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日發表《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全文如下:

 

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

 

(2022年8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容置疑也不容改變

 

二、中國共産黨堅定不移推進祖國完全統一

 

三、祖國完全統一進程不可阻擋

 

(一)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二)國家發展進步引領兩岸關係發展方向

 

(三)“台獨”分裂勢力抗拒統一不會得逞

 

(四)外部勢力阻礙中國完全統一必遭失敗

 

四、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推進祖國統一

 

(一)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二)努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

 

(三)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

 

(四)團結台灣同胞共謀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

 

五、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光明前景

 

(一)台灣發展空間將更為廣闊

 

(二)台灣同胞切身利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三)兩岸同胞共享民族復興的偉大榮光

 

(四)有利於亞太地區及全世界和平與發展

 

結束語

 

前言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是中國共産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中國共産黨、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為此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積極推進對臺工作理論和實踐創新,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有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紮實推進祖國統一進程。但一個時期以來,台灣民進黨當局加緊進行“台獨”分裂活動,一些外部勢力極力搞“以臺制華”,企圖阻擋中國實現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邁向偉大復興。

 

中國共産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新征程。中華民族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了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這是中國統一大業新的歷史方位。

 

中國政府于1993年8月、2000年2月分別發表了《台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全面系統闡述了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和有關政策。為進一步重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事實和現狀,展現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追求祖國統一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闡述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在新時代推進實現祖國統一的立場和政策,特發佈本白皮書。

 

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不容置疑也不容改變

 

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歷史經緯清晰、法理事實清楚。不斷有新的考古發現和研究證明海峽兩岸深厚的歷史和文化聯繫。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人民早期開發台灣的情景。西元230年,三國時期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志》留下了關於台灣最早的記述。隋朝政府曾三次派兵到時稱“流求”的台灣。宋元以後,中國歷代中央政府開始在澎湖、台灣設治,實施行政管轄。1624年,荷蘭殖民者侵佔台灣南部。1662年,民族英雄鄭成功驅逐荷蘭殖民者收復台灣。清朝政府逐步在台灣擴增行政機構,1684年設立台灣府,隸屬福建省管轄;1885年改設台灣為行省,是當時中國第20個行省。

 

1894年7月,日本發動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次年4月迫使戰敗的清朝政府割讓台灣及澎湖列島。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産黨人明確提出收復台灣的主張。1937年5月15日,毛澤東同志會見美國記者尼姆·韋爾斯時表示:“中國的抗戰是要求得最後的勝利,這個勝利的範圍,不限于山海關,不限于東北,還要包括台灣的解放。”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發佈對日宣戰佈告,宣告“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並宣佈將收回台灣、澎湖列島。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開羅宣言》宣佈,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9月,日本簽署《日本投降條款》,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告“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並在台北舉行“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由此,通過一系列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國從法律和事實上收復了台灣。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由於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也決不允許分割,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也決不允許改變。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一決議不僅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台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而且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隨後,聯合國相關專門機構以正式決議等方式,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合法席位,驅逐台灣當局的“代表”,如1972年5月第25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第25.1號決議。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辦公室官方法律意見明確指出,“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台灣當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實踐中,聯合國對台灣使用的稱謂是“台灣,中國的省(Taiwan,Province of China)”①。

 

聯大第2758號決議是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文件,國際實踐充分證實其法律效力,不容曲解。台灣沒有任何根據、理由或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他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近年來,以美國為首的個別國家一些勢力與“台獨”分裂勢力沆瀣一氣,妄稱該決議沒有處理“台灣的代表權問題”,炒作非法無效的“舊金山和約”②,無視《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法律文件,再度鼓吹“台灣地位未定”,宣稱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體系”,其實質是企圖改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地位,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實現其“以臺制華”的政治目的。這些行徑歪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違反國際法,嚴重背棄有關國家對中國作出的政治承諾,侵犯中國的主權和尊嚴,踐踏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此,中國政府已經表明瞭反對和譴責的嚴正立場。

 

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是遵守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應有之義。目前,全世界有包括美國在內的181個國家,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1978年12月發表的《中美建交公報》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1982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2005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2015年7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歷史事實和法理事實不容置疑,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地位不容改變。任何歪曲事實、否定和挑戰一個中國原則的行徑都將以失敗告終。

