泥淖:受害人在大陸,偵辦者在大陸,證據在大陸,司法管轄權也在大陸,大陸依法偵查,並向台灣通報了辦案情況,同意台灣警方到大陸共同研商打擊跨境犯罪。大陸警方正在履行職責,依國際規則跨境偵查、打擊犯罪。其餘的“矮化”、“強押”、“人權”指責都是在編故事。

 

信息時代,從謠言到真相只需要幾天的時間。希望這幾天的“激憤”不要白白浪費,大家都能從中長見識、增智慧。

 

首先,大陸對台灣的確有天然的血脈之情、手足之誼,但這不代表可以沒原則、不講法,如果那樣,相信也不符合台灣的主流價值。其次,對政客的鼓動不能照單全收。一事當前,必須從情、理、法考慮。將心比心,如果台灣居民被騙財,台灣警方將嫌犯交到境外,嫌犯下了飛機就完事大吉回家了,台灣人該作何想?再有,“仇中”絕不是“愛台灣”的表現,真正“愛台灣”,應該引導社會的理性、彌補制度的漏洞、建設兩岸的和平。對那些靠展現敵意“愛台灣”的政客,無論包裝成什麼樣的形象,民眾都應認清其真面孔,戳穿其假面具!至少,對在此次詐騙嫌犯紛擾中撒謊、點火的人,應鄙視!

 

這次紛擾,也讓我們看到不少有是非、敢愛憎的台灣人。有人忠言逆耳,有人實事求是,有人妙語諷世。一位資深媒體人發表打油詩:貪污“總統”要特赦,詐騙集團都無罪,殺害兒童不會死,真是好棒棒!不知台灣那些顛倒是非的政客們,對此詩有何感想?

 

(作者為本報高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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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警方破電信詐騙案 大陸福建居民成主要詐騙對象

2016-04-19

臺警方破電信詐騙案 大陸福建居民成主要詐騙對象

 

台南市刑大等項目小組在市區破獲電信詐騙集團機房。(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南警方今天(19日)宣佈破獲以張嫌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13日警方直搗該詐騙集團設在台南市中西區機房,一舉逮捕張嫌在內19名成員。

 

該詐騙集團以大陸福建民眾為主要詐騙對象。台南警方通過清查上萬筆資料初步掌握有10名以上民眾遭到詐騙,詐騙金額預估達千萬元(新台幣,下同)。經由大陸公安方面提供被害人筆錄,便於台南警方後續追查。

 

全案涉及兩岸詐騙偵辦,警方進入該集團機房後發現,室內有如教室設有簡便桌椅,前方有總指揮官監督全場。嫌犯多在20歲上下,經過培訓背熟教戰守策、詐騙術語及應答方式後,才能正式上線。有嫌犯辯稱還未上線想借此脫罪,但據警方所掌握,每天聯繫電話至少上千通。

 

警方破獲詐騙團夥時,有五六名嫌犯爬到隔壁民宅逃逸,1人不慎被後方推擠掉落遮雨棚背部挫傷,送診治後移送台南地檢署。此次案件共計有19名嫌犯被裁定收押。(中國台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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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借電信詐騙案操弄民粹政客 被稱本月最丟臉民代

2016-04-19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18日晚在臉譜網(facebook)發文,評出台灣本月最丟臉的“立委”,直指在台灣電信詐騙嫌疑人案件中,操弄民粹的徐永明等11位民意代表“丟臉表現很傑出”。

 

臺當局“法務部”日前發表一篇《自己錯了還怪別人》新聞稿,痛批台灣“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黃國昌等民代操弄民粹,引起不少台灣網友熱議。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18日晚在臉書點名 “本月最丟臉的立委”,並特別註明,徐永明、陳其邁與黃國昌等11人,“以上進榜名單都是因為在肯尼亞案,丟臉表現很傑出”。

 

