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兩岸企業以股權交換形式合作出海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從民革中央獲悉,民革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了《關於鼓勵臺企融入“一帶一路”西部建設 促進兩岸民間經濟融合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

 

《提案》指出,“一帶一路”倡議是中國倡導的全球化新模式,已引起了世界高度關注和共鳴,對中國崛起和中華民族復興有深遠意義。從開放“末梢”到成為開放前沿,西部地區迎來了歷史性機遇。

 

《提案》指出,“當前,民進黨當局拒不接受‘九二共識’,並主推‘新南向政策’,對參與‘一帶一路’態度消極。但‘一帶一路’建設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規則,勢必吸引台灣相關企業及民眾參與其中。”

 

民革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議,積極推動兩岸企業以“一帶一路”為平臺構築合作新模式,“這既有助於解決台灣企業面臨的産業轉型升級問題,引導臺商投資由製造業延伸至農業與服務業結合的領域,又能促進台灣企業進入大陸西部,加快兩岸經濟融合。”

 

具體而言,《提案》建議,選擇重點産業合作領域,鼓勵台灣企業融入“一帶一路”西部建設,“依託西部生物資源,吸引台灣生物技術,發展特色食品、中醫藥産業。依託西部獨特自然人文景觀資源,加強兩地文化旅遊合作。推動台灣與西部地區創意産業合作,建立合作創意産業園區,吸引台灣文創産業及企業家入住,為‘西部印象’文化創意走向世界貢獻才智。西部地區在能源材料、清潔資源等領域已是世界領先水準,應鼓勵台灣企業為西部優勢産業做配套産品及服務。”

 

“國臺辦授牌設立的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多分佈于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西北地區尚未設立。”《提案》同時指出,建議在西北“一帶一路”區域內掛牌設立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提案》還建議,充分利用“一帶一路”西部建設平臺,探索兩岸民間經濟融合新模式。比如,“大陸國企、央企和大型民企攜手台灣中小企業共同拓展海外市場”,“兩岸企業以股權交換、簽訂策略聯盟等形式聯合組隊赴海外投資,在招投標、項目開發與營運等方面加強深度合作,實現優勢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