 

二、中國共産黨堅定不移推進祖國完全統一

 

中國共産黨始終致力於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在成立初期,中國共産黨就把爭取台灣擺脫殖民統治回歸祖國大家庭、實現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民族解放作為奮鬥目標,付出了巨大努力。

 

中國共産黨始終把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作為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團結帶領兩岸同胞,推動臺海形勢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展道路,兩岸關係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

 

新中國成立以後,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提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思想、基本原則和政策主張;進行了解放台灣的準備和鬥爭,粉碎了台灣當局“反攻大陸”的圖謀,挫敗了各種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圖謀;促成聯合國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席位和一切權利,爭取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為實現和平統一創造了重要條件。中共中央還通過適當渠道與台灣當局高層人士接觸,為尋求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積極努力。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從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發,在實現中美建交的時代條件下,在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思想的基礎上,確立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科學構想,並首先運用於解決香港問題、澳門問題;主動緩和兩岸軍事對峙狀態,推動打破兩岸長期隔絕狀態,開啟兩岸民間交流合作的大門,使兩岸關係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中共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提出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③;推動兩岸雙方達成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開啟兩岸協商談判,實現兩岸授權團體負責人首次會談,持續擴大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堅決開展反對李登輝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沉重打擊“台獨”分裂勢力;實現香港、澳門順利回歸祖國,實行“一國兩制”,對解決台灣問題産生積極影響。

 

中共十六大以後,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提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針對島內“台獨”分裂活動猖獗制定實施《反分裂國家法》,舉行中國共産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主要領導人60年來首次會談,堅決挫敗陳水扁“法理台獨”圖謀;開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談判取得豐碩成果,實現兩岸全面直接雙向“三通”,簽署實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關係面貌發生深刻變化。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全面把握兩岸關係時代變化,豐富和發展國家統一理論和對臺方針政策,推動兩岸關係朝著正確方向發展,形成新時代中國共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提供了新時代做好對臺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綱領。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確立了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的基本方略,強調:“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發表重要講話,鄭重提出了新時代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重大政策主張:攜手推動民族復興,實現和平統一目標;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維護和平統一前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實現同胞心靈契合,增進和平統一認同。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引領兩岸關係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大舉措:

 

——推動實現1949年以來兩岸領導人首次會晤、直接對話溝通,將兩岸交流互動提升到新高度,為兩岸關係發展翻開了新篇章、開闢了新空間,成為兩岸關係發展道路上一座新的里程碑。雙方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在共同政治基礎上建立常態化聯繫溝通機制,兩部門負責人實現互訪、開通熱線。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進兩岸政黨黨際交流,與台灣有關政黨、團體和人士就兩岸關係與民族未來開展對話協商,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多項共識併發表共同倡議,與台灣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探索“兩制”台灣方案。

 

——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以兩岸同胞福祉為依歸,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實行卡式臺胞證,實現福建向金門供水,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同等待遇,持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

 

——團結廣大台灣同胞,排除“台獨”分裂勢力干擾阻撓,推動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和人員往來走深走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堅持舉辦海峽論壇等一系列兩岸交流活動,保持了兩岸同胞交流合作的發展態勢。

 

——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有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依法打擊“台獨”頑固分子,有力震懾“台獨”分裂勢力。妥善處理台灣對外交往問題,鞏固發展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格局。

 

在中國共産黨的引領推動下,70多年來特別是兩岸隔絕狀態打破以來,兩岸關係獲得長足發展。兩岸交流合作日益廣泛,互動往來日益密切,給兩岸同胞特別是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充分説明兩岸和則兩利、合則雙贏。1978年兩岸貿易額僅有4600萬美元,2021年增長至3283.4億美元,增長了7000多倍;大陸連續21年成為台灣最大出口市場,每年為台灣帶來大量順差;大陸是臺商島外投資的第一大目的地,截至2021年底,臺商投資大陸項目共計123781個、實際投資額713.4億美元④。1987年兩岸人員往來不足5萬人次,2019年約900萬人次。近3年來受疫情影響,線上交流成為兩岸同胞溝通互動的主要形式,參與及可及人數屢創新高。