此前蔡正元在臉譜上表示,2009年至2014年間,台灣本地審理有2100多詐欺犯,但是僅有400人被定罪,大多數可以易科罰金,騙很多錢卻不需要被關,甚至只要罰些錢,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上榜的這幾位民意代表,卻操弄民意,沒有是非。

 

蔡正元此前並在臉譜網上發佈了一幅漫畫,上面畫著一名台灣政客打著一把大黑傘,傘上寫著“政治”二字,傘下的政客人物和詐騙集團的代表在一起,詐騙集團的代表説“我騙鈔票他騙選票”。

 

蔡正元排序寫下的因為在肯尼亞案中,丟臉表現很傑出的11位“本月最丟臉的立委”,其中有3名時代力量“立委”,而其餘皆為民進黨“立委”。名單包括:徐永明、陳其邁、黃國昌、段宜康、顧立雄、蔡易余、張宏陸、林昶佐、管碧玲、周春米、尤美女。(中國台灣網 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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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百億電信詐騙贓款流入台灣 兩岸協作僅追回20.7萬

2016-04-15

去年百億電信詐騙贓款流入台灣 兩岸協作僅追回20.7萬

台灣電信詐騙團夥成員在肯尼亞的窩點。溫凱攝

 

去年百億電信詐騙贓款流入台灣 兩岸協作僅追回20.7萬

台灣籍嫌疑人許某。

 

去年百億電信詐騙贓款流入台灣 兩岸協作僅追回20.7萬

台灣籍嫌疑人簡某。

 

資料顯示,電信詐騙最早起源於台灣。1997年,一批台灣人編寫話術開始實施電信詐騙。2001年,電信詐騙進入大陸。近年來,電信詐騙愈演愈烈,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犯罪問題。

 

近日,77名在肯尼亞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電信詐騙的嫌疑人被押解回國,其中45人是台灣人。昨天,京華時報記者來到海淀公安分局,對辦案民警及台灣籍嫌犯進行了採訪,揭秘電信詐騙術。

 

電信詐騙團夥如何分工?

成員分三線老闆為台灣人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詐騙團夥的老闆是台灣人,團夥成員分為一、二、三線。一線十多人基本是大陸人,冒充醫保人員;二線的十多人都是台灣人,冒充公檢法人員;三線的幾個人都是台灣人,冒充金融偵查科科長。“詐騙團夥的核心都是台灣人。”辦案民警説,詐騙團夥會經常更新“劇本”。目前最流行的是假冒大陸公安、檢察機關,以受害人賬戶涉嫌犯罪為由,讓其將資金打入指定賬戶。

 

詐騙團夥的話術單由台灣老闆提供,租房、生活都由台灣人管理。團夥成員用電腦程式向大陸發放短信,每次可發送1萬個手機號碼。

 

受害者如果回撥,就撥到該團夥的電話上。

 

據嫌犯供述,該團夥的老闆叫胖財(音),台灣基隆人,30多歲。胖財從台灣帶來的人要麼有電信詐騙經驗,要麼有案底。這些人大多家庭條件不好,胖財通過提前支付工資對其實施控制。

 

一線人員有底薪,大約5000元,還有3%-5%的提成;二線提成約在4%-5%,沒有底薪;三線同樣沒有底薪,提成為8%。該團夥組織嚴密,管理嚴格。老闆要求一、二、三線之間不得互相交流,不得進入對方的房間。

 

“一線的房間不能聽,不能看。”一名台灣籍嫌犯向記者表示。

 

大陸嫌犯扮演什麼角色?

