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代價與誠信溢價

失信代價與誠信溢價

 

近日,美國司法部代表美國環保署,以被告違反《清潔空氣法》為由,對德國大眾公司及其子公司奧迪公司等六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訴狀認為德國大眾為近60萬輛大眾、奧迪和保時捷車輛安裝了包含非法“減效裝置”的柴油發動機,使這些車輛的尾氣排放超出美國環保署的標準。大眾可能因此面臨數百億美元的鉅額罰款。

 

鉅額罰款只是開始,美國政府還將繼續深入調查,不排除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措施。有媒體表示,這場民事訴訟可能只是美國司法部針對德國大眾尾氣數據造假的“開胃小菜”。

 

大眾是德國的大眾,也是世界的大眾。它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少有企業能夠企及。對於這樣一家知名的老牌汽車企業,在汽車尾氣排放上做手腳,究竟是公司心存僥倖而趨利,還是公司用人失察,具體緣由仍有待進一步調查。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大眾的欺詐醜聞,不僅傷害了自身,暴露了公司監管的漏洞,也有損“德國製造”的美名,更有負於全球用戶對大眾品牌的信任。

 

仔細梳理一下,類似大眾“尾氣門”的醜聞,在跨國公司的經營史上並非孤案。2001年,世界最大的電力、天然氣以及電訊公司之一、美國安然公司因財務造假而轟然倒塌,從此銷聲匿跡。此後還有豐田、強生等大公司也曾經深陷“召回門”而遭受處罰,不得不為其失信行為承擔鉅額罰款或民事賠償。這些大公司利用生産商和用戶信息不對稱的所謂優勢,抱著僥倖的心理,在財務、設計環節和安全環節上屢屢挑戰誠信底線,認為“天知地知消費者不會知”,最終為自己的失信行為付出了市場與法律的雙重代價。

 

誠信是市場的通行證,也是一個企業安身立命長久之策。在市場經濟的大舞臺上,誠信不單單是一種無形資本,它也是可以量化的有形資本,會給企業帶來溢價,可以創造價值和財富。與失信企業相比,誠信企業的交易成本更低,市場機會更多,市場份額更大,融資渠道更廣,社會形象更好。因此,誠信溢價具有正當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誠信作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競爭方略和經營之道。

 

企業誠信既靠企業的自覺,也有賴於整個行業的自律。行業自律就是最大的自我保護。在企業自治與行業自律失靈時,政府必須運用有形之手加強企業信用監管。嚴格按照法定程式,綜合運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責任與信用制裁等多種手段,提高企業的失信成本,降低企業的失信收益,確保企業失信成本高於失信收益。只有如此,才能倒逼企業自我加壓,克服失信任性的頑疾,最終走上一條企業與消費者多贏的共享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