 

中國共産黨始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主心骨,是民族復興、國家統一的堅強領導核心。中國共産黨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不懈奮鬥的歷程充分表明: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勢力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必須堅持為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謀幸福,始終致力於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守正創新,把握民族根本利益和國家核心利益,制定實施對臺方針政策;必須堅持敢於鬥爭、善於鬥爭,同一切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企圖阻擋祖國統一的勢力進行堅決鬥爭;必須堅持大團結大聯合,廣泛調動一切有利於反“獨”促統的積極因素,共同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三、祖國完全統一進程不可阻擋

 

當前,在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都發生深刻複雜變化的時代背景下,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面臨著新的形勢。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有駕馭複雜局面、戰勝風險挑戰的綜合實力和必勝信心,完全有能力推動祖國統一大業闊步前進。

 

(一)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在中華民族五千多年的發展進程中,追求統一、反對分裂始終是全民族的主流價值觀,這一價值觀早已深深融入整個中華民族的精神血脈。近代以後,由於西方列強入侵和封建統治腐敗,中國逐步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國家蒙辱、人民蒙難、文明蒙塵,中華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難。台灣被日本霸佔半個世紀的歷史,是中華民族近代屈辱的縮影,給兩岸同胞留下了剜心之痛。一水之隔、咫尺天涯,兩岸迄今尚未完全統一是歷史遺留給中華民族的創傷。兩岸同胞應該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撫平歷史創傷。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夢想。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才能使兩岸同胞徹底擺脫內戰的陰霾,共創共享臺海永久和平;才能避免台灣再次被外國侵佔的危險,打掉外部勢力遏制中國的圖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能清除“台獨”分裂的隱患,穩固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分的地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才能更好地凝聚兩岸同胞力量建設共同家園,增進兩岸同胞利益福祉,創造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來。正如中國偉大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所言:“‘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全國人民便享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中華民族在探尋民族復興強盛之道的過程中飽經苦難滄桑。“統則強、分必亂”,這是一條歷史規律。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歷史和文化所決定的,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和勢所決定的。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也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目標。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解決。全體中華兒女團結奮鬥,就一定能在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

 

(二)國家發展進步引領兩岸關係發展方向

 

決定兩岸關係走向、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關鍵因素是國家的發展進步。國家發展進步特別是40多年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所取得的偉大成就,深刻影響著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進程。無論何黨何派在台灣掌權,都無法改變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總體趨勢和祖國統一的歷史大勢。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⑤,1980年,大陸生産總值約3030億美元,台灣生産總值約423億美元,大陸是台灣的7.2倍;2021年,大陸生産總值約174580億美元,台灣生産總值約7895億美元,大陸是台灣的22.1倍。國家發展進步特別是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防實力持續增強,不僅有效遏制了“台獨”分裂活動和外部勢力干涉,更為兩岸交流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帶來了巨大機遇。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特別是台灣青年來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促進了兩岸社會各界交往交流交融,加深了兩岸同胞利益和情感聯繫,增進了兩岸同胞文化、民族和國家認同,有力牽引著兩岸關係沿著統一的正確方向不斷前行。

 

中國共産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已經踏上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大陸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治理效能提升,經濟長期向好,物質基礎雄厚,人力資源豐厚,市場空間廣闊,發展韌性強大,社會大局穩定,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並持續轉化為推進統一的動力。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將使大陸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持續提升,大陸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力、吸引力不斷擴大,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礎更雄厚、能力更強大,必將有力推動祖國統一進程。

 

(三)“台獨”分裂勢力抗拒統一不會得逞

 

台灣自古是中國的神聖領土。所謂“台灣獨立”,是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是分裂國家的嚴重罪行,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是走不通的絕路。

 

民進黨當局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他們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歪曲否定“九二共識”,妄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公然拋出“新兩國論”;在島內推行“去中國化”、“漸進台獨”,縱容“急獨”勢力鼓噪推動“修憲修法”,欺騙台灣民眾,煽動仇視大陸,阻撓破壞兩岸交流合作和融合發展,加緊“以武謀獨”、“以武拒統”;勾結外部勢力,在國際上竭力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民進黨當局的謀“獨”行徑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危害臺海和平穩定,破壞和平統一前景、擠壓和平統一空間,是爭取和平統一進程中必須清除的障礙。

