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介紹保障臺胞權益36條措施:立足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國臺辦3月2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安峰山在會上介紹了《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的相關情況。他指出,《若干措施》積極回應了台灣同胞的需求和關切,展現了司法機關為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決心和誠意。

 

安峰山指出,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重要講話精神的重大舉措,是在司法領域推出的專業性、綜合性、普惠性涉臺政策措施,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依法全面平等保護台灣同胞、台灣企業合法權益的系統性、規範性措施。

 

安峰山介紹稱,《若干措施》立足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提出了四大方面、36條措施。一是要堅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臺胞臺企各項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二是要完善涉臺案件的全流程便民利民措施,為臺胞臺企提供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三是逐步擴大臺胞參與司法,為廣大臺胞投入國家法治建設創造更好條件。四是加強涉臺審判執行組織機構建設,不斷提高管理保障水準。

 

安峰山表示,有關具體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召開了專題新聞發佈會,作了詳細介紹,可以登錄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查詢。

 

安峰山指出,《若干措施》積極回應了台灣同胞的需求和關切,展現了司法機關為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決心和誠意。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的進程中,在各地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廣大臺胞臺企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有力的保護,司法獲得感也會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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