冒充醫保人員打詐騙電話

 

1992年出生的簡某是台灣桃園人,高中肄業後當小工。簡某的大哥是檢察官,二哥是警察。簡某自稱和家人關係不好,從小打架、吸毒,還因為吸食K粉被警方處理過。

 

2014年,一個叫阿耀的人讓簡某去肯尼亞玩,到了肯尼亞他才知道是搞電信詐騙。簡某和其他十多個台灣人當二線,“就是冒充警察騙客戶(受害人)。”簡某説,他的“身份”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偵隊的左鋼警官。

 

該團夥在肯尼亞的窩點是一棟二層小樓,簡某等十幾個人住在二樓的一個房間,都是大通鋪。老闆胖財在一樓一個單獨房間,胖財給團夥成員安排話術單並負責發錢。

 

簡某供述,負責一線的十幾人多是大陸人,他們在一層的客廳按照老闆提供的話單冒充醫保人員用座機給受害人打電話,“騙他們説其身份信息被盜,用於辦銀行卡,涉嫌洗錢,需要報警。”

 

如果受害人上當,一線就會把電話轉到二線。二線的十多個台灣人在二層的客廳工作,冒充朝陽分局或順義分局刑偵隊的警察,讓受害人提供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簡某説,為了騙取信任,會主動提醒受害人撥打010-114查詢他們的電話號碼。實際上,詐騙電話號碼已被改號軟體處理成警方號碼。對方落入圈套後就進入了轉賬環節,受害人用哪家銀行轉賬,他們就向老闆要哪個銀行的賬號。在此過程中,二線人員會要求受害者不要挂電話。確認錢已經轉賬完成,二線就會挂掉電話。

 

台灣籍嫌犯負責哪些環節?

操作“技術含量”高的大單

 

簡某説,小額的錢由二線詐騙,金額較大就會轉到三線,“一般會跟客戶(受害人)説是轉到科長那兒”。三線的台灣人每人都有單獨房間。

 

2014年7月底,1978年出生的許某被胖財招募到肯尼亞,並被安排到最有“技術含量”的三線。台中人許某2010年曾因詐欺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對電信詐騙流程很熟悉。

 

“不同崗位所需的經驗和熟悉程度也不一樣,一線最簡單,三線最難,提成也是三線最高,所以一線人員大部分是沒什麼經驗的大陸人,二、三線絕大部分都是台灣人。”許某説。

 

許某説,雖然他勤勤懇懇地為胖財賣命,多次詐騙成功,卻經常拿不到工資。原來精明的胖財在先期招募手下時就為日後埋下了伏筆。許某與妻子離異後長期處於經濟困難狀態。來肯尼亞之前,胖財曾以預支的方式借給他十多萬新台幣,以此換取許某的忠誠與服從。而在詐騙犯罪活動中,胖財總是以此為由拒發工資。

 

許某稱,他們一天只能分配到半條或一條吐司,完全吃不飽,但胖財他們能吃大魚大肉,每天任何事都必須聽他們的,不聽話就不給吃。

 

為何電信詐騙會持續高發?

成本越來越低且容易成功

 

公安部刑偵局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專項辦副處長張軍告訴記者,隨著網絡電信技術的發展,電信詐騙的成本更低,而且容易成功,因此這種電信詐騙在一段時間內持續高發,發案數量年均增長20%至30%。統計顯示,2014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40萬餘起,造成的經濟損失107億元。去年則發案59.9萬起,造成經濟損失222億元。

 

以台灣人為骨幹的電信詐騙犯罪團夥實施詐騙犯罪佔整個電信詐騙案件的20%,損失卻佔50%以上,千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實施的。如去年12月29日,貴州都勻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出納楊某某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騙走1.17億元,目前該案已破;今年3月17日,東莞市大朗財政局出納葉某被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冒充公檢法人員騙走公款1786萬元,該案目前仍在偵查中。就在4月6日,山東沂源縣交通運輸局出納任某,被台灣電信詐騙犯罪集團騙走1566.8萬元。

 

近幾年,兩岸多次聯合赴東南亞打擊電信詐騙窩點。為逃避打擊和減少成本,台灣電信詐騙團夥開始往非洲、歐洲、南美洲等地發展。除了肯尼亞,南非、希臘、西班牙等地,也曾查獲台灣電信詐騙窩點。

 

目前贓款的追繳情況如何?