 

台灣是包括2300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台灣,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決心不可動搖、意志堅如磐石,這是挫敗一切“台獨”分裂圖謀的根本力量。100多年前中國積貧積弱,台灣被外國侵佔。70多年前中國打敗侵略者,收復了台灣。現在的中國,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政治、經濟、文化、科技、軍事等實力大幅增強,更不可能再讓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搞“台獨”分裂抗拒統一,根本過不了中華民族的歷史和文化這一關,也根本過不了14億多中國人民的決心和意志這一關,是絕對不可能得逞的。

 

(四)外部勢力阻礙中國完全統一必遭失敗

 

外部勢力干涉是推進中國統一進程的突出障礙。美國一些勢力出於霸權心態和冷戰思維,將中國視為最主要戰略對手和最嚴峻的長期挑戰,竭力進行圍堵打壓,變本加厲推行“以臺制華”。美國聲稱“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台獨’”,但美國一些勢力在實際行動上卻背道而馳。他們虛化、掏空一個中國原則,加強與台灣地區官方往來,不斷策動對臺軍售,加深美臺軍事勾連,助臺拓展所謂“國際空間”,拉攏其他國家插手台灣問題,不時炮製損害中國主權的涉臺議案。他們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一方面慫恿“台獨”分裂勢力製造兩岸關係緊張動蕩,另一方面卻無端指責大陸“施壓”、“脅迫”、“單方面改變現狀”,為“台獨”分裂勢力撐腰打氣,給中國實現和平統一製造障礙。

 

《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別國內政等重要原則,是現代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石。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是每個主權國家的神聖權利,中國政府理所當然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手段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不容外部勢力干涉。美國的一些反華勢力以所謂“自由、民主、人權”和“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為幌子,刻意歪曲台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的性質,企圖否定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當性與合理性。這充分暴露了他們搞“以臺制華”、阻撓中國統一的政治圖謀,必須予以徹底揭露和嚴正譴責。

 

外部勢力打“台灣牌”,是把台灣當作遏制中國發展進步、阻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棋子,犧牲的是台灣同胞的利益福祉和光明前途,絕不是為了台灣同胞好。他們縱容鼓動“台獨”分裂勢力滋事挑釁,加劇兩岸對抗和臺海形勢緊張,破壞亞太地區和平穩定,既違逆求和平、促發展、謀共贏的時代潮流,也違背國際社會期待和世界人民意願。新中國成立之初,在百廢待興、百業待舉的情況下,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緊緊依靠人民,以“鋼少氣多”力克“鋼多氣少”,贏得抗美援朝戰爭偉大勝利,捍衛了新中國安全,彰顯了新中國大國地位,展現了我們不畏強暴、反抗強權的錚錚鐵骨。中國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同時決不會在任何外來干涉的壓力面前退縮,決不會容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受到任何損害。“挾洋謀獨”沒有出路,“以臺制華”註定失敗。

 

要安寧、要發展、要過好日子,是台灣同胞的普遍心聲,創造美好生活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追求。在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一窮二白、人口眾多的祖國大陸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我們更有條件、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讓兩岸同胞都過上更好的日子。祖國統一的歷史車輪滾滾向前,任何人任何勢力都無法阻擋。

 

四、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推進祖國統一

 

在民族復興的新征程上,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共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對臺大政方針,紮實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堅定推進祖國統一進程。

 

(一)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最有利於中國的長期穩定發展,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選擇。儘管幾十年來遇到困難和阻力,但我們仍然堅持不懈地爭取和平統一,這體現了我們對民族大義、同胞福祉與兩岸和平的珍視和維護。

 

“一國兩制”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為實現和平統一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體現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中華智慧,既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又有利於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我們主張,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祖國大陸的社會制度,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兩種社會制度長期共存、共同發展。“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于“一國”之內。我們將繼續團結台灣同胞,積極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會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會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

 

