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港公署:任何外國不應且無權干涉香港事務
|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11-08 15:56:05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發言人8日回應美國國務院評論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時表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不應且無權干涉。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外國政府以任何方式對香港事務説三道四、指手畫腳、橫加干涉。
發言人指,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解釋明確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條公職人員就職宣誓有關規定的含義,澄清了有關法律爭議,明確樹立了宣誓的基本規矩,表明瞭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和決心,順應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完全必要,正當其時。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依法行使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捍衛了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權威,維護了香港法治,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
發言人表示,香港回歸19年來,中央政府始終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珍視並維護香港法治,“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偉大成就。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和決心都絕不會動搖。(中新社香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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