通報10多億元追回20萬元

 

據悉,去年約有10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截至目前,中國警方已經向台灣警方通報了200多起涉及贓款10多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案件線索和證據,但幾乎沒有案件扣押到贓款。

 

2014年以來,公安部為打破追繳贓款僵局,積極嘗試與台灣“法務部”開展合作,兩岸成立“兩岸罪贓協處專責小組”,專門負責處理兩岸電信詐騙案件的追贓返贓工作。雖然追回了大陸受害人20.7萬元人民幣的贓款,但追贓工作仍任重道遠。

 

由於電信詐騙的贓款難以追繳,已誘使越來越多的台灣人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目前,台灣有近10萬人以從事電信詐騙犯罪為生。

 

台灣如何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量刑較輕獲刑者不足10%

 

在國外抓獲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均由台灣警方押解回島內處理,但由於台灣法律對電信詐騙犯罪量刑較輕,證據認定標準比較苛刻,導致很多犯罪嫌疑人要麼無法定罪,要麼重罪輕判,大多數嫌疑人被抓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判處刑罰的不到10%。

 

2011年5月,兩岸警方在印尼、柬埔寨採取同步抓捕行動,抓獲了電信嫌犯365名,其中台灣人225名。押解回台灣後,僅有10余人被判2年以下刑罰。2012年5月江蘇蘇州“11·29”電信詐騙專案,318名台灣嫌犯押解回台灣後,當場被釋放108名。

 

由於台灣嫌犯不能帶回大陸處理,在台灣又得不到應有懲罰,助長了台灣詐騙分子的囂張氣焰,變本加厲地瘋狂作案。2013年8月,北京警方在柬埔寨抓獲林明浩等21名台灣電信詐騙團夥頭目,並將其移交給台灣警方。2015年,這些人又出現在印尼、柬埔寨等國,建立詐騙犯罪窩點,招兵買馬,繼續作案。(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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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專家:台灣社會勿將電信詐騙案政治化

2016-04-14

近日來,肯尼亞遣返詐騙嫌疑人案持續發酵,引發了兩岸乃至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台灣主要政治力量均對這一事件表達了深度關切。這本無可厚非,但就目前這一問題的發展來看,大有從司法問題演變為政治事件的勢頭。

 

眾所週知,近年來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境外設立窩點,屢屢對大陸居民實施詐騙活動,致使大陸民眾的財産和權益受到嚴重侵害,並蒙受巨大損失。將這些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大陸,並對他們進行刑事偵查及相關後續司法行動,本屬於刑事司法活動的範疇,理應按照相關司法協議的技術和程式規定來處理,這本無可厚非,但就目前這一問題的發展來看,大有從司法問題演變為政治事件的勢頭。原因在於台灣方面人為地進行政治炒作,使得問題偏離了原來的性質和發展方向。

 

大陸作為這麼大一個政治體,目前正處於實施“依法治國”階段,其之所以將這些犯罪嫌疑人遣返回來,自然有其充分的法律根據和理由,不會無緣無故地行事。台灣方面對此存有不同意見,雙方可以依照相關協議、通過相關渠道進行溝通和協商處理,大可不必通過目前這種政治化炒作來使兩岸關係更加不確定。

 

目前兩岸關係正處於一個重要節點,雙方應相向而行,但近期以來的一連串事件增加了兩岸關係的變數。譬如,蔡英文至今仍在回避“九二共識”核心意涵,因個別民進黨議員阻撓而使海基會未能赴陸交流,因對申請程式不滿而使台灣加入亞投行出現變故,相關島內縣市民眾通過呼籲“台灣獨立”來挑釁大陸,等等,單單這些就足以使兩岸關係出現陰影,當下台灣社會又利用肯尼亞遣返案來進行政治炒作,只能使兩岸關係“雪上加霜”。這樣的炒作,不僅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反而會製造兩岸關係的緊張。

 