“一國兩制”提出以來,台灣一些政治勢力曲解誤導,民進黨及其當局不遺餘力地造謠抹黑,造成部分台灣同胞的偏頗認知。事實是,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後,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走上了同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同時,一個時期內,受各種內外複雜因素影響,“反中亂港”活動猖獗,香港局勢一度出現嚴峻局面。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審時度勢,採取一系列標本兼治的舉措,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動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為推進依法治港治澳、促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打下了堅實基礎。

 

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必須面對大陸和台灣社會制度與意識形態不同這一基本問題。“一國兩制”正是為解決這個問題而提出的最具包容性的方案。這是一個和平的方案、民主的方案、善意的方案、共贏的方案。兩岸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藉口。我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國兩制”將被廣大台灣同胞重新認識;在兩岸同胞共同致力實現和平統一的過程中,“兩制”台灣方案的空間和內涵將得到充分展現。

 

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是影響兩岸關係行穩致遠的總根子,總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兩岸協商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靈活多樣。我們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同台灣各黨派、團體和人士就解決兩岸政治分歧問題開展對話溝通,廣泛交換意見。我們也願意繼續推動由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的代表性人士開展民主協商,共商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和祖國和平統一的大計。

 

(二)努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是通向和平統一的重要途徑,是造福兩岸同胞的康莊大道,需要凝聚兩岸同胞力量共同推進。我們要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密切兩岸交流合作,拉緊兩岸情感紐帶和利益聯結,增強兩岸同胞對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認同,鑄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厚植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率先在福建建設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持續推進兩岸應通盡通,不斷提升兩岸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推動兩岸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合作,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共享,支持兩岸鄰近或條件相當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壯大中華民族經濟。

 

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依法維護台灣同胞正當權益。支持臺胞臺企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融入新發展格局,參與高品質發展,讓台灣同胞分享更多發展機遇,參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程。

 

排除干擾、克服障礙,不斷擴大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傳承和創新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兩岸基層民眾和青少年交流,吸引更多臺胞特別是台灣青年來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使兩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逐步實現心靈契合。

 

(三)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

 

搞“台獨”分裂只會將台灣推入災難深淵,給台灣同胞帶來深重禍害。維護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必須堅決反對“台獨”分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中國人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任何利用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進程的圖謀和行徑,都將遭到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

 

我們願繼續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非和平方式將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如果“台獨”分裂勢力或外部干涉勢力挑釁逼迫,甚至突破紅線,我們將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重大事變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

 

當前,美國一些勢力圖謀“以臺制華”,處心積慮打“台灣牌”,刺激“台獨”分裂勢力冒險挑釁,不僅嚴重危害臺海和平穩定,妨礙中國政府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也嚴重影響中美關係健康穩定發展。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必將導致臺海形勢緊張持續升級,給中美關係造成顛覆性的巨大風險,並嚴重損害美國自身利益。美國應該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慎重妥善處理涉臺問題,停止説一套做一套,以實際行動履行不支持“台獨”的承諾。

 

(四)團結台灣同胞共謀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

 

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必然。台灣前途在於國家統一,台灣同胞福祉繫於民族復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兩岸同胞前途命運息息相關。民族強盛,是兩岸同胞之福;民族弱亂,是兩岸同胞之禍。民族復興、國家強盛,兩岸同胞才能過上富足美好的生活。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需要兩岸同胞共同奮鬥,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同樣需要兩岸同胞攜手努力。

 

由於受到“台獨”思想毒害,也由於兩岸政治分歧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一些台灣同胞對兩岸關係性質和國家認同問題認識出現偏差,對祖國統一心存疑懼。台灣同胞是我們的骨肉天親,兩岸同胞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我們願意保持足夠的耐心和包容心,創造條件加強兩岸交流交往,不斷加深廣大台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了解,逐步減少他們的誤解和疑慮,進而走出受“台獨”煽惑的歷史誤區。

 

我們將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創祖國統一、民族復興的光榮偉業。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定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認真思考台灣在民族復興中的地位和作用,深明大義、奉義而行,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部勢力干涉,積極參與到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

 

五、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光明前景

 

