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水生生物保護、恢復水域生態環境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開啟常年禁捕

記者從農業農村部長江辦獲悉: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長江流域的332個自然保護區和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産性捕撈。重點水域分類實行禁捕。長江流域捕撈漁民按照國家和所在地相關政策開展退捕轉産。

 

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劃定禁捕範圍,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産性捕撈;與長江幹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連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禁捕範圍和時間。

 

長江擁有水生生物4300多種,其中魚類400多種(含亞種),170多種為長江特有,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水生生物尤其是魚類是長江水域生態系統健康狀況的標誌,而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就是要在一段時間內從根本上停止捕撈利用,是有效緩解長江生物資源衰退和生物多樣性下降危機的關鍵之舉,對改善長江水域生態環境,恢復其生態功能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沿江各地統計測算,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共涉及沿江10個省市的合法持證漁船11.3萬多艘、漁民近28萬人。為了保障漁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農業農村部聯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沿江省市政府通過加強資金支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落實養老保險政策、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就業創業幫扶等措施,切實保障退捕漁民的利益和長遠生計。

 

據了解,隨著禁捕工作的持續推進,漁業資源將逐步恢復增長,為切實實現對長江水生生物的有效保護,後續還需要採取系列配套措施: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和水域生態修復;在長江流域構建統一的長江水生生物調查監測平臺,實現水生生物及其水域環境的動態化、信息化和網絡化監測;提升流域漁政執法監管能力;待長江漁業資源有效恢復之後,根據生態環境承載力和漁業資源恢復情況,探索建立長江漁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通過科學規範、嚴格可控的組織化模式,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長江漁業資源。

 

本報合肥1月1日電  (記者遊儀)記者從巢湖管理局獲悉: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巢湖湖區將實施全面禁捕,包括巢湖主體水域、灘塗及各通湖河流水域,禁漁期暫定10年。

 

禁漁期間,在巢湖水域開展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同時,禁止一切漁具捕撈採集水生動植物生産活動,禁止收購、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農林水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巢湖湖區實施全面禁捕,這在巢湖歷史上為首次。其目的是為了更好保護巢湖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同時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漁民退捕、轉産、轉業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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