仔細探究,這些問題在於台灣的民粹主義思維在作怪。在台灣這樣一個被民粹綁架的民主社會,各方政治力量都想利用該事件來“取信於民”,都想利用該問題為己方的政治盤算加分。倘若國民黨在這個問題上“沉默”,就會被對方批判為“怕共”、“不能保護台灣民眾的權益”等,所以馬當局就必須出來發聲。而對於民進黨而言,則可以借肯尼亞案達至“一箭雙雕”的結果:一是向台灣民眾顯示其是民眾權益的“捍衛者”,二則給國民黨施加壓力,使國民黨的處境更加艱難。

 

目前這個時候,島內政治人物若不出來發聲抗議,似乎就要失去“民意”;而出來發聲,就是天然的“政治正確”。這樣一個司法案件,現在似乎將要變成了一個政治事件。理性地看,問題的解決還要回歸到其本來的司法領域,按照司法領域的相關協定去辦理。倘若如此,問題的解決就簡單得多。(作者:王英津,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政治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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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發言人要求台灣方面嚴肅追究和懲處電信詐騙犯罪

2016-04-16

針對台灣方面將自馬來西亞遣返的電信詐騙嫌疑人釋放一事,國務院臺辦發言人安峰山16日應詢表示,台灣方面的這一做法只會縱容日益猖獗的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是對眾多受害者權益的漠視和再度傷害,損害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合作。

 

他表示,希望台灣方面立即糾正錯誤,消除惡劣影響,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嚴肅追究和應有懲處,以實際行動證明對受害者合法權益的尊重和維護,避免對雙方共同打擊犯罪合作和兩岸關係發展造成更大傷害。(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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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永傑:肯尼亞向大陸遣返台灣電信詐騙嫌犯合法合理

2016-04-14

上海台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臺海研究》主編倪永傑13日接受中新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肯尼亞向大陸遣返台灣詐騙嫌疑人合情、合法、合理;兩岸應加強共同打擊犯罪,維護民眾合法權益。

 

日前,肯尼亞先後向大陸遣返涉嫌通過電信詐騙大陸民眾的台灣嫌疑人45名,在台灣引起廣泛關注。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12日就此與台灣陸委會主委夏立言通兩岸熱線電話,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13日在例行發佈會上介紹了譴返事宜的有關情況。

 

作為長期研究兩岸關係的專家,倪永傑表示,肯尼亞向大陸遣返台灣電信詐騙嫌疑人合法、合理、合情。

 

從合法角度看,倪永傑認為,這次電信詐騙案的受害者為大陸民眾,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將犯罪嫌疑人交由大陸偵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國際通行慣例,同時也符合一個中國原則。

 

從合理角度看,倪永傑指出,近年來兩岸間的電信詐騙層出不窮,給民眾造成的危害和經濟損失越來越大。但由於兩岸對犯罪嫌疑人分開處理,很多作案纍纍的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未得到應有懲處,贓款也遲遲不能追繳返還大陸受害者。兩岸雙方要抓住此次契機,依法處理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

 

從合情角度看,倪永傑説,保障兩岸同胞生命財産安全、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兩岸雙方共同的責任。兩岸民眾都受過電信詐騙之害,縱容電信詐騙犯罪,不利於維護兩岸民眾的合法權益。台灣方面要用同理心看待這次事件,要善於換位思考。

 

倪永傑指出,對於違法犯罪行為,不能模糊是非。面對台灣少數政治勢力有意炒作,營造“反中”氣氛,政治人物與輿論不應跟著民粹起舞,而應理性客觀看待。台灣方面應務實配合大陸依法處理此次詐騙案,避免傷害兩岸同胞情感、損害民眾利益的事再度發生。

 

他表示,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堅持“九二共識”這一兩岸共同政治基礎,雙方現在應在此基礎上,就繼續共同打擊犯罪做些實事。“這也可為台灣創造好的經濟發展環境。”

 

倪永傑説,如果“5·20”後台灣地區新領導人不承認“九二共識”,那就是片面改變兩岸關係現狀,責任應由台灣地區新領導人承擔。(完)中新社北京4月13日電 (記者陳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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