按照“一國兩制”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將給中國發展進步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新的基礎,將給台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巨大機遇,將給廣大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

 

(一)台灣發展空間將更為廣闊

 

台灣經濟發展水準較高,産業特色明顯,對外貿易發達,兩岸經濟互補性強。統一後,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制度更加完善,台灣經濟將以大陸市場為廣闊腹地,發展空間更大,競爭力更強,産業鏈供應鏈更加穩定通暢,創新活力更加生機勃勃。長期困擾台灣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眾多難題,可以在兩岸融合發展、應通盡通中得到解決。台灣財政收入盡可用於改善民生,多為老百姓做實事、辦好事、解難事。

 

台灣的文化創造力將得到充分發揚,兩岸同胞共同傳承中華文化、弘揚民族精神,台灣地域文化在中華文化根脈的滋養中更加枝繁葉茂、煥發光彩。

 

(二)台灣同胞切身利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台灣可以作為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産、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所有擁護祖國統一、民族復興的台灣同胞將在台灣真正當家作主,參與祖國建設,盡享發展紅利。有強大祖國做依靠,台灣同胞在國際上腰桿會更硬、底氣會更足,更加安全、更有尊嚴。

 

(三)兩岸同胞共享民族復興的偉大榮光

 

台灣同胞崇敬祖先、愛土愛鄉、勤勞勇敢、自強不息,具有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兩岸同胞發揮聰明才智,攜手共創美好未來潛力巨大。統一後,兩岸同胞可以彌合因長期沒有統一而造成的隔閡,增進一家人的同胞親情,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可以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互利互補,攜手共謀發展;可以共同促進中華民族的繁榮昌盛,讓中華民族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命運與共。統一後,中國的國際影響力、感召力、塑造力將進一步增強,中華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將進一步提升。台灣同胞將同大陸同胞一道,共享一個偉大國家的尊嚴和榮耀,以做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而驕傲和自豪。兩岸同胞共同探索實施“兩制”台灣方案,共同發展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確保台灣長治久安。

 

(四)有利於亞太地區及全世界和平與發展

 

實現兩岸和平統一,不僅是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之福,也是國際社會和世界人民之福。中國的統一,不會損害任何國家的正當利益包括其在台灣的經濟利益,只會給各國帶來更多發展機遇,只會給亞太地區和世界繁榮穩定注入更多正能量,只會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世界和平發展和人類進步事業作出更大貢獻。

 

統一後,有關國家可以繼續同台灣發展經濟、文化關係。經中國中央政府批准,外國可以在台灣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國際組織和機構可以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有關國際公約可以在台灣適用,有關國際會議可以在台灣舉辦。

 

結束語

 

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創造了震古爍今的燦爛文化,對人類社會發展進步作出了重大貢獻。在經歷了近代以來從屈辱走向奮起、從落伍走向崛起的百年滄桑之後,中華民族迎來了大發展大作為的時代,邁出了走向偉大復興的鏗鏘步伐。

 

在新時代新征程上,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將繼續團結帶領兩岸同胞順應歷史大勢,勇擔時代責任,把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前進道路不可能一馬平川,但只要包括兩岸同胞在內的所有中華兒女同心同德、團結奮鬥,就一定能夠粉碎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圖謀,就一定能夠匯聚起促進祖國統一和民族復興的磅薄偉力。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任務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夠實現!

 

①詳見《聯合國司法年鑒2010》(United Nations Juridical Yearbook 2010)第516頁。

 

②1951年9月4日至8日,美國糾集一些國家,在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蘇聯的情況下,在美國舊金山召開所謂“對日和會”,簽署包含“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之所有權利和請求權”等內容的“舊金山和約”。該“和約”違反1942年中美英蘇等26國簽署的《聯合國家宣言》規定,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對台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為非締約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的處置也都是非法、無效的。中國政府從一開始就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為是非法無效的,絕不承認。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朝鮮、蒙古、越南等國家也拒絕承認“和約”效力。

 

③1995年1月30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發表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提出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強調“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等。詳見《江澤民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418至423頁。

 

④這裡不含經第三地的轉投資。

 

⑤根據2022年4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經濟展望數據庫”的統計。

標簽: