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發文加強個稅納稅信用建設 獎勵守信懲戒失信
編輯: 王瑞穎 | 時間: 2019-08-30 11:37:40 | 來源: 人民網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近日,國家發改委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強化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協同共治,促進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培育誠信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堅持依法推進原則,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機制;堅持業務協同原則,充分發揮各業務主管部門作用,形成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合力;堅持權益保護原則,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要全面實施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承諾制,納稅人需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承諾,承諾的履行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記錄,稅務部門以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為唯一標識,以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記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記錄、違反信用承諾和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為重點,依法依規採集和評價自然人納稅信用信息;建立自然人失信行為認定機制,對於情節嚴重、達到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標準的,稅務部門將其列為嚴重失信當事人,依法對外公示,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
《通知》要求,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記錄持續優良的納稅人,相關部門應提供更多服務便利,依法實施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激勵措施;鼓勵行政管理部門在頒發榮譽證書、嘉獎和表彰時將其作為參考因素予以考慮;對個人所得稅嚴重失信當事人,稅務部門將推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通知》強調,加強信息安全和權益維護,依法保護自然人納稅信用信息,加大對信用信息系統、信用服務機構數據庫的監管力度,按最小授權原則設定自然人納稅信用信息管理人員權限,保護納稅人個人隱私;對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記錄有異議的,納稅人可向稅務部門提出異議申請,稅務部門應及時反饋;鼓勵自然人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開展信用修復。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渠道,做好個人所得稅改革政策解讀,加大依法誠信納稅宣傳力度,提升全社會誠信意識,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風尚。(記者孫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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