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埃及大使: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罔顧事實、背信棄義、違反法理

中國駐埃及大使宋愛國10日在埃及第一大報——《金字塔報》顯要位置發表署名文章,以事實真相和法理依據強有力地指出,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罔顧事實、背信棄義、違反法理。他呼籲有關各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通過規則機制管控爭議,通過開發合作減緩爭議。

 

宋愛國在文章中説,中國政府從穩定局勢和維護中國與東盟關係大局出發,就和平協商解決南海問題進行了不懈外交努力。2002年,中國與東盟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確定了南海爭端的解決原則,為各方管控分歧、開展合作、有效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奠定了良好基礎。菲律賓違反《宣言》精神,強制提出仲裁要求,實質是希望仲裁庭為其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行為背書。

 

在文章中,宋愛國逐條剖析了所謂南海仲裁的內在邏輯。

 

他指出,第一,菲律賓對南海有關島礁的主張於事實不符。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明確規定了菲律賓領土的西邊界限為東經118度線,而菲律賓有訴求的南海島礁均位於該線以西,不在菲律賓領土範圍內。

 

第二,菲律賓單方面提交南海仲裁案于義不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明確規定,尊重締約國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中國和菲律賓早已在聯合聲明、聯合公報等雙邊協議中選擇了通過雙方談判解決爭議的方式。中國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東盟國家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也規定,有關爭議應由直接相關的當事國通過談判協商解決。

 

第三,仲裁庭接受南海仲裁案于理不符。仲裁庭的職責是解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和適用方面的爭端,領土主權問題不在《公約》調整的範圍。而南海問題實質是領土主權問題,仲裁庭對此案明顯沒有管轄權。

 

第四,仲裁庭無視中國所作的排除性聲明于情不符。中國于200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所有權、軍事行動、行政執法等問題排除適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式。這種排除性具有法律效力。既然中國已經作出排除性聲明,仲裁庭對南海劃界問題就無權管轄。

 

在文章的最後,宋愛國總結道,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程式,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權利,也是為了維護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的嚴肅性和完整性,是為了抵制對強制仲裁程式的濫用,這種做法完全符合國際法。

 

與此同時,他還呼籲各方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通過規則機制管控爭議,通過開發合作減緩爭議,使南海真正成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繁榮之海。(新華社開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