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

“一國兩制”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

 

唐永紅

 

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指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他並從“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原則性內涵、實施效用、達成辦法等層面闡述了這一論斷。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國兩制’的提出,本來就是為了照顧台灣現實情況,維護台灣同胞利益福祉。‘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産、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宣稱,“‘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體現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華智慧,既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又有利於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

 

眾所週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以來,根據環境、條件的變化,大陸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兩岸統一的大政方針,先後經歷了從“武力解放”到“和平解放”,再到“和平統一”的演變。實際上,在和平而非戰爭、對話而非對抗、合作而非爭鬥、雙贏而非零和成為主旋律的和平發展時代背景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必然成為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選擇。

 

眾所週知,從古到今,除了中國,世界其他主權國家實行的都是一國一制的國家結構模式,無論是單一制還是複合制。上述“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顯然試圖以單一制國家結構為框架基礎,吸收複合制國家結構中的合理的成分。這無疑是對傳統國家結構模式的重大創新。在“一國兩制”架構下,預期除了外交、安全等高階政治領域的國家對外治權將交由中央政府行使之外,台灣不僅可以享有現行的治理台灣社會內部事務的各項權力,而且還將享有經濟、文化等低階政治領域的對外治權。因此,從其原則性內涵看,“一國兩制”方式較之於其他統一方式的確“體現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華智慧”。

 

基於上述原則性內涵,從實施效用看,“一國兩制”方式較之於其他統一方式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

 

 首先,“一國兩制”方式,既實現了海峽兩岸的和平統一,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又照顧到海峽兩岸的現實情況,有利於統一後海峽兩岸的長治久安。眾所週知,長期以來,海峽兩岸的政治對立,無論是在兩岸場域的對立還是在國際場域的對立,都給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害。兩岸統一因此成為海內外全體中華兒女共同的期盼。但傳統的不是你吃掉我就是我吃掉你的統一方式,不僅不能實現兩岸雙方互補性優勢的整合,而且會讓整個民族和國家付出難以撫平的創傷。唯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式,不僅不會帶給民族和國家以創傷,而且將有助於兩岸優勢互補、競合發展,從而將有利於統一後海峽兩岸的長治久安。

 

其次,“一國兩制”方式,既有助於兩岸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共處與競爭,又有助於兩岸經濟社會的取長補短與融合發展。當今世界,資本主義制度是處於成熟階段的普遍性制度,在其退出歷史舞臺之前,社會主義制度這一新生事物不得不與其共處和競爭。“一國兩制”也正是基於這一現實而提出的兩岸統一方式,即海峽兩岸在各自保留其現行社會制度的同時實現兩岸統一。在“一國兩制”架構下,海峽兩岸既可以整合利用雙方經濟互補性,分工合作,取長補短,融合發展;又可以聯合參與國際分工合作,增強立足於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也有助於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國家發展與民族復興。

 

最後,“一國兩制”方式,既可照顧到兩岸同胞對各自社會制度的感情,維護好兩岸民眾現有利益福祉,又可增進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眾所週知,對長期生活在海峽兩岸兩種不同社會制度下的民眾來説,不論是大陸民眾還是台灣民眾,最為擔心的是兩岸統一會改變他們的現行生活方式,損害他們的既有權利福祉。而“一國兩制”方式下的兩岸統一,如上所述,不僅不會改變兩岸各自的現行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兩岸民眾的“私人財産、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而且統一後的海峽兩岸,將經由兩岸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作者 唐永紅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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