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新聞發佈會:大陸的林業發展將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多投資機會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左妍冰):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3月1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國家林草局港澳臺辦公室副主任胡元輝就今天頒布的《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中的相關情況回答問題。胡元輝表示,“十四五”時期,大陸的林業發展將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多投資機會。

 

有記者提問:近些年大陸在林業發展中取得了很多成就,在發展過程中,請問臺胞和臺企的機遇在哪?

 

胡元輝從三個方面回答了記者的提問。他説,林業是一項綠色産業,發展林業對改善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現實的意義。“十三五”期間,大陸林業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目前森林覆蓋率已達23.04%,森林蓄積175.6億立方米。“十四五”時期,大陸將加大林業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實施青藏、黃河、長江、三北(指:西北、華北、東北)等13項重大生態工程。這些工程的實施,將帶動林木種苗和工程造林等産業的發展,也將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

 

第二,2020年,大陸林業産業總産值超過7.5萬億元人民幣,其中有三個領域的産值超過萬億元。它們是經濟林産品種植與採集、木材加工及木竹産品製造、森林旅遊與休閒服務。大陸很多省份都提出了林業重點發展和扶持的特色産業,比如雲南省推動堅果産業發展,江西省大力推進林下經濟。這些都是很有發展前景的領域,也為臺胞臺企帶來新的機遇。

 

第三,不斷優化林業管理工作。比如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審核與發放。為簡化手續,我們已經基本完成了手機APP系統的研發,很快就會啟動新版的林木採伐管理系統,逐步構建集“申請、受理、查詢和發證”于一體的採伐管理政務服務體系。這些便利措施將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好的投資環境。

 

另有記者提問:《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中,第14條提出臺胞臺企可依法同等從事林木良種培育、林草種苗生産經營。請具體介紹一下這條措施。

 

胡元輝回答説,林木種苗繁育,包括草種的繁育,屬於特許經營範圍。在這個領域,臺胞臺企享有與大陸居民和企業同等的經營活動權利。只要達到《種子法》和《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臺胞臺企完全可以從事林木種苗的培育和經營。

 

胡元輝還表示,目前持有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從事林草種苗生産經營活動的台資企業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區。這些企業主要從事園林綠化苗木和花卉的生産經營,對當地農民增收就業起到了一定的助力作用,對發展當地經濟也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