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觀察|Observe
妄圖借“歷史廢紙”否認一中原則難以自圓其説
編輯: 何婧 | 時間: 2022-05-11 12:02:30 | 來源: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專稿 |
近期,民進黨當局再借“舊金山和約及台北和約70週年”攪動“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歷史沉渣,引起兩岸共同撻伐。國臺辦嚴肅指出這是在“拿著非法無效的歷史廢紙進行炒作”,是在處心積慮地兜售“兩國論”,難以自圓其説。
輿論指出,從布林肯、華自強、葛萊儀等美國政學人士近期刻意曲解聯合國2758號決議精神和台灣地位等言論看,美方正試圖系統籌劃干涉台灣問題、妄圖突破國際社會一中框架的合法性論證;民進黨當局則予以密切配合,不斷向國際社會輸出“台獨”意識形態。然而,這些勢力沒有看到的是,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法理效力以及台灣主權的法理定位,歷史早有定論和鐵證。
自古以來,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後來因地殼運動,相連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台灣海峽,出現台灣島。據古文獻記載,大陸軍民渡海峽赴台灣墾拓、經營,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元朝正式在澎湖設立了“巡檢司”。1684年清政府設立台灣府,1885年建立台灣省。1895年《馬關條約》後,日本竊取了台灣並於二戰後歸還中國。1943年中美英《開羅宣言》宣告“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開羅宣言》必將實施”。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並在《投降條款(降伏文書)》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義務”。中國政府遂設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告接收台灣主權。1949年新中國成立,完成了對舊政府主權和疆域的整體繼承,也自然繼承了對台灣省的主權行使權。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進一步在國際法上確立了新中國政府對中國一切法理和歷史權力的完整、有效繼承。因此,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純屬謬論。
首先,主張美日1951年“舊金山和約”未定台灣歸屬是法理邏輯錯誤。該文件晚于上述國際法文件,無法從法理邏輯上否定國際法相關文件。《開羅宣言》中明確表示日本必須“歸還”所竊取的中國領土,而所謂的“舊金山和約”偷換概念為“放棄”。島內“台獨”勢力玩弄文字遊戲,以此炒作“台灣地位未定論”,不僅是故意歪曲和詭辯,更是數典忘祖行徑卑劣。
其次,主張所謂“中國錯誤引用聯大2758號決議”,認為該決議無法規範台灣也是錯誤的。事實是,該決議解決的就是“中國代表權問題”,也就是整個國家的政治承認和政府繼承問題。台灣地區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主權歸屬中國,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無需單獨論述。所以,從來不存在所謂“台灣代表權”問題,也不存在所謂的“台灣重返聯合國”問題。
第三,美日炮製的“舊金山和約”是無傚法案。二戰後,美國政府承認“台灣歸屬中國地位已定”。美國務院公報第22卷(1950年1-3月)明載,時任總統杜魯門等均承認“台灣已歸還中國”,且“過去4年美國及盟邦都無異議”。時任美國務卿艾奇遜也承認,美政府已接受對華政策失敗並欲放棄台灣。後來,美國在亞太地區出於反共的需求,以台灣為前沿棋子,於是在1950年拋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又在1951年與日本一起炮製了“舊金山合約”。1972年中美簽署《上海公報》後,美官方不再提“台灣地位未定論”。包括當時台灣的老牌“台獨”分子彭明敏在內的一乾人等,也承認了“中國政府對台灣已有效佔領行使主權,台灣是中國一省,地位沒有異議。”
由史觀今,民進黨當局勾結美國某些政客和所謂的學者,在所謂的“台灣地位問題”上裝糊塗、測風向、帶節奏,還妄圖以此欺騙台灣民眾。不過,難以自圓其説的謊言,終究是達不到目的的。(作者:中國社科院臺研所副研究員劉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